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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5237.2-2017 (GB/T5237.2-2017) | | 中文名称 |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 | 英文名称 | 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 Part 2: Anodized profi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10 | | 字数估计 | 18,112 | | 发布日期 | 2017-10-14 | | 实施日期 | 2018-07-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237.2-2017
Wrought aluminium alloy extruded profiles for architecture- Part 2: Anodized profiles
ICS 77.150.10
H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237.2-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2017-10-14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基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
---第5部分:喷漆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本部分为GB/T 5237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 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本部分与GB 5237.2-
200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前言中“本部分4.4.1、4.4.2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的陈述(见2008年版的
前言);
---删除了前言中“本部分参考JISH8601-1999《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进行修订的”的陈述
(见2008年版的前言);
---修改了本部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28-2002(见2008年版的第2章和5.2);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766(见2008年版的第2章和5.4.6.1);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753.2(见2008年版的第2章和5.4.2);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4952.3(见2008年版的第2章、5.4.3.3、5.5和6.4);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0975(所有部分)(见2008年版的第2章和5.1);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3199(见第2章、7.1.2、7.2和7.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005.3(见第2章和第3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8753.1(见第2章和5.4.3);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2967.6(见第2章、5.4.2和5.5);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8013.1-2007修改为不带年代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4.6.7、5.4.7和6.5,2008年版的第2章、4.4.7、5.4.7和6.4);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
---修改了“装饰面”的定义(见3.1,2008年版的3.1);
---删除了“局部膜厚”和“平均膜厚”的定义(见2008年版的3.2和3.3);
---在产品分类中增加了“型材表面纹理类型及特点”(见4.1.2);
---删除了产品分类中的“典型用途”(见2008年版的4.1.2);
---在产品分类中增加了“膜层颜色”(见4.1.3);
---修改了产品分类中的“表面处理方式”内容(见4.1.3,2008年版的4.1.2);
---修改了产品分类中的标记及示例的规定(见4.1.4,2008年版的4.1.3);
---增加了“质量保证”的内容(见4.2);
---膜层性能项目“颜色和色差”修改为“色差”(见4.6.2,5.4.2和第6章,2008年版的4.4.3,5.4.3
和第6章);
---修改了耐磨性的落砂试验要求(见4.6.4,2008年版的4.4.5);
---增加了耐磨性的喷磨试验要求(见4.6.4);
---删除了耐候性中“加速耐候性”的规定及试验方法要求(见2008年版的4.4.6.1和5.4.6.1);
---增加了耐候性中“耐紫外光性”的规定及试验方法要求(见4.6.6.1和5.4.6.1);
---修改了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试验方法要求(见5.1和5.2,2008年版的5.1和5.2);
---修改了色差的检验方法要求(见5.4.2,2008年版的5.4.3);
---修改了封孔质量的试验方法要求(见5.4.3,2008年版5.4.2);
---修改了耐磨性的试验方法要求(见5.4.4,2008年版5.4.5);
---自然耐候性试验方法中的注修改为“许多国家选用佛罗里达大气腐蚀试验站进行自然耐候试
验。中国大气腐蚀试验站中,大气条件与佛罗里达比较接近的是海南省琼海大气腐蚀试验站,
但海南省琼海大气腐蚀试验站的试验结果与佛罗里达的试验结果会存在差异。”(见5.4.6.2,
2008年版5.4.6.2);
---修改了外观质量的检查方法要求(见5.5,2008年版的5.5);
---修改了组批的方法要求(见6.2,2008年版的6.2);
---增加了检验分类(见6.3);
---修改了检验项目的规定(见6.4,2008年版的6.3);
---修改了取样规定(见6.5,2008年版的6.4);
---修改了检验结果的判定要求(见6.6,2008年版的6.5);
---修改了标志的规定(见7.1.1,2008年版的7.4);
---修改了包装的规定(见7.2,2008年版的7.3);
---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的内容要求(见7.4,2008年版的7.2);
---修改了订货单(或合同)的内容要求(见第8章,2008年版的第8章);
---增加了质量保证的内容要求(见附录A);
---修改了型材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保护措施(见附录B,2008年版的附录B);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华豪铝型材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
究院、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
东省工业分析检测中心、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集
团)有限公司、四川三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亚铝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夏秀群、葛立新、陈文泗、朱水明、叶细发、李喆、樊志罡、罗顺、冯东升、陈慧、
戴悦星、牟泳涛、潘学著。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237-1985、GB/T 5237-1993(阳极氧化、着色型材部分);
---GB/T 5237.2-2000、GB 5237.2-2004、GB 5237.2-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1 范围
GB/T 5237的本部分规定了阳极氧化型材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贮存与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表面经阳极氧化、电解着色或染色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用途和表面处理方式相同的其他铝合金加工材也可参照执行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957 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
GB/T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GB/T 6461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T 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厚度测量 显微镜法
GB/T 8005.3 铝及铝合金术语 第3部分:表面处理
GB/T 8013.1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1部分:阳极氧化膜
GB/T 8014.1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 第1部分:测量原则
GB/T 8753.1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氧化膜封孔质量的评定方法 第1部分:无硝酸预浸的磷
铬酸法
GB/T 9276 涂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
GB/T 12967.3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检测方法 第3部分: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
GB/T 12967.4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检测方法 第4部分:着色阳极氧化膜耐紫外光性能的
测定
GB/T 12967.6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检测方法 第6部分:目视观察法检验着色阳极氧化膜色
差和外观质量
3 术语和定义
GB/T 8005.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装饰面 exposedsurfaces
经加工、组装成制品并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型材,目视可见的表面(包括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应符合 GB/T 5237.1的规定。
4.1.2 表面纹理类型及特点
表面纹理类型及特点见表1。
表1 型材表面纹理类型及特点
纹理类型 纹理特点
光面 保持与基材基本一样的表面纹理外观
砂面 通过对基材表面采用喷砂、抛丸或碱蚀等方法获得的表面纹理外观
抛光面 使用布轮、羊毛轮和砂纸等磨削基材表面获得的平滑且光亮的表面纹理外观
拉丝面 采用机械摩擦的方法加工基材表面获得的直线、乱纹、螺纹、波纹、旋纹型等表面纹理外观
4.1.3 膜层的膜厚级别、膜层颜色及表面处理方式
膜层的膜厚级别、膜层颜色及表面处理方式见表2。
表2 膜层的膜厚级别、膜层颜色及表面处理方式
膜厚级别a、b 膜层颜色 表面处理方式a
AA10、AA15、AA20、AA25
银白
古铜色、黑色、金色等
阳极氧化+封孔
阳极氧化+电解着色c+封孔
阳极氧化+染色d+封孔
a 膜厚级别、着色和封孔工艺对膜层性能影响很大。
b 通常情况,膜层膜厚越厚,其耐盐雾腐蚀性能越好。
c 电解着色只能满足客户对一定范围内的颜色需求。
d 染色膜层的耐紫外光性能一般比电解着色的差。
4.1.4 标记及示例
型材标记按产品名称、本部分编号、牌号、状态、截面代号及长度、颜色(或色号)、表面纹理类型、膜
厚级别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古铜色、砂面、膜厚级别为 AA15、6063牌号、T5状态、型材截面代号为421001,定尺长度为3000mm的型材,标
记为:
阳极氧化型材 GB/T 5237.2-6063T5-421001×3000古铜色砂面AA15
4.2 质量保证
4.2.1 工艺
工艺保证参见A.1。
4.2.2 原材料
基材质量、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用化学药剂和添加剂的质量参见A.2。
4.3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7.1的规定。
4.4 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5237.1的规定。
4.5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包括膜层在内)应符合GB/T 5237.1的规定。
4.6 膜层性能
4.6.1 膜厚
膜层的平均膜厚、局部膜厚应符合表3的规定。膜厚级别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
按AA10供货。
表3 膜厚要求
膜厚级别
平均膜厚
μm
局部膜厚
μm
AA10 ≥10 ≥8
AA15 ≥15 ≥12
AA20 ≥20 ≥16
AA25 ≥25 ≥20
4.6.2 色差
颜色应与供需双方商定的色板基本一致,或处在供需双方商定的上、下限色标所限定的颜色范围之
内。当采用仪器法测定时,允许色差值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6.3 封孔质量
经封孔质量试验后,质量损失值应不大于30mg/dm2。
4.6.4 耐磨性
耐磨性可采用落砂试验或喷磨试验。采用落砂试验时,磨损每微米膜厚的平均耗砂量不小于
330g;采用喷磨试验时,磨损每微米膜厚的平均耗时不小于3.5s。耐磨性采用的试验方法应供需双方
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落砂试验进行。
4.6.5 耐盐雾腐蚀性
膜层的耐盐雾腐蚀性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耐盐雾腐蚀性
膜厚级别
试验时间
保护等级
AA10 16
AA15 24
AA20 48
AA25 48
≥9级
4.6.6 耐候性
4.6.6.1 耐紫外光性
经耐紫外光性试验后,目视试样表面颜色变化应不大于供需双方商定的变色程度。
4.6.6.2 自然耐候性
需方对自然耐候性有要求时,试验条件和验收标准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6.7 其他
需方对其他性能有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参照GB/T 8013.1具体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4.7 外观质量
型材表面不准许有电灼伤、膜层脱落等影响使用的缺陷,但距型材端头80mm以内允许局部无膜。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 5237.1的规定进行。试验前应去除试样表面膜层。
5.2 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按GB/T 5237.1的规定进行。
5.3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检测方法按GB/T 5237.1的规定进行。
5.4 膜层性能
5.4.1 膜厚
按GB/T 8014.1中规定的测量原则,采用GB/T 4957中的涡流法或GB/T 6462中的显微镜法进
行测量。仲裁试验按GB/T 6462规定的显微镜法进行。
5.4.2 色差
按 GB/T 12967.6的规定进行。
5.4.3 封孔质量
按 GB/T 8753.1的规定进行。
5.4.4 耐磨性
按GB/T 8013.1的规定进行。
5.4.5 耐盐雾腐蚀性
按GB/T 12967.3的规定进行CASS试验,至表4规定的试验时间后,按GB/T 6461的规定评定试
验结果,不同缺陷面积比率相对应的保护等级见表5。
表5 不同缺陷面积比率相对应的保护等级
试验后缺陷面积比率
保护等级
试验后缺陷面积比率
保护等级
无 10级 >0.05~0.07 9.3级
≤0.02 9.8级 >0.07~0.10 9级
>0.02~0.05 9.5级 >0.10~0.25 8级
5.4.6 耐候性
5.4.6.1 耐紫外光性
按GB/T 12967.4的规定进行,试验时间为300h。
5.4.6.2 自然耐候性
按 GB/T 9276的规定进行。
注:许多国家选用佛罗里达大气腐蚀试验站进行自然耐候试验。中国大气腐蚀试验站中,大气条件与佛罗里达比
较接近的是海南省琼海大气腐蚀试验站,但海南省琼海大气腐蚀试验站的试验结果与佛罗里达的试验结果会
存在差异。
5.4.7 其他
其他性能的检验按GB/T 8013.1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
5.5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按GB/T 12967.6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型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型材质量符合本部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6.1.2 需方可对收到的型材按本部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部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型材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型材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
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仲裁取样应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尺寸规格(或截面代号)、表面纹理类型、膜厚级别、
膜层颜色和相同表面处理方式与工艺的型材组成,批重不限。
6.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定期检验。
6.4 检验项目及工艺保证项目
6.4.1 出厂检验项目、定期检验项目和工艺保证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检验项目及工艺保证项目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 定期检验项目 工艺保证项目
化学成分 √ - -
力学性能 √ - -
尺寸偏差 √ - -
膜厚 √ - -
色差 √ - -
封孔质量 √ - -
耐磨性 a √ √
耐盐雾腐蚀性 a √ √
耐候性
耐紫外光性 a √ √
自然耐候性 a - √
其他 a - -
外观质量 √ - -
注:“√”表示必须检验的项目或工艺保证项目,“-”表示不检验项目或非工艺保证项目。
a 订货单(或合同)注明检验时,该项目列为必须检验项目。未注明时不检验。
6.4.2 供方每三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6.5 取样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5237.1的规定 4.3 5.1
力学性能 按GB/T 5237.1的规定 4.4 5.2
尺寸偏差 逐根检查 4.5 5.3
膜厚 取样数量按表8规定 4.6.1 5.4.1
色差 逐根检查 4.6.2 5.4.2
封孔质量
耐磨性
耐盐雾腐蚀性
耐候性
耐紫外光性
自然耐候性
在型材封孔完毕120h后,每批抽取2根型材/检验项
目,从抽取的每根型材上切取1个试样
从该批中任取3根型材,在选取的每根型材上切取
1个试样。若需方同意,供方可制作膜厚级别、膜层颜
色及表面处理方式和工艺均与该批型材相同的3块
试板代替型材试样。试样(或试板)膜层有效面尺寸
(长×宽)宜为250mm×150mm
4.6.3 5.4.3
4.6.4 5.4.4
4.6.5 5.4.5
4.6.6.1 5.4.6.1
4.6.6.2 5.4.6.2
其他膜层性能 按GB/T 8013.1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取样 4.6.7 5.4.7
外观质量 逐根检查 4.7 5.5
表8 膜厚取样数量及不合格品数上限数量表 单位为根
批量范围 抽取数量 不合格品数上限
1~10 全部 0
11~200 10 1
201~300 15 1
301~500 20 2
501~800 30 3
800以上 40 4
6.6 检验结果的判定
6.6.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
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时,则判该批不合格。
6.6.2 任一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
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型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
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6.3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6.4 膜厚的不合格品数量超出表8规定的不合格品数上限时,应另取双倍数量的型材进行重复试
验。重复试验的不合格品数量不超过表8规定的不合格品数上限的双倍数量时,判该批合格,否则判该
批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6.6.5 任一试样的色差不合格时,判该根不合格。
6.6.6 任一试样的封孔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7 任一试样的耐磨性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8 任一试样的耐盐雾腐蚀性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9 任一试样的耐候性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10 任一试样的其他膜层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6.6.11 任一试样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不合格。
6.6.12 定期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供方应对基材质量、阳极氧化表面处理用化学药剂和添加剂质量、工
艺等进行重新评估确认,并进行重新检验,直至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质量证明书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型材上,应有如下内容的标识(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供方名称和地址;
b) 产品的名称;
c)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d)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或截面代号);
e) 型材表面纹理类型、膜厚级别、颜色(或色号)及表面处理方式;
f) 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
g) 本部分编号;
h) 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
7.1.2 包装箱标志
型材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
7.2 包装
型材的装饰面应用纸、泡沫塑料等材料加以保护,其他包装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
7.3 运输和贮存
型材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3199的规定。型材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参见附录B。
7.4 质量证明书
每批型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尺寸规格(或截面代号);
d) 型材表面纹理类型、膜厚级别、颜色(或色号)及表面处理方式;
e) 批号或生产日期;
f) 重量或件数;
g)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h) 本部分编号;
i) 生产许可证编号。
8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部分所列型材的订货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或截面代号);
d) 尺寸偏差、精度等级;
e) 型材表面纹理类型、膜厚级别、颜色(或色号)及表面处理方式;
f) 重量或件数;
g) 需方的特殊要求:
---耐盐雾腐蚀性测试要求;
---特殊的耐磨性能要求;
---耐紫外光性测试要求;
---自然耐候性测试要求;
---特殊的膜厚要求;
---特殊的色差要求;
---特殊的包装要求;
---其他特殊要求;
h) 本部分编号。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质 量 保 证
A.1 工艺保证
A.1.1 阳极氧化膜的生产工艺宜执行GB/T 23612的规定。
A.1.2 不同的着色、封孔工艺对阳极氧化膜的性能和环境有着直接影响。推荐使用有镍回收处理装置
的单镍盐着色工艺,鼓励采用无镍无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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