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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4857.1-2019 (GB/T4857.1-2019) | 中文名称 |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 英文名称 | Packaging -- Basic tests for transport packages -- Part 1: Identification of parts when testing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A80 | 国际标准分类 | 55.020 | 字数估计 | 6,689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起草单位 | 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顺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科技大学、深圳市优瑞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包包装研究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提出机构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4857.1-2019
Packaging--Basic tests for transport packages--Part 1: Identification of parts when testing
ICS 55.02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4857.1-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1部分: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2019-05-10发布
2019-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GB/T 4857《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第2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第3部分:静载荷堆码试验方法;
---第4部分:采用压力试验机进行的抗压和堆码试验方法;
---第5部分:跌落试验方法;
---第6部分:滚动试验方法;
---第7部分:正弦定频振动试验方法;
---第9部分:喷淋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正弦变频振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水平沖击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浸水试验方法;
---第13部分:低气压试验方法;
---第14部分:倾翻试验方法;
---第15部分:可控水平冲击试验方法;
---第17部分:编制性能试验大纲的通用规则;
---第19部分:流通试验信息记录;
---第20部分:碰撞试验方法;
---第22部分:单元货物稳定性试验方法;
---第23部分: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B/T 485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T 4857.1-1992《包装 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标志方法》。与
GB/T 4857.1-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平行六面体包装件标示方法的描述(见2.1,1992年版的2.1);
---修改了袋的名称,改为“袋体包装件”(见2.3,1992年版的2.3);
---修改了袋体包装件中纵向缝的描述方法(见2.3,1992年版的2.3);
---增加了封套体包装件的标示(见2.4)。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2206:1987《包装 完整、满装运输包装件 试验时各部位的
标示方法》。
本部分与ISO 2206:1987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修改了2.1,在原来的内容上进行了适当补充,使其表述更加清晰;
---修改了2.3的标题,在原有基础上改为“袋体包装件”,与2.1、2.2、2.4保持一致;
---修改了2.3,将原有边缝和纵向缝改为纵向合缝,并按其在中间或边上表述标示方法,使其表述
更清晰;
---增加了封套体包装件的标示。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与现有标准体系一致,将本部分名称改为《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1部分:试验时
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本部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顺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科技大学、深圳市优瑞特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中包包装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振强、徐景美、袁文广、梅礼光、张波涛、宋海燕、陈志强、王玉峰、梁韵秋、
宋铮。
本部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857.1-1984、GB/T 4857.1-1992;
---GB 3538-1983。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1部分: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1 范围
GB/T 48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运输包装件(以下简称包装件)在进行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包装容器各部位的标示可参照使用。
2 标示方法
2.1 平行六面体包装件
2.1.1 包装件应按照运输时的状态放置,如运输状态不明确,则应将包装件按照最稳定的状态放置。
放置后,包装件上有垂直于水平面的接缝时,应将其中任意一条接缝立于标注人员右侧;接缝平行于水
平面或无接缝时,应将其任一较小端面对着标注人员。标示方法见图1。
图1
2.1.2 上表面标示为1面;右侧面标示为2面;底面标示为3面;左侧面标示为4面;近端面标示为
5面;远端面标示为6面。
2.1.3 棱由组成该棱的两个面的号码表示,如1-2棱指包装件1面 和2面相交形成的棱。
2.1.4 角由组成该角的三个面的号码表示,如1-2-5角指包装件1面、2面和5面相交组成的角。
2.2 圆柱体包装件
包装件按直立状态放置,标示方法见图2。
图2
圆柱体的顶面两个相互垂直直径的四个端点用1、3、5、7表示,圆柱体底面相对应的四个端点,用
2、4、6、8表示。这些端点分别联成与圆柱体轴线相平行的四条直线,各以1-2、3-4、5-6、7-8表示。
如果圆柱体上有接缝,应将其中的一个接缝放在5-6线位置上,其余按上述方法顺序进行标示。
2.3 袋体包装件
包装件应卧放,标注人员面对袋的底部。
如袋体包装件上有纵向合缝,当其在中间时,应将其朝下放置;当其在边上时,应将其置于标注人员
的右侧。标示方法见图3。
图3
包装件的上表面标示为1面;右侧面标示为2面;下面标示为3面;左侧面标示为4面;袋底(即面
对标注人员的端面)标示为5面;袋口(装填端)标示为6面。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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