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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7705-2008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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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05-2008 英文版 299 GB/T 7705-2008 [PDF]天数 <=3 平版装潢印刷品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7705-2008 (GB/T7705-2008)
中文名称 平版装潢印刷品
英文名称 The offset lithographic prints for decorat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17
国际标准分类 37.100.01
字数估计 13,114
发布日期 2008-07-02
实施日期 2008-1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7705-1987
引用标准 GB/T 2828.1; GB/T 17934.1-1999; GB/T 18720; GB/T 18722; CY/T 3; ISO 13655; ISO 14981; ISO 15994
起草单位 上海包装造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包装装潢印刷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上海站、上海烟草工业印刷厂、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贸无锡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紫丹印务有限公司、浙江天外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纺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技术协会包装印刷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印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提出机构 新闻出版总署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版装潢印刷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平版胶印工艺生产的纸质装潢印刷品, 其他平版印刷品也可参照使用。

GB/T 7705-2008: 平版装潢印刷品 GB/T 7705-2008 英文名称: The offset lithographic prints for decora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05-2008 代替GB/T 7705-1987 平 版 装 潢 印 刷 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版装潢印刷品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平版胶印工艺生产的纸质装潢印刷品,其他平版印刷品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ISO 2859-1:1999,IDT) GB/T 17934.1-1999 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片、样张和印刷成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第1部分: 参数和测试方法(eqv ISO 12647-1:1996) GB/T 18720 印刷技术 印刷测控条的应用(GB/T 18720-2002,DIN16527-1:1993,DIN16527-3: 1993,NEQ) GB/T 18722 印刷技术 反射密度测量和色度测量在印刷过程控制中的应用(GB/T 18722- 2002,eqv ISO 13656:2000) CY/T 3 色评价照明和观察条件 ISO 13655 印刷图像的光谱测量与色度计算 ISO 14981 印刷用反射密度仪的光学几何与测量学条件 ISO 15994 印刷技术 印刷品测试视觉光泽度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产品分类 4.1 精细产品 采用高质量印刷的材料和精细制版印刷工艺生产、质量符合精细产品要求的高档装潢印刷品。 4.2 一般产品 除精细产品以外的其他装潢印刷品。 5 技术要求 5.1 成品规格尺寸偏差 5.1.1 裁切成品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 模切成品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3 有对称要求的成品图案位置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5.2 套印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 实地印刷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 5.4 网点印刷要求 5.4.1 亮调网点再现百分率:精细产品≤3%;一般产品≤5%。 5.4.2 正常墨量50%网点增大值应符合表6的规定。 5.5 印面外观 5.5.1 精细产品 5.5.1.1 成品应整洁。每件成品主要部位上不能有直径>0.3mm 的墨皮、纸毛等脏污,直径 ≤0.3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不能超过2点;次要部位上不能有直径>1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直 径≤1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不能超过3点。 5.5.1.2 文字印刷应清晰完整,小于5.5P(7号)的字应不影响认读。 5.5.1.3 印面不应存在划伤和条痕。 5.5.1.4 图像应清晰,层次清楚,网点应清晰均匀无变形和残缺。 5.5.1.5 印刷色相应符合付印样张要求。 5.5.2 一般产品 5.5.2.1 成品应整洁。每件成品主要部位上不能有直径>1.5mm 的墨皮、纸毛等脏污,直径 ≤1.5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不能超过2点;次要部位上不能有直径>2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直 径≤2mm的墨皮、纸毛等脏污,不能超过5点。 5.5.2.2 文字印刷应基本清晰完整,小于5.5P(7号)的字应不影响认读。 注:P-Point,1P约等于0.35mm。 5.5.2.3 印面不应存在明显条痕。 5.5.2.4 网点应较清晰均匀,应无明显残缺和花糊版。 5.5.2.5 印刷色相应基本符合付印样要求。 5.6 印面烫箔外观 5.6.1 精细产品 5.6.1.1 图文烫箔应完整清晰、牢固、平实,应无虚烫、糊版、脏版和砂眼。 5.6.1.2 字迹烫箔应清晰,应不发毛、无缺笔断划。 5.6.1.3 图文烫箔表面应光亮。 5.6.2 一般产品 5.6.2.1 图文烫箔应完整清晰、牢固、平实,应无明显虚烫、糊版、脏版。 5.6.2.2 字迹烫箔应清晰,应无明显残缺。 5.6.2.3 图文烫箔表面光亮度应无明显差异。 5.7 印面凹凸印外观 5.7.1 精细产品 5.7.1.1 图文凹凸印轮廓应清晰。 5.7.1.2 图文凹凸应均匀,纸张纤维应无断裂。 5.7.2 一般产品 5.7.2.1 图文凹凸印轮廓应基本清晰。 5.7.2.2 图文凹凸应基本均匀,纸张纤维应无断裂。 5.8 印面覆膜外观 5.8.1 精细产品 5.8.1.1 覆膜粘结应完整、牢固。 5.8.1.2 覆膜面应干净、平整,光洁度好,不变色,应无皱折、起泡等。 5.8.2 一般产品 5.8.2.1 覆膜粘结应完整、牢固。 5.8.2.2 覆膜面应基本干净、平整,应无明显皱折、起泡等。 5.9 印面上、压光外观 5.9.1 精细产品 5.9.1.1 上光涂层涂布应均匀,表面不能有气泡、条痕、起皱等。 5.9.1.2 上光膜面两侧亮度应一致,且光泽好。 5.9.1.3 压光表面光亮度应一致,且应有高光泽。 5.9.2 一般产品 5.9.2.1 上光涂层涂布应基本均匀,表面允许有少量的可接受的细小的气泡,但不可有条痕、起皱等。 5.9.2.2 上光膜面两侧亮度应基本一致,光泽好。 5.9.2.3 压光表面光亮度应基本一致,应有较高光泽。 6 检验方法 6.1 检验条件 6.1.1 检验室温度、湿度:温度为23℃±5℃,相对湿度为60%+15%-10%。 6.1.2 试样预处理:在6.1.1条件下,并在无紫外光照射环境中放置时间应≥8h。 6.1.3 观样光源:符合CY/T 3的规定。 6.2 外观、烫箔、凹凸印、覆膜、上/压光 将试样放在6.1.3光源下,进行目测鉴定。脏污点用精度为0.01mm的20倍读数放大镜测量。 6.3 成品规格尺寸偏差 6.3.1 裁切成品及模切成品规格尺寸偏差 在有尺寸规定的裁切或模切成品试样部位测出其长度(精确至0.1mm),与规定尺寸之差作为该 成品规格尺寸偏差。 6.3.2 有对称要求的成品图案位置偏差 测量试样左右(或上下)任一对称部位的空白处宽度(精确至0.1mm),然后按式(1)计算出成品图 案位置偏差。 6.4 套印误差 将试样放在6.1.3光源下,用精度为0.01mm的20倍读数放大镜分别测量试样主要部位和次要 部位任二色间的套印误差各3点,分别取其最大值,作为该试样主要部位和次要部位的套印误差。 6.5 同色密度偏差 6.5.1 仪器 采用符合ISO 14981的反射密度计。 6.5.2 仪器校正与使用 按GB/T 18722的规定进行。 6.5.3 检验步骤 6.5.3.1 测试时,印刷品应平整放置在符合GB/T 17934.1-1999附录B“测量反射密度用底衬材料” 要求的底衬材料上。 6.5.3.2 仪器校正与使用方法:按6.5.2要求。 6.5.3.3 幅面尺寸为135mm×195mm及以下的成品,用反射式彩色密度计在同件试样同色的四角 和中间各测1点;幅面135mm×195mm以上的成品,在同件试样上均匀增测5点。 6.5.4 检验结果 6.5.4.1 每件试样同色密度偏差按式(2)计算。 6.5.4.2 比较各色同色密度偏差的平均值,以最大值作为该试样同色密度偏差。 6.6 同批同色色差 6.6.1 仪器 采用符合ISO 13655的分光光度计(色差计)。 6.6.2 仪器校正与使用方法 按GB/T 18722的规定进行。 6.6.3 检验步骤 在试样中任选一张作为基准样张,用分光光度计先测出其CIEL犪犫均匀色空间的L犪犫值, 然后分别测出其余试样与基准样张同色同部位的色差。 6.6.4 检验结果 比较试样各色同批同色色差,以最大值作为该试样同批同色色差。 6.7 墨层光泽度 6.7.1 仪器 采用符合ISO 15994的光泽度计。 6.7.2 仪器校正与使用方法 按ISO 15994的规定进行。 6.7.3 检验步骤 6.7.3.1 取平整、无折皱的试样。 6.7.3.2 用光泽度计分别对试样不同色层表面进行测量,面积≤100cm2 的色层面上测3点,面积 >100cm2 的色层面上测5点。 6.7.3.3 每个试样每种色光泽度测量结果差值>5个光泽度单位时,应增加一倍测量点。 6.7.4 检验结果 计算试样各点同色光泽度的平均值作为该试样该色的墨层光泽度。 6.8 墨层耐磨性、墨层上光后印面的耐磨性 6.8.1 仪器 6.8.1.1 摩擦检验机 摩擦台采用表面粗糙度不低于1.60μm的硬性塑料体,并有固定试样的装置;摩擦体采用二块厚 8mm、硬度为50Hs~53Hs、大小为25mm×50mm的橡胶,二块摩擦体内侧相距45mm;摩擦检验的 摩擦次数达43次/min±2次/min,行程约60mm。摩擦检验机见图1。 6.8.1.2 反射密度计 反射密度计同6.5.1、6.5.2。 6.8.2 检验条件 6.8.2.1 摩擦纸采用80g/m2 的清洁胶版纸,宽度为50mm。 6.8.2.2 荷重为20N±0.2N。 6.8.2.3 摩擦次数为43次/min±2次/min,行程约60mm。 6.8.3 检验步骤 6.8.3.1 剪切成一定尺寸的试样固定在摩擦台上,试样待测量层面积应大于摩擦体所摩擦的面积。 6.8.3.2 按6.5.3测定试样上待磨墨层的彩色密度,测3点取平均值。 6.8.3.3 将试样固定在摩擦台上,将摩擦纸固定在摩擦体上。 6.8.3.4 开启摩擦检验机往返摩擦43次/min±2次/min,停机取下试样。 6.8.3.5 按6.5.3测定被摩擦最严重的墨层的彩色密度,测3点取平均值。 6.9 亮调网点再现百分率 取印有印刷测控条的试样(自然样张),测控条应符合GB/T 18720的规定,用20倍~50倍放大镜 对试样印刷测控条上的各色亮调网点块进行目测,以能见到亮调网点的百分率数作为该试样亮调网点 再现百分率。 6.10 50%网点增大值 6.10.1 仪器 反射密度计同6.5.1、6.5.2。 6.10.2 检验步骤 6.10.2.1 取印有印刷测控条的试样(自然样张),测控条应符合GB/T 18720的规定。 6.10.2.2 采用符合6.5.1、6.5.2规定的反射式彩色密度计,在试样印刷测控条上测出任一色实地块 密度值,再测出同一色标称覆盖率的网点密度值。 6.10.2.3 再按式(4)计算出试样上任一色50%网点的实际面积覆盖率FD(%)值。 6.10.3 检验结果 6.10.3.1 按式(5)计算出任一色50%网点增大值ΔF。 6.10.3.2 试样各色网点增大值中以最大值作为该试样该色的50%网点增大值。 7 检验规则 7.1 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周期的一组单位产品为一批。 7.2 按GB/T 2828.1检验抽样方案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样本单位为件。每批最低样本抽样数一般为 5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