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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5750.1-2023 (GB/T5750.1-2023) | 中文名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Part 1: General)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C51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 | 字数估计 | 12,162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实施日期 | 2023-10-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750.1-2006 |
GB/T 5750.1-20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GB/T 5750.1-2023 英文版: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drinking water - Part 1: Gener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750.1-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以及水源水和经过处理、储存和输送的饮用水的水质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478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5603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JJG196 常用玻璃量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检验方法的选择
同一个项目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检验方法时,可根据设备及技术条件,选择使用相应的检验
方法。
5 检测结果的报告
5.1 低于方法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检测结果,按照“小于最低检测质量浓度”报告。
5.2 报告涉及总量限值要求指标的检测结果时,若所有分指标的检测结果均小于分指标的最低检测质
量浓度,按照“小于总量最低检测质量浓度”报告;若有分指标检出,按照“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与未检出
指标最低检测质量浓度的1/2加和”报告。
6 试剂及浓度表示
6.1 本文件所用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AR)级,指示剂和生物染料不分规格。检验方法
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检验方法中规定为准。
6.2 试验中相关标准物质溶液,可按照检验方法要求进行配制和储存,也可使用有证标准溶液。
6.3 试剂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用纯水配制。
6.4 本文件各检验方法中,除另有规定外,均以溶剂空白(纯水或有机溶剂)作参比溶液。
6.5 文件中以密度表示的盐酸、硫酸、氨水等均为浓试剂,如 HCl(ρ20=1.19g/mL)、H2SO4(ρ20=
1.84g/mL)等,配制后试剂的浓度以摩尔每升(mol/L)或体积比等形式表示。
6.6 试剂的配制方法均在各检验方法中阐明,表1提供了几种常用酸、碱的浓度和配制稀溶液的配方。
6.7 物质B的浓度:又称物质B的物质的量浓度,是指物质B的物质的量(nB)除以混合物的体积
(V),常用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按式(1)计算:
6.8 物质B的质量浓度:是指物质B的质量(mB)除以混合物的体积(V),常用单位为克每升(g/L),毫
克每升(mg/L),微克每毫升(μg/mL),按式(2)计算:
6.9 物质B的质量分数:是指物质B的质量(mB)除以混合物的质量(m),量纲一致时单位用%表
示,按式(3)计算:
6.10 物质B的体积分数:是指物质B的体积(VB)除以混合物的体积(V),量纲一致时单位用%表
示,按式(4)计算:
6.11 体积比浓度:是指两种液体分别以V1 与V2 体积相混。凡未注明溶剂名称时,均指与纯水混合;
当两种以上特定液体与水混合时,应注明水。
7 实验用水
7.1 检验中所使用的水均为纯水,可由蒸馏、重蒸馏、亚沸蒸馏和离子交换等方法制得,也可采用复合
处理技术制取。检验方法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检验方法中规定为准。
7.2 实验室检验用一级水、二级水、三级水应符合GB/T 6682的要求。微生物指标检验用水应符合
GB 4789.28的要求。
7.3 超痕量分析或其他有严格要求的分析时使用一级水,对高灵敏度微量分析时使用二级水,一般化
学分析时使用三级水。
7.4 各级纯水均应使用密闭、专用的容器存储。新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处理,常用20%盐酸溶液浸泡
2d~3d,再用纯水反复冲洗,并注满纯水浸泡6h以上,沥空后再使用。
7.5 由于纯水贮存期间,可能会受到实验室空气中CO2、NH3、微生物和其他物质以及来自容器壁污染
物的污染,因此,一级水不可贮存,应在使用前制备;二级水、三级水可适量制备,分别贮存在预先经同级
水清洗过的相应容器中。
7.6 各级用水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受到污染。
8 玻璃器皿与洗涤
8.1 玻璃器皿的一般要求
8.1.1 玻璃器皿的检定与校正:容量瓶、滴定管、无分度吸管、刻度吸管等应按照JJG196进行检定与
校正。
8.1.2 配制标准色列时,应使用成套的比色管,各管内径与分度高低应一致,必要时应对体积进行
校正。
8.1.3 玻璃器皿应彻底洗净后方能使用。玻璃器皿的洗涤可先用自来水浸泡和冲洗,再用洗涤液浸泡
洗涤,然后用自来水冲洗干净,最后用纯水淋洗3次。洗净后的器皿内壁应能均匀地被水润湿,如果发
现有小水珠或不沾水的地方,说明容器壁上有油垢,应重新洗涤。
8.1.4 洗涤玻璃器皿时应防止受到新的污染,如测铁所用的玻璃器皿不能用铁丝柄毛刷,可用塑料棒
拴以泡沫塑料刷洗;测锌、铁用的玻璃器皿用酸洗后不能再用自来水冲洗,应直接用纯水淋洗;测氨和碘
化物用的器皿洗净后应浸泡在纯水中。
8.1.5 检验方法中对器皿的洗涤有特殊要求的,以检测方法中规定为准。
8.2 洗涤液的配制和使用
8.2.1 重铬酸钾洗涤液按下述方法配制和使用。
a) 重铬酸钾洗涤液的配制:用重铬酸钾溶液与浓硫酸配制,称取100g经研细的重铬酸钾于烧杯
中,加入约100mL纯水,沿烧杯壁缓缓加入浓硫酸,边加边用玻璃棒搅动(注意:此过程为放
热反应,需防止硫酸溅出),开始加入硫酸时有红色沉淀析出,继续加入硫酸至沉淀刚好溶解
为止。
b) 重铬酸钾洗涤液应储存于磨口瓶塞的玻璃瓶内,以免吸收水分,用后可倒回瓶中。经多次使用
洗涤液中重铬酸钾被还原,洗涤液颜色变为绿褐色后不再具氧化性,不能再用。
c) 重铬酸钾洗涤液是一种很强的氧化剂,但作用比较慢,因此应使洗涤的器皿与洗涤液充分接
触,浸泡数分钟至数小时。器皿用重铬酸钾洗涤液清洗后,需用自来水充分清洗(一般要冲洗
7次~10次),最后用纯水淋洗3次。用洗涤液洗过的器皿要特别注意吸附在器皿壁上尤其是
磨砂部分沾污铬和其他杂质对试验的干扰。
8.2.2 碱性高锰酸钾洗涤液:称取4g高锰酸钾,溶于少量水中,加入10g氢氧化钾,用水稀释至
100mL。可用于清洗油污或其他有机物质。洗后容器沾污处有褐色二氧化锰析出,可用盐酸(1+1)溶
液或草酸洗液、硫酸亚铁、亚硫酸钠等还原剂去除。
8.2.3 酸性草酸或酸性羟胺洗涤液:称取10g草酸或1g盐酸羟胺,溶于100mL盐酸溶液(1+4)中。
可用于洗涤氧化性物质。
8.2.4 氢氧化钾酒精溶液:称取100g氢氧化钾,加入50mL水溶解,加入酒精至1000mL。可用于洗
涤油垢、树脂等。
8.2.5 硝酸溶液:测定金属离子时可用不同浓度的硝酸溶液[常用(1+9)]浸泡洗涤玻璃器皿。
8.2.6 肥皂液、碱液及合成洗涤剂可用于洗涤油脂和有机物。
9 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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