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编号 | GB/T 47610-2026 (GB/T47610-2026) | | 中文名称 | 氮化铝陶瓷粉体 | | 英文名称 | Aluminum nitride ceramic powd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81.060.30 | | 字数估计 | 10,164 | | 发布日期 | 2026-05-25 | | 实施日期 | 2026-12-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7610-2026: 氮化铝陶瓷粉体
GB/T 47610-2026 英文版: Aluminum nitride ceramic powder
ICS 81.060.30
CCSQ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氮 化 铝 陶 瓷 粉 体
2026-05-25发布
2026-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工业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钜瓷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海古德新技术有限公司、九豪应用材料(昆山)有限
公司、杭州大和江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艾森达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军瓷电子材料河北有限公司、东莞市湃泊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赛米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精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临沂中讯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安徽中航纳米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爱建电瓷有限公司、金瓷信牒科技发展(南通)有限公司、湖南
省新化县鑫星电子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中绍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芯达半导体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彤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汇电子陶瓷有限公司、山东国
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伊贝高温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瓷芯电子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临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湃泊科技有限公司、萍乡顺鹏新材料有限公
司、冷水江市汇鑫电子陶瓷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鲁慧峰、何庆、孙伟、陳雋廷、姚相民、戴玮明、刘维华、刘帅、秦明礼、薛妮娜、
王开新、聂京凯、张一铭、王月隆、管军凯、陈常祝、刘付朋、刘庆锋、安屹、陈闻杰、刘影影、彭皖春、韩若兰、
莫雪魁、刘红亮、华春翔、周珂、严金鸽、刘婷、伍旭辉、魏猛、黄奇凡、汤怀收、黄世东、汪国胜、吴吉良、
徐连东、陈琦、何翡翡、荣敏、刘谢白景、潘昊鑫、陈关亮。
氮 化 铝 陶 瓷 粉 体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氮化铝陶瓷粉体材料的分级、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氮化铝陶瓷粉体。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级
本文件按照粉体质量及粒度分布将氮化铝陶瓷粉体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氮化铝陶瓷粉体呈微细颗粒状、灰白色、色度均匀。
5.2 物理性质
氮化铝陶瓷粉体的物理性质要求见表1。
5.3 化学成分
氮化铝陶瓷粉体的化学成分要求见表2。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有特定要求外,检验试验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环境参数如下: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kPa~106kPa。
6.2 外观
在明亮白光下,用目视法检验氮化铝陶瓷粉体颜色。
6.3 粒度分布
按GB/T 1907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4 比表面积
按GB/T 397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5 白度
按GB/T 2377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6 碳、氧、氮含量
按GB/T 1655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7 铁、硅、钙、镁含量
按GB/T 2394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8 铝含量
按ISO 218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及要求
7.1.1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2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第5章中要求的全部项目。
7.1.3 型式检验应在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进行:
a)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长期停产后复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2 组批与取样方法
7.2.1 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氮化铝陶瓷粉体认定为同一批次。
7.2.2 同一批次随机抽样,抽取5个点位样品,取出氮化铝陶瓷粉体后混合,缩分至100g进行检验。
7.3 不合格品判定
7.3.1 外观检验不符合5.1要求时,直接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7.3.2 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试样同一批次产品中另取双倍试样进行重复检
验,如重复检验仍有结果不合格,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包装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8.1.2 产品标志应包含:
a)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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