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7000.208-2023'
| 标准编号 | GB/T 7000.208-2023 (GB/T7000.208-2023) | | 中文名称 |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 | 英文名称 | Luminaires - Part 2-8: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Handlamp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 | | 字数估计 | 14,129 |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 | 实施日期 | 202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7000.208-2008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7000.208-2023: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ICS 29.140
CCSK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IEC 60598-2-8:2013,MOD)
2023-12-28发布
2026-0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试验要求 2
5 灯具分类 2
6 标记 2
7 结构 2
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5
9 接地规定 5
10 接线端子 5
11 外部和内部接线 5
12 防触电保护 7
13 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7
14 防尘和防水 7
15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7
16 耐热、耐火和耐电痕 8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 (/T)7000的第2-8部分。GB (/T)700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1-2023);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T 7000.201-2023);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T 7000.202-2023);
---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 7000.203-2013);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T 7000.204-2023);
---灯具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GB/T 7000.205-2023);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 7000.6-2008);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GB 7000.19-2005);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 7000.4-2007);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GB/T 7000.211-2023);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GB/T 7000.212-2023);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GB/T 7000.213-2023);
---灯具 第2-14部分:特殊要求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
(GB 7000.214-2015);
---灯具 第2-17部 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GB/T 7000.217-2023);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T 7000.218-2023);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GB/T 7000.220-2023);
---灯具 第2-21部分:特殊要求 灯带(GB/T 7000.221-2023);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GB/T 7000.222-2023);
---灯具 第2-23部分:特殊要求 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GB/T 7000.223-
2023);
---灯具 第2-24部分:特殊要求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GB/T 7000.224-2023);
---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GB 7000.225-2008)。
本文件代替GB 7000.208-2008《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与GB 7000.208-200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根据使用环境分类(见2008年版的4.3);
b) 更改了要求中关于保护罩材料种类的矛盾(见7.1、7.2,2008年版的6.1、6.2);
c) 更改了普通手提灯装有器具插座的相关要求(见11.1,2008年版的10.1);
d) 更改了软缆和软线型号、导线标称截面积的相关规定(见11.2,2008年版的10.2)。
本文件修改采用IEC 60598-2-8:2013《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本文件与IEC 60598-2-8:2013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7000.1替换了IEC 60598-1,以便于系列标准的应用。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删除了11.2、16.1的注;
---将要求的可重新接线手提灯装配的软线类型从“X型连接”更改为“X型或Y型连接”、不可重
新接线的手提灯装配的软线类型从“Y型连接或Z型连接”更改为“Z型连接”(见11.1),使该
条款与3.2及3.3相协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数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俊杰、陈玉嫦、肖秋霞、韩波、刘兵仁、施晓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年首次发布为GB 7000.13-1999《手提灯安全要求》;
---2008年第一次修订为GB 7000.208-2008《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引 言
GB (/T)7000《灯具》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的一
般要求。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以电光
源为光源的固定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
源的嵌入式灯具的要求。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1000V的道路、街路照明和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的要求,以及隧道照明和在正常地
面以上总高度最低为2.5m的柱式合成灯具的要求。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除手提灯以外,用于室内和/或室外
(例如庭院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可移式通用灯具的要求。
---第2-5部分:特殊要求 投光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投
光灯具的要求。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的手提
灯和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要求。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儿童用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其
使用的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钨丝灯或单端荧光灯。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使用电光源
的家用水族箱灯具的特殊要求。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
交流250V50/60Hz的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的要求。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
的地面嵌入式灯具的要求。
---第2-14部分:特殊要求 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霓虹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目的在于规定
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大于1000V但不超过10000V的空载额定输出电压下工
作、使用冷阴极管形放电灯和类似设备的灯具的要求。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
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在室外和室内使用的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用
灯具(包括聚光和泛光投射)的要求。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在水中使用或与水接触的
固定式灯具的安全要求。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用于室内或室外的,装
有串联、并联或串/并联组合连接光源的灯串的安全要求。
---第2-21部分:特殊要求 灯带。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用于室内或室外的,装
有不可替换的串联或并联以及串并联光源组合的灯带(密封灯串)的安全要求。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目的在于规定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使用电
光源的应急照明灯具的要求。
---第2-23部分:特殊要求 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目的在于规定电源电压
不超过1000V,在普通室内使用的特低电压(ELV)光源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要求。
---第2-24部分:特殊要求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使用电光源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1000V的用在因热效应、材料燃烧或劣化的风险而需要限制灯具外表面温度的场所的灯具
要求。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目的在于规定了以钨丝灯、荧光灯和
其他气体放电灯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在诊所内进行内科治疗、检查以及在医
院和康复大楼内进行医疗护理用的灯具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在引用GB/T 7000.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试验顺序,并规
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光源的手提灯和类似的可移式灯具的要求,这些灯
具是手持的、用钩子吊挂或搁置在某一表面上。本文件与第1部分1)的有关章条一起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蝶形螺钉、夹子或磁铁固定到支架上的手提灯,以及用于检查桶体内部的灯具。
1) 本文件中提及的“第1部分”指GB/T 7000.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T 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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