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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5223-2014 (GB/T5223-2014) | 中文名称 |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 英文名称 | Steel wire for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49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15 | 字数估计 | 20,246 | 发布日期 | 2014/6/24 | 实施日期 | 2015/4/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223-2002 | 引用标准 | GB/T 228.1; GB/T 2103; GB/T 21839; GB/T 24238; GB/T 24242.2; YB/T 081 | 采用标准 | ISO 6934-2-1991, NEQ | 起草单位 |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14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用冷拉或消除应力的低松弛光圆、螺旋肋和刻痕钢丝, 其中冷拉钢丝仅用于压力管道。依据设计和施工方法适宜先张法和后张法制造高效能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
GB/T 5223-20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 5223-2014 英文名称: Steel wire for prestressing of concret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号及标记、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用冷拉或消除应力的低松弛光圆、螺旋肋和刻痕钢丝,其中冷拉钢丝仅用于压力管道。依据设计和施工方法适宜先张法和后张法制造高效能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103 钢丝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839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GB/T 24238 预应力钢丝及钢绞线用热轧盘条
GB/T 24242.2 制丝用非合金钢盘条 第2部分:一般用途盘条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冷拉钢丝
盘条通过拔丝等减径工艺经冷加工而形成的产品,以盘卷供货的钢丝。
3.2
消除应力钢丝
按下述一次性连续处理方法之一生产的钢丝:
---钢丝在塑性变形下(轴应变)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低松弛钢丝;
---钢丝通过矫直工序后在适当的温度下进行的短时热处理,得到的应是普通松弛钢丝。
3.3
松弛
在恒定长度下应力随时间而减小的现象。
3.4
螺旋肋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连续、规则的螺旋肋条(见图1)。
3.5
刻痕钢丝
钢丝表面沿着长度方向上具有规则间隔的压痕(见图2)。
4 分类、代号及标记
4.1 分类及代号
4.1.1 钢丝按加工状态分为冷拉钢丝和消除应力钢丝两类。
4.1.2 钢丝按外形分为光圆、螺旋肋、刻痕三种,其代号为:
4.2 标记
4.2.1 标记内容
按本标准交货的产品标记应包含下列内容:
a) 预应力钢丝;
b) 公称直径;
c) 抗拉强度等级;
d) 加工状态代号;
e) 外形代号;
f) 标准编号。
4.2.2 标记示例
示例1:直径为4.00mm,抗拉强度为1670MPa冷拉光圆钢丝,其标记为:
示例2:直径为7.00mm,抗拉强度为1570MPa低松弛的螺旋肋钢丝,其标记为:
5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丝强度、加工状态;
d) 钢丝公称直径、长度(或盘径)及重量(或数量、或盘重);
e) 用途;
f) 其他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光圆钢丝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每米理论重量参见表1。
6.2 螺旋肋钢丝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外形见图1,钢丝的公称横截面积、每米理论重量与光圆钢丝相同。
6.3 三面刻痕钢丝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外形见图2。钢丝的横截面积、每米理论重量与光圆钢丝相同。三条痕中的其中一条倾斜方向与其他两条相反。
注:公称直径指横截面积等同于光圆钢丝横截面积时所对应的直径。
6.4 根据需方要求可生产表1、表2、图2以外规格与形状的钢丝。计算钢丝每米理论重量时钢的密度为7.85g/cm3。
6.5 预应力钢丝的不圆度不得超出其直径公差的1/2。在任何600mm长的刻痕钢丝上,至少90%的
刻痕应符合表3的节距和形状的要求。
6.6 盘重
每盘钢丝由一根组成,其盘重不小于1000kg,不小于10盘时允许有10%的盘数不足1000kg,但
不小于300kg。
6.7 盘内径
6.7.1 冷拉钢丝的盘内径应不小于钢丝公称直径的100倍。
6.7.2 消除应力钢丝的公称直径d≤5.0mm的盘内径不小于1500mm,公称直径d >5.0mm的盘内
径不小于1700mm。
6.8 重量偏差
钢丝的每米重量与每米理论重量偏差应不大于±2%。
7 技术要求
7.1 制造方法
7.1.1 制造钢丝宜选用符合GB/T 24238或GB/T 24242.2规定的牌号制造,也可采用其他牌号制造,
生产厂不提供化学成分。
7.1.2 钢丝应以热轧盘条为原料,经冷加工或冷加工后进行连续的稳定化处理制成。
7.1.3 成品钢丝不得存在电焊接头,在生产时为了连续作业而焊接的电焊接头,应切除掉。
7.2 力学性能
7.2.1 压力管道用无涂(镀)层冷拉钢丝的力学性能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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