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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498-2025 (GB/T46498-2025) | | 中文名称 |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take-back service evaluation of waste and used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40 | | 字数估计 | 14,170 | | 发布日期 | 2025-10-05 | | 实施日期 | 2026-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498-2025: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
ICS 13.020.40
CCSZ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评价指标体系 1
6 取值规则 2
7 评价方法 2
8 评价报告 3
附录A(规范性)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 4
附录B(资料性)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报告参考格式与内容 7
参考文献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和全国二手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0)
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苏州市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吉
尔饮水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
总公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爱博绿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空调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巩义市兴茂机
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徽中家智锐科技有限公司、佳合(浙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凌、杜元文、张赫、张艳丽、古汤汤、蔡毅、于彩灵、殷胜、杨嘉莹、夏燕、黄玲、
李靖宇、王飞、常雪松、张加欢、陈链、戴兴学、唐百通、郭少华、别清峰、蔡海珍、蔡保宪、王统帅、张涛、
单明威。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回收服务评价的基本要求与取值规则,
给出了回收服务评价报告参考格式与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对从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活动的回收经营者开展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2357-2015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污染控制导则
GB/T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357-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拥有者不再使用且已经放弃、丢弃以及在生产、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或报废的家用电器产品,
或已进入生活消费领域、处于使用或闲置状态,且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的家用电器产品。
3.2
回收经营者 colector
从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来源:GB/T 45070-2024,3.3,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4.1 回收经营者应具有营业执照,如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相关业务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备案。
4.2 回收经营者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
4.3 回收经营者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异常、行政及刑事处罚记录。
4.4 回收经营场地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4.5 回收经营者应将废弃家用电器交付给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5 评价指标体系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由两个层级的评价指标构成。一级评价指标包括基础管理制
度、场地与设施、人员配置与管理、回收管理与渠道建设、服务流程与效率、信息管理等6个指标,二级评
价指标包括管理制度等16个指标,具体见表1。
表1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评价指标 二级评价指标
基础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管理体系
场地与设施
场地规模与布局
现场环境
设备设施
人员配置与管理
人员配置
专业技能与培训
回收管理与渠道建设
人员管理
回收范围
回收渠道
服务流程与效率
明确服务流程
响应与效率
回收价格评估
满意度
信息管理
信息登记
信息平台
6 取值规则
在开展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时,应使用附录A中规定的取值规则对评价指标进行赋分。
7 评价方法
7.1 评价方式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按以下方式进行。
a)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包括基本要求与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在开展评价前应对基本要
求的符合性进行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的不应开展指标评价。
b) 评价采用百分制法对评价指标计算总分值。评价应基于评价期内的数据进行,评价期应为一
个连续的时间段,且不少于一个自然年,通过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c)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应为第三
方组织。
注:针对被评价组织,第一方为组织自身,第二方为组织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组织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组织。
7.2 评价流程
评价过程至少应包括:
---核查资质文件、管理文件、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
---根据实际情况,第三方和相关人员座谈;
---实际调查、抽样调查;
---对评价材料进行分析;
---评价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经营者是否符合评价要求;
---对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经营者进行评分;
---根据评价总分对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经营者的服务进行等级评定;
---形成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报告。
7.3 评价结果
按以下方法对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经营者的服务等级进行判定:
a) 应按照附录A进行评分,评价总分为各二级评价指标的分值之和,根据评价总分确定相应
等级。
b)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等级判定规则见表2,其中五星级为最优。
表2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经营者服务等级判定规则
序号 评价总分 评级
1 总分≥90 ★★★★★
2 75≤总分< 90 ★★★★
3 60≤总分< 75 ★★★
4 总分< 60 不定评价等级
8 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报告参考格式与内容见附录B):
---回收经营者基本信息;
---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适用于第三方机构评价);
---评价目的与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目的、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价以及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
制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评价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其中评价指标表明确各评价指标得分情况,并判定
受评企业是否符合指标要求;
---评价结论及说明,包括回收经营者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问题及风险分析等;
---企业改进工作建议;
---相关支持材料;
---材料真实性声明。
附 录 A
(规范性)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见表A.1。
表A.1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
一级评价
指标
二级评价
指标
一级指标
总分值
取值规则
赋值依据 赋值区间 证明依据
基础管理
制度
管理制度
管理体系
建立回收服务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主要包
括组织管理(含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安全
管理、培训等制度。
每个制度得1分,满分为4分
0分~4分 制度文件
按照GB/T 19001、GB/T 24001、GB/T 45001
要求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每个体系得2分,满分为6分
0分~6分
体系文件或体系
证书等
场地与
设施
场地规模
与布局
现场环境
设备设施
具有固定回收经营场地,得3分;
场地功能分区明确、合理,设有收购区、分类
存放区、分拣区等,且各区域间有清晰的间
隔和畅通通道,得3分
0分~6分
房产证明和租赁
合同;
厂 区/场 地 平 面
规划图
贮存场地干净整洁,废旧家用电器全部存放
于室内或带有固定雨棚的场地,无露天堆
放,得2分;
不同品类规格废旧家用电器进行分类贮存,
并设有清晰品类标识,得3分;
贮存场地具备水泥硬化地面等防渗漏、防污
染措施,得2分
0分~7分
厂 区/场 地 现 场
图片;
施工验收报告
为从事回收工作人员配备相适应的作业设
备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拖
车、搬运带、手套、安全帽、安全带、防护垫,
得3分;
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得1分;
配备回收车辆且车体具备有清晰的回收经
营者标识,得1分;
涉及高空作业及制冷剂回收业务,配备高空
作业和制冷剂回收等相关设备设施,得2分
(如不涉及需提供说明,可直接得分)
0分~7分
设备台账及清单;
关键设备购买合
同或租赁合同;
回 收 车 辆 现 场
照片;
不 涉 及 高 空 作
业、制冷 剂 回 收
等特殊作业的证
明文件
表A.1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 (续)
一级评价
指标
二级评价
指标
一级指标
总分值
取值规则
赋值依据 赋值区间 证明依据
人员配置
与管理
人员配置
专业技能
培训
建立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回收服务队伍,得
3分;
回收人员数量与占比:
若企业总人数≤10人,按专职回收人数评分
(每2人得1分,上限2分);
若企业总人数 >10人,按回收人员占比评分
(占比≤30%得2分,30%< 占比≤50%得
3分,占比 >50%得5分)
[回收人员占比=(专职回收人员数/企业全
体员工总数)×100%]
0分~8分
评价期全体员工
合同或社保清单;
专职回收人员清
单(对应标注具
有特种作业证)
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
保、操作技能等,得2分;
定期组织对人员培训,每年至少1次,得
3分;
建立完整培训记录与专业技能考核记录,得
2分
0分~7分
培训计划文件;
培训记录;
考核记录
回收管理
与渠道
建设
人员管理
回收范围
回收渠道
回收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
得1分;
回收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便于用
户识别,得2分;
涉及高空作业及制冷剂回收等特殊作业时,
相应人员持有对应特殊作业证书,得2分
(如不涉及需提供说明,可直接得分)
0分~5分
安全操作规程;
回收服务人员相
关着装照片;
特殊行业相关从
业证书;
不涉及高空作业
及制冷剂回收等
特殊作业的证明
文件等
以长期稳定的业务覆盖区域为准:
覆盖一个及以上县级行政区,得3分;
覆盖一个及以上地级市,得4分;
覆盖一个及以上省级,得7分
0分~7分
业务合同或协议;
服务记录与订单
数据等
具有线下回收渠道,与社区、商场、企事业单
位等建立合作回收点或定期回收服务,得
4分;
具备线上回收渠道:拥有自主运营的小程
序、公众号、专业回收软件等,功能完好可正
常运行,得4分
0分~8分
业务合同与协议
及现场照片;
服务记录与订单
数据、线 上 渠 道
截 图 及 后 台 数
据等
表A.1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指标取值规则 (续)
一级评价
指标
二级评价
指标
一级指标
总分值
取值规则
赋值依据 赋值区间 证明依据
服务流程
与效率
明确服务
流程
响应与
效率
回收价格
评估
满意度
制定明确的上门回收服务流程与行为规范,
得4分;
在回收过程中按照回收流程进行规范回收
(高空作业、制冷剂回收有专业的服务规
范),得3分
0分~7分
回收服务流程或
制度文 件、用 户
确认书等
评价所有订单从用户预约到服务完成的平
均回收时间:
平均回收时间≤96h,得3分;
平均回收时间≤72h,得6分
(平均回收时间=评价期回收总时长/评价
期回收单数量,其中参与计算的回收人员,
评价期个人有效回收单数需≥10单)
0分~6分
依据订单数据计
算评价期内平均
完 成 回 收 的 时
间等
具有旧机回收价格估价表,得3分;
具有旧机回收价格估价系统,得3分
0分~6分
旧机回收价格估
价表,或 估 价 系
统截图;
旧机回收价格估
价系统、旧 机 回
收 价 格 估 价 记
录等
建立用户满意度反馈机制,且该机制正常运
行,得3分;
建立公开的投诉与反馈机制,得3分
0分~6分
满意度反馈证明
文件;
投诉及反馈机制
证明文件等
信息管理
信息登记
信息平台
回收人员准确登记废旧家用电器的品类、品
牌、数量、规格及去向等溯源信息。
其中采用台账登记,得2分;
采用信息化系统登记,得4分
0分~4分 相关台账等
信息平台运行良好,提供更便捷的回收预约
服务,得2分;
实现在线交易功能,得2分;
具体信息溯源功能,记录产品回收全链路信
息流向,得2分
0分~6分
相关信息平台信
息等
附 录 B
(资料性)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服务评价报告参考格式与内容
B.1 回收经营者基本信息
概述回收经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报告信息:实施评价的组织、报告编号、编制人员、审核人员、发布日期等;
---报告主体:包括公司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评价对象信息。
B.2 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适用于第三方评价)
描述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方机构的相关资质说明;
---评价小组人员组成。
B.3 评价目的与过程
主要描述包括评价目的、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价以及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复
核情况。
B.4 评价内容
B.4.1 基本要求符合性评价
对基本要求的符合性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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