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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7686-2016 (GB/T7686-2016) | 中文名称 | 化工产品中砷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 英文名称 | General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content of chemical product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G04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40 | 字数估计 | 14,197 | 发布日期 | 2016-12-13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7686-2008 | 起草单位 | 南化集团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硫和硫酸分技术委员会(SAC/TC 63/SC 7)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73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7686-2016
General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content of chemical products
ICS 71.040.40
G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7686-2008
化工产品中砷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7686-2008《化工产品中砷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与GB/T 7686-2008相比主
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Ag(DDTC)三氯甲烷溶液作为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光度法的吸收液(见3.3,
2008年版3.2);
---增加了原子荧光光度法(见第4章);
---删除了原标准的附录A,将原标准的附录B改为附录A,附录C改为附录B,附录D改为附录
C,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见附录A~附录D,2008年版的附录A~附录D)。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硫和硫酸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化集团研究院、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爱玲、他德洪、冯俊婷、杜伯会、朱艳峰、李少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7686-1987、GB/T 7686-2008。
化工产品中砷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警示---本标准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部分操作具有危险性。本标准并未揭示所
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并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化工产品中砷的通用方法。
本标准中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光度法适用于砷含量在1μg~20μg范围内的溶液测定,原
子荧光光度法适用于砷含量在0.005μg~2.5μg范围内的溶液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光度法
3.1 原理
在盐酸介质中,用锌还原砷,生成砷化氢,导入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Ag(DDTC)]吡啶或三氯
甲烷溶液中,生成紫红色的可溶性胶态银,在最大吸收波长540nm处,对其进行吸光度的测量。
生成胶态银的反应式是:
AsH3+6Ag(DDTC)=6Ag+3H(DDTC)+As(DDTC)3
3.2 一般规定
本方法中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
级水。所有试剂,特别是锌粒,应不含砷或仅含极微量的砷。
3.3 试剂和材料
3.3.1 盐酸。
3.3.2 锌粒:粒径为0.5mm~1mm。若用其他形状的锌,应经实验证明,在规定的检验条件下(参见附
录A)能给出相同的结果。
3.3.3 吸收液A: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吡啶溶液[简称Ag(DDTC)吡啶溶液],5g/L。
溶解1g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于吡啶(密度约0.980g/mL)中,并用吡啶稀释至200mL,贮于
密闭棕色玻璃瓶中,避免光线照射,有效期为两周。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的精制方法参见附录B。
3.3.4 吸收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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