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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46713.5-2025 (GB/T46713.5-2025) | | 中文名称 |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 | | 英文名称 | Railway applications - Rolling stock - Batteries for auxiliary power supply systems - Part 5: Lithium-ion batteri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S35 | | 国际标准分类 | 45.060 | | 字数估计 | 28,239 |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实施日期 | 2026-07-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6713.5-2025: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
ICS 45.060
CCSS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
supplysystems-Part5:Lithium-ionbatteries
(IEC 62973-5:2023,MOD)
2025-12-02发布
2026-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
4 一般要求 3
5 机械要求 10
6 电气接口 11
7 标志及附加信息 14
8 运输和储存 14
9 试验 15
参考文献 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46713《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的第5部分。GB/T 46713已
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镉镍蓄电池;
---第4部分:镍氢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
本文件修改采用IEC 62973-5:2023《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
子电池》。
本文件与IEC 62973-5:2023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删除了IEC 62973-5:2023中的3.1.10~3.1.12;
---增加了7.3;
---删除了IEC 62973-5:2023中的附录A。
本文件与IEC 62973-5:2023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更改了范围中的内容(见第1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GB/T 2900.41和GB/T 46713.1-2025作为术语和定义一章引导语引用文件(见第3
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产品应满足图样的要求(见4.2),依据国内实际情况增加;
---更改了单体电池和电池系统的命名要求(见4.3.2),依据国内实际情况执行;
---更改了电池系统的描述直接引用通用要求,增加了电磁兼容性的规定,并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
件GB/T 24338.4、GB/T 21563-2018、GB/T 21413.1-2018(见4.4.1),以符合国内实际
情况;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46713.1-2025替换了IEC 62973-1:2018(见4.5.1、表1、4.5.3、4.5.5、
4.6.2、5.2、5.3、5.4、7.2.1、第8章、9.3.7),两个文件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更改了系统电
压、托盘技术要求,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增加了放电总体要求依据的执行标准(见4.5.3.1),区分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便于标准的参
照执行;
---更改了荷电保持的要求(见4.5.4),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提供电池参数的责任方(见表2),管理要求不在标准中描述,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用规范性引用的 GB/T 44386-2024替换了IEC 62928:2017(见4.6.1、4.10、8.1、9.3.2、
9.3.4~9.3.6、9.3.9、9.3.10.4),两个文件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更改了试验要求,以适应我
国的技术条件;
---在安全及防护要求中增加了特殊试验的执行标准(见4.6.1),区分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便于
标准的参照执行;
---更改了电池的深度放电(见4.6.2),依据国内实际情况执行;
---更改了电池系统的特殊使用情况(见4.6.4),依据国内实际情况执行;
---更改了防火要求(见4.7),与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的通用要求保持一致;
---更改了充电特性(见4.9),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电池管理系统要求(见4.10),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电池系统在机车车辆上的位置(见5.3),明确了不应放置的位置,以保障安全;
---更改了电池箱体的通风要求(见5.5),以便于标准执行;
---更改了维护(见6.4),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安全标志的要求(见7.1.1、7.1.2),删除了规范性引用的ISO 7010,依据国内实际情况
执行;
---增加了附加信息(见7.3),便于标准在国内的执行;
---更改了试验通则(见9.1),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电池内部短路试验描述为“内短路试验”和“热扩散试验”,并增加脚注c注明单体内短
路试验为可选项目,热扩散试验为必做项目,更改了25℃放电性能试验中出厂检验的测试对
象,并删除了脚注a,明确了脚注b的计量要求(见表3),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更改了精度要求(见9.2),与系列其他标准保持一致;
---更改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通则(见9.3.1),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以便于标准执行;
---增加了电池高温荷电保持和容量恢复试验,并删去了供需双方协商要求(见9.3.2),提升产品
的环境适应性和电池在高温条件下的运行特性;
---更改了试验中初始SOC的来源(见9.3.4.2),与国内同类标准保持一致;
---删除了电池制造商应报告试验结果的要求(见9.3.5.2),与国内同类标准保持一致;
---更改了外观检查(见9.3.6.1),删除了国际标准重复的内容,以便于标准执行;
---更改了质量大于500kg分离单元的试验方法(见9.3.6.3),与国内同类标准保持一致;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4208替换了IEC 60529(见9.3.6.4),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
---删除了供需双方协商的内容(见9.3.6.4、9.3.8),以符合国内实际情况;
---增加了温度冲击试验,删去了供需双方协商的内容(见9.3.10.2),依据国内实际情况。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删除了ISO 、IEC 术语数据库(见第3章);
---增加了“电池包/电池模组”“单体电池和电池系统的名称”中的注、注1(见3.1.3、4.3.2、7.1.3、
7.2.3);
---更改了“总体要求”中的注(见4.5.3.1);
---用资料性引用的GB/T 21413.1-2018、GB/T 44386-2024分别替换了IEC 60077-1:2017、
IEC 62928:2017(见表1、6.1.2);
---删除了“安全标志”“运输”等中的注(见7.1.3、8.1、9.3.10.2);
---删除了IEC 62973-5:2023的附录A(资料性)“单体电池和电池包/电池模组型号范围的典型
试验声明”。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轨道交通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
司、天津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大
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占国、李雪飞、张言茹、林文彪、姜君、田庆、张文会、于桐、李同丽、张树颖、
韩冰。
引 言
随着我国轨道交通产业的迅速发展,辅助供电系统用蓄电池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技术日趋成熟。为
适应市场需求,保持我国轨道交通领域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完善轨道交通辅助供
电系统蓄电池标准体系,依据国际标准并基于国内应用实际,制定GB/T 46713《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GB/T 46713拟由5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要求。目的在于实现蓄电池系统电气接口的标准化,通过考虑各种类型蓄电池
参数,根据特定负载曲线,计算各类型蓄电池系统所需容量。
---第2部分:镉镍蓄电池。目的在于规定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镉镍蓄电池的一般要
求、机械要求、电气接口、标志、运输、储存和试验,同时规定单体/整体镉镍蓄电池在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上使用的要求。
---第3部分:铅酸蓄电池。目的在于规定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铅酸蓄电池的一般要
求、机械要求、电气接口、标志、运输、储存和试验。
---第4部分:镍氢蓄电池。目的在于规定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镍氢蓄电池的一般要
求、机械要求、电气接口、标志、运输、储存和试验。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目的在于规定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锂离子电池的一般要
求、机械要求、电气接口、标志、储存、运输和试验。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 辅助供电系统蓄电池
第5部分:锂离子电池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锂离子电池的一般要求、机械要求、电气接口、标志、
运输、储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机车车辆辅助供电系统中使用的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电池”)。
本文件规定了电池、充电机和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要求。
电池主要用于辅助供电系统,也用于其他情况:
---临时牵引,如车辆段调车或救援、紧急模式(如停在第三轨间隙);
---减小主电源峰值功率;
---减少发动机启停。
注:若电池标称电压超过GB/T 46713.1-2025中表1的范围,该电池适用GB/T 44386。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900.4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GB/T 2900.41-2008,IEC 60050(482):2003,IDT]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2017,IEC 60529:2013,IDT)
GB/T 21413.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
(IEC 60077-1:2017,MOD)
注:GB/T 21413.1-2018被引用的内容与IEC 60077-1:2017被引用的内容没有技术上的差异。
GB/T 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IEC 61373:2010,MOD)
GB/T 24338.4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GB/T 24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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