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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489-2025 (GB/T46489-2025) | | 中文名称 |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ospital furnitur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40 | | 字数估计 | 26,220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489-2025: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ICS 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朗通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清
华长三角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研究院、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永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雷
洛智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海太欧林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布尔特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亚度家具有限公司、江
苏德品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欧普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江苏乔安宸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俱胜泓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有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谷晓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兆生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京东科技(乐亭)有限公司、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
司、杭州蒙田创意设计有限公司、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朴旭
环保科技设备(太仓)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进、余惠莉、韩秀萍、徐董育、敬军、赖德明、顾强、石凯、吴勇、卢旭霞、赵丽颖、
张军文、叶永珍、史建业、仲恒平、胡继飞、孙继飞、姜自兰、柏乾、杨骏成、吴富航、周云、宋艳、吴作辉、
陈仕超、冯志宇、刘志军、魏茜、田茂华、沈巨东、黄日炜、杨向东、李京蓉。
医院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等场所家具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贮存和运输,描
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家具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质量检验、质量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043.1 塑料 简支梁冲击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非仪器化冲击试验
GB/T 1732-2020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927.4-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4部分:含水率测定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3324-20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2024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4893.1-2021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1部分:耐冷液测定法
GB/T 4893.2-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2部分:耐湿热测定法
GB/T 4893.3-2020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3部分:耐干热测定法
GB/T 4893.4-202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893.7-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7部分: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4893.8-2023 家具表面理化性能试验 第8部分:耐磨性测定法
GB/T 4893.9-2013 家具表面漆膜理化性能试验 第9部分:抗冲击测定法
GB/T 5296.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
GB/T 6669-2008 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9286-2021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GB/T 10357.1-2024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2-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GB/T 10357.3-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4-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GB/T 10357.5-202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357.7-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GB/T 10357.8-201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
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GB/T 16422.2-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 17927 家具阻燃性能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6706-2025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GB 28007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28008 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GB/T 28202-2020 家具工业术语
GB/T 32487-2016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41650-2022 家具 床 稳定性、强度和耐久性测试方法
GB/T 43002-2023 儿童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判定
GB/T 43814-2024 智能家具通用技术要求
GB 44246-20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体育用品的电气部分及电玩具 安全技术规范
GB/T 44437-2024 适老家具 通用技术要求
JC/T 908-2013 人造石
QB/T 1950-2024 家具表面漆膜耐盐浴测定法
QB/T 1952.1-2023 软体家具 沙发
QB/T 1952.2-2023 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
QB/T 2280 办公家具 办公椅
QB/T 2724-2018 皮革 化学试验 pH的测定
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 4371-2012 家具抗菌性能的评价
QB/T 4839-2023 软体家具 发泡型床垫
QB/T 5660-2021 木家具表面耐黄变测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0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院家具 hospitalfurniture
供医院使用的家具。
3.2
运用专门的诊疗技术和设备,协同临床科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技术科室。
注:医技科室主要包括手术室、核医学科、放射科、超声科、心血管超声和心功能科、检验科、康复科、病理科、药剂
科、设备科、内镜室、消毒供应室、营养科等。
3.3
医用推车 medicalcart
医院中用于运输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废弃物等物品的带脚轮的移动辅助设备。
注:医用推车按功能分为治疗推车、送药推车、病历车、污物车等。
3.4
助力装置 assistancedevice
在负载情况下,通过旋转、助起、移位等外力作用,帮助患者实现体位变换的部件或组件。
[来源:GB/T 44437-2024,3.3]
3.5
运行装置 drivingdevice
通过机电系统(或其他系统)实现家具或组件移动、功能调节或转换的装置。
[来源:GB/T 44437-2024,3.4]
3.6
助力把(扶)手 assisthandrail
家具产品上,用于患者起身、坐下、行走等活动时,助力用部件。
[来源:GB/T 44437-2024,3.11,有修改]
3.7
产品所具有的抑制细菌繁殖和杀死细菌的能力。
[来源:QB/T 4371-2012,3.4]
3.8
具有抗菌性能的材料。
4 产品分类
4.1 按主要材料分为:
a) 木家具;
b) 金属家具;
c) 塑料家具
d) 软体家具;
e) 其他家具。
4.2 按使用功能分为:
a) 椅凳类;
b) 桌台类;
c) 柜架类;
d) 单层床类;
e) 沙发类;
f) 床垫类;
g) 转椅类;
h) 医用推车类;
i) 其他。
4.3 按使用区域分为:
a) 门急诊部家具;
b) 病房家具;
c)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
d) 其他区域家具。
5 要求
5.1 尺寸
5.1.1 主要尺寸及偏差
产品的主要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主要尺寸及偏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椅凳类
椅背长大于或等于350 - √
座高400~460 - √
扶手椅扶手内宽大于或等于480 - √
沙发类
扶手高200~270 - √
有效座深480~550 - √
座前高400~460 - √
桌台类
诊疗桌 桌宽大于或等于600 √ -
导医台、护士站
如需轮椅进入,桌下净宽大于或等于680,净高大于
或等于650,净深大于或等于300;ICU护士站高度
小于或等于1100
√ -
实验台
不靠墙的实验台,应在其置物架的后面和开口端的
边缘安装高度大于或等于30mm的挡条
√ -
柜类
更衣柜
文件柜
床头柜
药品柜、器械柜
药品架、器械架
挂衣杆上沿到底板净高1000~1600 - √
折叠衣物放置空间深450~550 - √
净深大于或等于245 - √
层间净高大于或等于330 - √
高度大于或等于500,深度、宽度大于或等于400 - √
底板上表面离地距离大于或等于100 √ -
底板上表面离地距离大于或等于200 √ -
17 医用推车
操作台面高度大于或等于850(站姿),操作台面高
度大于或等于680(坐姿)
√ -
18 尺寸偏差 所有尺寸偏差应在±5以内 - √
19 产品外形尺寸偏差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允许偏差应在±5以
内,配套或组合产品的极限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 √
注1:特殊规格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定,并在合同中明示。
注2:表中尺寸偏差为多个项目,计算不符合项时,有一项算一项。
注3:“√”表示是,“-”表示不是。
5.1.2 其他尺寸及偏差
除满足5.1.1规定的以外,医院家具各类产品的其他尺寸及偏差应符合 GB/T 3325-2024、
QB/T 1952.1-2023、QB/T 1952.2-2023、QB/T 2280等规定。
5.2 外观
5.2.1 通用外观
5.2.1.1 木家具应符合GB/T 3324-2024中5.4的规定。
5.2.1.2 金属家具应符合GB/T 3325-2024中5.3的规定。
5.2.1.3 塑料家具应符合GB/T 32487-2016中4.4的规定。
5.2.1.4 沙发应符合QB/T 1952.1-2023中5.3的规定,分级项目应符合A级的要求(基本项目)。
5.2.1.5 弹簧软床垫应符合QB/T 1952.2-2023表3中序号5~序号25的规定,分级项目应符合A级
的要求(基本项目)。
5.2.1.6 发泡型床垫应符合QB/T 4839-2023表3中序号5~序号22的规定,分级项目应符合A级
的要求(基本项目)。
5.2.1.7 棕纤维弹性床垫应符合GB/T 26706-2025表3中序号5~序号25中的规定,分级项目应符
合AAAAA级的要求(基本项目)。
5.2.1.8 办公椅应符合QB/T 2280中外观的规定。
5.2.2 特殊外观(基本项目)
5.2.2.1 门急诊部、病房、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的医院家具不应使用真皮材料,椅凳座面的包覆材料不应
使用纺织面料。
5.2.2.2 新生儿的床/车四周应有床围,床围应为透明材质。
5.3 结构(基本要求)
5.3.1 通用结构
5.3.1.1 各类拉手不应有可积聚物质的凹槽。
5.3.1.2 折叠类的坐具应保持折叠灵活、支撑构件牢固,接触地面部位应有防滑垫。
5.3.1.3 助力装置、运行装置不应自行运动或操作不灵活。运行装置满行程运动循环100次后,在行程
范围内任意指定3个不同的位置进行启停运动操作,其运动控制功能不应有卡顿或失效。具有助力装
置的家具,运行速度不高于30mm/s。应有限位装置,行程极限不应超出标称的行程范围。应具紧急
制动功能,在脱机状态或断电时,应能停止运动,并通过其他装置调节到安全状态。
5.3.1.4 医用推车的抽屉应具备防脱落功能。多个抽屉拉出时,应无干涉。医用推车脚轮应带有导向
及锁定功能。医用推车的配件分区应符合洁污分离的要求。医用推车抽屉内使用隔板的,应配置可调
节内部分隔大小的隔板。
5.3.2 特殊结构
5.3.2.1 门急诊部家具
门急诊部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a) 输液床、输液沙发、输液椅应保证一位一杆,与附带的输液架或输液杆应保持连接稳固;
b) 移动的输液床应配有可调节床面和自锁脚轮;
c) 儿童输液床应具备陪护和物品收纳功能;
d) 导医台、护士站(ICU护士站除外)宜有无障碍设计,方便轮椅靠近;
e) 护士站(ICU护士站除外)应高低台设计;
f) 诊疗桌的桌角应进行倒圆处理,倒圆半径不小于50mm。
5.3.2.2 病房家具
病房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a) 床头柜如安装脚轮,应至少有2个脚轮可以锁定;
b) 陪护椅宜具备转变为陪护床的功能;
c) 推拉隐蔽式陪护床应推拉灵活、闭合严密、安全可靠。
5.3.2.3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
医技科室和实验室家具还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a) 医技柜台面应宽敞,医技柜、药品柜设置抽屉、分隔时,功能分配应清晰;
b) 医技柜顶部宜设计为斜坡顶,方便清洁;
c) 医技柜应洁污分离,应配置分类污物柜;
d) 医技柜台应有后水挡,带水槽的医技柜台三面应有围挡;
e) 如是背架医技柜,背架应有固定装置与墙面连接牢固;
f) 毒麻柜应具备可双锁的功能。
5.4 理化性能(基本项目)
5.4.1 表面理化性能
产品的表面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表面理化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金属喷漆
(塑)涂层
冲击强度 应无剥落、裂纹、皱纹
耐盐浴 划道两侧3mm外,应无鼓泡、锈蚀、剥落和起皱等现象
附着力 2级或优于2级
4 金属电镀层 抗盐雾
直径1.5mm以下锈点小于或等于20点/dm2,其中直径大
于或等于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
的不计)
金属转印
薄膜层
抗盐雾
直径1.5mm以下锈点小于或等于20点/dm2,其中直径大
于或等于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
的不计)
附着力 2级或优于2级
表2 表面理化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木制件
表面涂层
耐冷液
乙酸
碳酸钠
消毒液
乙醇
氯化钠
葡萄糖
附着力
耐湿热
耐干热
耐冷热温差
抗冲击
耐磨
耐黄变
耐污染
丙酮
咖啡
氢氧化钠
双氧水
红药水
碘伏
人造血液
人造尿液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应无鼓泡、裂缝和明显失光
4级或优于4级
3级或优于3级
达到灰度卡大于或等于4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木制件表
面装饰层
(软硬质覆
面层)
耐冷液
乙酸
碳酸钠
消毒液
乙醇
氯化钠
葡萄糖
耐冷热循环
耐干热
耐湿热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无裂缝、开裂、起皱、鼓泡现象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表2 表面理化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木制件表
面装饰层
(软硬质覆
面层)
耐污染
丙酮
咖啡
氢氧化钠
双氧水
红药水
碘伏
人造血液
人造尿液
耐磨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
其他
抗冲击
耐光色牢度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150r
3级或优于3级
3级或优于3级
达到灰度卡大于或等于4级
软包层
(纺织面料/
人造革)
耐摩擦
色牢度
耐干摩擦
耐湿摩擦
纺织面料pH
人造革pH
≥4级
≥3级
4.0~7.5
4.0~9.0
注:有特殊要求的,其表面理化性能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定,在合同中明示。
5.4.2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产品部件材质理化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1 木材含水率
木材应经干燥处理,木材含水率应为(8%~产品所在地区
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
[我国各省(区、特区)、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年平均木材平衡
含水率按GB/T 3324-2024中附录B]
人造石、岩板
耐污染
耐冲击
每一测量处的耐污值应优于(含)3
实体表面不应破损
塑料件
耐老化性能a
泡沫塑料压缩永久变形
试验后,冲击强度的保持率大于或等于60%,外观颜色变
色评级大于或等于3级
≤10.0%
6 人造板件 各类人造板a 应符合相关人造板标准规定
a 仅当有相关合同要求或者有需要相关仲裁时进行检验检测。
5.5 力学性能(基本项目)
儿童家具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43002-2023的规定,14岁以上人群使用的家具力学性能应符合
表4的规定。特殊试验条件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定,在合同中明示。
表4 力学性能
序号 检验项目 要 求
桌台类强度
和耐久性
椅凳类强度
和耐久性
单层床类强度
和耐久性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所有零部件应无断裂或豁裂;
b) 用手揿压某些应为牢固的部件,应无永久性松动;
c) 所有零部件应无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d) 五金连接件应无松动;
e) 活动部件(门、抽屉等)开关应灵活;
f) 零部件应无明显位移变化
柜架类强度
和耐久性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非固定的搁板在水平外力下或垂直向下的力作用下不应脱落;
b) 零部件无断裂或豁裂;
c) 设计为牢固的部件无永久性松动;
d) 无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e) 活动部件的活动灵活;
f) 主体结构和底架位移小于15mm;
g) 固定柜进行活动部件、搁板支撑件、顶板和底板试验,静载荷试验
和侧向分离试验时,柜保持与建筑物(墙/天花板)相连,并承载试
验载荷;
h) 固定柜进行脱离试验和侧向分离试验时,柜不分离和脱落
搁板弯曲试验时,搁板的最大变形量不超过搁板跨度的0.55%
顶板和底板持续加载试验时,顶板和底板的最大变形量不超过顶板和
底板跨度的0.55%
挂衣棍强度试验时,挂衣棍的最大变形量不超过挂衣棍跨度的0.4%
5 沙发力学性能 应符合QB/T 1952.1-2023中5.5的规定
6 床垫力学性能
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弹簧软床垫应符合QB/T 1952.2-2023表3中耐久性的规定;
b) 发泡型床垫应符合QB/T 4839-2023表3中耐久性的规定;
c) 棕纤维床垫应符合GB/T 26706-2025表3中耐久性的规定
7 办公椅力学性能 应符合QB/T 2280中力学性能的规定
8 助力把(扶)手强度
垂直加载600N,把手应无松动、脱落、损坏
向外加载100N,把手应无松动、脱落、损坏
9 桌台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0 椅凳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1 单层床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12 柜架类稳定性 应无倾翻
表4 力学性能 (续)
序号 检验项目 要 求
13 医用推车稳定性 应无倾翻
14 助力把手加载稳定性 当进行助力把(扶)手强度试验时,应无移位及倾翻现象
助力装置、运行
装置耐久性
经5000次调节及运行后,产品的电路、组件不应损坏,各项功能应
正常
16 防滑移性 应无移动
5.6 安全性能(基本项目)
5.6.1 结构安全
应符合GB 28008的规定。
5.6.2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GB 18584的规定。
5.6.3 阻燃性能
应符合GB 17927的规定。
5.6.4 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
应符合GB 28007的规定。
5.6.5 电气安全
产品中电气部件应符合GB 44246-2024中通用要求的相关规定。
5.6.6 抗菌性能
门急诊部、病房、医技科室和实验室的医院家具应使用抗菌材料,抗菌材料的抑菌率大于或等
于90%。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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