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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5842-2023 (GB5842-2023) | | 中文名称 | 液化石油气钢瓶 | | 英文名称 | Liquefied petroleum steel gas cylind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J74 | | 国际标准分类 | 23.020.30 | | 字数估计 | 32,337 |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 实施日期 | 2023-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842-2022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5842-2023: 液化石油气钢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842-2022
液化石油气钢瓶
2023-11-27发布
2023-1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气瓶)的型式、型号和基本参数、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
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涂敷、贮运和出厂文件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2.1MPa、公称容积不
大于150L、可重复盛装符合GB 11174的液化石油气的气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150.3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2651 金属材料焊缝破坏性试验 横向拉伸试验
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
GB/T 6653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GB/T 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 7512 液化石油气瓶阀
GB/T 8335 气瓶专用螺纹
GB/T 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 9252 气瓶压力循环试验方法
GB/T 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 13005 气瓶术语
GB/T 15385 气瓶水压爆破试验方法
GB/T 17925 气瓶对接焊缝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GB/T 33209 焊接气瓶焊接工艺评定
GB/T 35208 自闭式液化石油气瓶阀
CJ/T 33 液化石油气钢瓶热处理工艺评定
NB/T 47013.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射线检测
TSG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0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见表1)。
5 型式、型号和基本参数
5.1 型号的表示方法
气瓶型号表示方法如下:
注:改型序号用来表示YSP系列中某一型号气瓶的结构、供气方式等发生了改变;如无改变,改型序号可不标注。
5.2 型号和参数
气瓶应按照表2的规格进行设计和制造。YSP118/49.5和YSP118/液/49.5型号的气瓶不应设置
在所服务建筑的室内,其他型号气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
5.3 结构型式
6.1 一般规定
6.1.1 气瓶主体(指筒体、封头等受压元件)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和焊接性能;且应附带有材料质
量证明书原件或者电子版二维码材料质量证明书。
6.1.2 气瓶制造单位应对主体材料按炉、罐号进行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按批号验证力学性能,经验证合
格的材料应做材料标记。验证分析结果: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力学性能应符合6.3.1的规定。
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1.3 焊在气瓶主体上的所有附件,应采用与主体材料焊接性能相适应的材料。
6.1.4 所采用的焊接材料焊成的焊缝,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母材抗拉强度规定值的下限。
6.1.5 材料(包括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6.2 化学成分
主体材料的化学成分(质量分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
6.3 力学性能
6.3.1 主体材料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6653的规定。
6.3.2 主体材料的屈强比(ReL/Rm):当材料抗拉强度≥490MPa时,ReL/Rm 应≤0.85,当材料抗拉强
度< 490MPa时,ReL/Rm 应≤0.75。
7 设计
7.1 一般规定
7.1.1 气瓶的设计文件应通过设计文件鉴定。监管部门有要求时,气瓶制造企业应重新申请设计文件
鉴定。
7.1.2 气瓶瓶体由两部分组成时,应只有一条环焊缝,采用锁底接头装配;气瓶瓶体由三部分组成
时,应有两条环焊缝和一条纵焊缝(纵焊缝不应有永久衬板),封头和筒体采用锁底接头装配。
7.1.3 设计计算气瓶受压元件壁厚时,材料的强度参数应采用下屈服强度(ReL)。
7.1.4 气瓶封头形状应为椭圆形。
7.2 瓶体壁厚计算
7.2.1 筒体计算壁厚和封头直边部分计算壁厚(S1)按公式(1)计算
7.2.2 封头曲面部分计算壁厚(S2)按公式(2)计算。
7.2.3 YSP118/49.5和YSP118/液/49.5规格的筒体和封头设计壁厚分别按照公式(1)和公式(2)计
算;其他规格瓶体设计壁厚(S)取公式(1)和公式(2)计算结果中的较大值。
7.2.4 瓶体设计壁厚除满足按照公式(1)和公式(2)的计算结果要求外,还应满足按公式(3)的计算结
果要求,且不应小于1.5mm。
7.2.5 气瓶筒体和封头的名义壁厚应相等。确定名义壁厚(S0)时应注意钢板的厚度负偏差和工艺减
薄量。
7.3 附件
7.3.1 附件的设计应便于焊接和检验。
7.3.2 气瓶应配有用于保护瓶阀的护罩和保持气瓶稳定的底座,护罩和底座应焊接在瓶体上。护罩和
底座的结构形状及其与气瓶的连接应防止积液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护罩应上端边缘制成圆弧
状,底座应有通风孔和排液孔。
7.3.3 气瓶选用的瓶阀应符合GB 7512或GB/T 35208的规定,所选型号应在瓶阀型式试验证书覆盖
范围内。
7.3.4 气瓶阀座螺纹应与瓶阀螺纹相匹配,并符合GB/T 8335的规定;气相阀座应选用PZ27.8锥螺
纹,与气相阀座对应的封头开孔直径应不小于40mm,液相阀座应选用PZ39.0的锥螺纹,与液相阀座
对应的封头开孔直径应不小于55mm,液相管内径应不小于14mm。
7.3.5 瓶阀与阀座的螺纹连接应密封,密封材料应与液化石油气介质相容。
7.3.6 不准许在筒体上开孔,封头上开孔应按照GB/T 150.3的要求,需要补强的应进行开孔补强。带
有液相管的气瓶,在封头上开孔时,开孔中心线与封头外圆周的投影距离,应在瓶体外直径的30%~
35%范围内。
8 制造
8.1 焊接工艺评定
8.1.1 焊接工艺评定按GB/T 33209规定执行。
8.1.2 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应分别符合8.2.1和9.1.2的规定。
8.1.3 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应能代表气瓶的受压元件的对接焊缝和角接焊缝。护罩上焊接电子标签
或二维码等电子识读标志(见图2)的焊接工艺也应进行评定,评定项目为低倍金相,评定要求焊缝金
属、熔合区、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未熔合。
8.1.4 焊接工艺评定应在气瓶的瓶体和护罩上进行。
8.1.5 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应经过气瓶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存入企业的技术档案。
8.2 焊接
8.2.1 焊接气瓶的焊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资质证书。焊工代号应打在气瓶显著位置或在焊接记
录上签字可追溯。
8.2.2 瓶体的对接焊缝和阀座角焊缝均应采用自动焊接方法施焊,护罩上焊接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电
子识读标志应采用激光焊施焊。
8.2.3 焊接坡口的形状和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规定。坡口表面应清洁、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和夹渣
等缺陷及其他残留物质。
8.2.4 焊接(包括焊接返修)应在室内进行,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0%。
8.2.5 施焊时,不应在非焊接处引弧,纵焊缝应有引弧板和熄弧板,板长不应小于100mm。去除引、熄
弧板时,不应敲击,应采用切除的方法,切除处应磨平。
8.3 焊缝
8.3.1 瓶体的对接焊缝和阀座角焊缝应焊透。
8.3.2 焊缝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应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和未熔合等缺陷;
b) 瓶体的焊缝不应咬边,瓶体附件的焊缝在瓶体一侧不应咬边;
c) 焊缝表面不应有凹陷或不规则的突变;
d) 焊缝两侧的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e) 瓶体对接焊缝的余高为0mm~2.5mm;同一焊缝最宽最窄处之差应不大于4mm;
f) 当图样无规定时,角焊缝的焊脚高度不应小于焊接件中较薄者的厚度,其几何形状应圆滑过渡
至母材表面。
8.4 焊缝的返修
8.4.1 焊缝返修应有经评定合格的返修工艺,并应严格执行。
8.4.2 对接焊缝返修处应重新进行外观和射线检查并合格。
8.4.3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应不超过1次。
8.4.4 返修部位应记入产品生产检验记录。
8.5 筒体
8.5.1 筒体由钢板卷焊而成时,钢板的轧制方向应与筒体的环向一致。
8.5.2 筒体焊接成形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筒体同一横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不大于0.01D;
b) 筒体纵焊缝对口错边量(b)不大于0.1S0(见图3);
c) 用长度为D/2,且小于或等于300mm 的样板测量,筒体纵焊缝棱角高度(E)应不大于
0.1S0+2mm(见图4)。
8.6 封头
8.6.1 封头应用整块钢板制成,封头的拉伸减薄量不应大于拉伸前钢板实测厚度的10%。
8.6.2 封头最小壁厚实测值不应小于瓶体设计壁厚(S)。
8.6.3 封头同一横截面最大最小直径差不应大于2mm,封头的高度偏差为0mm~5mm。
8.6.4 封头直边部分的纵向皱折深度不应大于0.25%D。
8.6.5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 机械加工件不低于m级;
b) 非机械加工件不低于c级;
c) 长度尺寸不低于v级。
8.7 组装
8.7.1 气瓶瓶体在组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
8.7.2 上下封头或封头与筒体对接环焊缝的对口错边量(b)不大于0.25S0;棱角高度(E)不大于
0.1S0+2mm;检查尺的长度不小于300mm。
8.7.3 附件的装配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8.8 热处理
8.8.1 气瓶在包括瓶体附属结构件全部焊接完成后,应进行整体热处理。热处理装置应保证有效加热
区温度分布的均匀性,其有效加热区温度不超过设定温度±25℃,应能自动记录温度、时间、气瓶数量
等关键参数,炉内测温点应不少于3个,并且能反映整个有效加热区温度场的温度变化趋势。返修瓶完
成焊缝返修后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8.8.2 热处理工艺评定按照CJ/T 33的规定执行;每个热处理工艺评定方案,气瓶数量应不少于
4只,其中2只做力学性能试验,另外2只做水压爆破试验。
8.8.3 改变主体材料牌号或板厚规格、改变气瓶结构型式、改变焊接工艺、改变热处理设备、改变热处
理方式,应重新进行热处理工艺评定。
相同尺寸、结构和板厚规格,采用相同焊接、相同热处理规范的气瓶,经热处理工艺评定合格后,在
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准许不再进行评定。
9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9.1 焊缝射线检测
9.1.1 焊缝应采用射线照相(RT)或者射线数字检测(DR)方法进行无损检测。
9.1.2 无损检测按NB/T 47013.2或者GB/T 17925的规定执行。
9.1.3 仅有一条环焊缝的气瓶,应按生产顺序每250只随机抽取1只(不足250只时,也应抽取
1只),对环焊缝进行100%射线检测。如不合格,应再抽取2只检测。如仍有1只不合格时,则应逐只
检测。
9.1.4 有纵、环焊缝的气瓶,应逐只对气瓶的纵、环焊缝总长度的20%进行射线检测,其中应包括纵、环
焊缝的搭接处。
9.1.5 焊缝射线检测后,应按照NB/T 47013.2或GB/T 17925进行评定,射线透照底片质量或图像质
量为AB级,焊缝缺陷等级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9.1.6 未经射线检测的焊缝质量应符合9.1.5的规定。
9.2 逐只检验
9.2.1 一般检验
9.2.1.1 使用深度尺对气瓶表面进行检验,气瓶表面不应有深度超过0.5mm的凹陷缺陷以及深度超
过0.3mm的划伤、腐蚀和缺陷。
9.2.1.2 使用直尺和游标卡尺对对接焊缝进行检验,焊缝尺寸应符合8.3.2的规定。
9.2.1.3 逐只对气瓶的附件进行查验,选用的附件应符合7.3的规定。
9.2.1.4 使用手电筒探照气瓶内部,气瓶内部应干燥、清洁。
9.2.2 水压试验
9.2.2.1 水压试验在热处理工序完成后进行,水压试验按GB/T 9251规定执行。水压试验装置应能实
时自动记录瓶号、试验时间及试验结果,水压试验记录电子档案应保存至少8年。
9.2.2.2 水压试验时,应以每秒不大于0.5MPa的速度缓慢升压至3.2MPa,并保持不少于30s,气瓶
不应有宏观变形和渗漏,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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