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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7723-2017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772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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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23-2017 英文版 879 GB/T 7723-2017 [PDF]天数 <=9 固定式电子衡器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7723-2017 (GB/T7723-2017)
中文名称 固定式电子衡器
英文名称 Fixed location electronic weighing instrument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N13
国际标准分类 17.100
字数估计 44,444
发布日期 2017-11-01
实施日期 2018-05-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7723-2008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7723-2017 Fixed location electronic weighing instrument ICS 17.100 N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7723-2008 固 定 式 电 子 衡 器 2017-11-01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型号与命名 2 5 计量要求 3 5.1 衡器的准确度等级及符号 3 5.2 检定分度值 3 5.3 多分度衡器的附加要求 3 5.4 最大允许误差 4 5.5 称量结果间的允许差值 5 5.6 检验用标准器 6 5.7 鉴别阈 6 5.8 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 6 6 技术要求 8 6.1 结构的一般要求 8 6.2 称重传感器 10 6.3 电子称重仪表 12 6.4 与衡器相关的电气参数 12 6.5 数字指示装置和打印装置 13 6.6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 14 6.7 除皮装置 14 6.8 预置皮重装置 15 6.9 锁定状态 15 6.10 衡器载荷测量仪 15 6.11 不同承载器和载荷传递装置与不同载荷测量装置间的选择(或切换)装置 15 6.12 功能要求 16 6.13 性能测试和量程稳定性测试 17 6.14 软件控制的电子装置的附加要求 17 7 试验方法 21 7.1 测试前的准备 21 7.2 零点检查 23 7.3 称量性能(5.4) 23 7.4 除皮(6.7) 24 7.5 偏载测试(5.5.2) 25 7.6 鉴别阈测试(5.7) 26 7.7 重复性测试(5.5.1) 26 7.8 与时间相关的测试(5.8.3) 26 7.9 平衡稳定性测试(6.5.3) 26 7.10 多指示装置(5.5.3) 26 7.11 影响因子(5.8) 26 7.12 抗干扰性能测试(6.12.4) 27 7.13 量程稳定性测试(6.12.3) 28 7.14 软件的审查和试验(6.14) 28 7.15 兼容性核查(5.5.6) 28 7.16 表面涂漆漆膜附着强度的测试 30 8 检验规则 31 8.1 型式检验 31 8.2 型式检验要求 31 8.3 样机试验要求 31 8.4 出厂检验 31 8.5 检验项目要求 31 9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2 9.1 标志 32 9.2 包装 33 9.3 运输 33 9.4 贮存 3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OIMLR76-1.2006相比结构变化情况 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OIMLR76-1.2006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3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7723-2008《固定式电子衡器》,与GB/T 7723-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电子汽车衡产品及不适用于悬挂称量方式的电子衡器,删除了机电式结构衡器 的电子装置(见第1章); ---产品的分类与命名标准修改为GB/T 26389(见第4章); ---衡器的准确度等级及符号中,检定分度值删除了0.1≤e≤5(见5.1表1); ---增加了多分度衡器的附加要求(见5.3),在后面的章节中增加相应测试内容; ---删除了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的要求; ---增加了对外围设备的要求(见5.4.6); ---检验用标准器中,增加了衡器载荷测量仪(见5.6.2);在试验方法中,增加了对于电子汽车衡, 可以按照JJG1118第7章的内容进行测试; ---对检验用标准砝码的替代进行了修改(见5.6.3); ---蠕变测试增加了图表对测试过程进行说明。(见5.8.3.1); ---表5中增加了最大秤量为.150< t≤200的电子汽车衡承载器相对变形量的技术要求。并删 除了使用中的随后检测要求; ---使用适用性中,针对各项技术要求,增加了引用的标准号(见6.1.2); ---衡器基础中,增加了拟使用衡器载荷测量仪进行检验的电子汽车衡的要求(见6.1.2.7); ---增加了对秤房的要求(见6.1.2.8); ---在称重传感器和电子称重仪表中,删除了型式批准证书的要求(见6.2和6.3); ---技术要求中,增加了衡器载荷测量仪的要求(见6.10); ---对承载器变形量测试的图形2进行了修改(见7.1.8.1),增加了衡器超载的要求(见6.1.2.6)及 测试方法(见7.1.8.2); ---重复性测试中,删除了最大秤量小于1t的衡器的要求(见7.7); ---删除了车载电池的电压变化(见7.11.3); ---对抗干扰性能测试的合格条件进行了修改(见7.12); ---将型式评价修改为型式检验,修改检验项目一览表增加了型式检验的内容(见8.5); ---增加了限速标志(见9.1.4);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第76号国际建议OIMLR76-1.2006《非自动衡器 第1部分.计量及技术要求 试验》编制,与OIMLR76-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金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衡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储恒科物 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韶辰、李嘉、鲁新光、宋奎运、姚进辉、黄秀忠 本标准于1987年首次发布,2002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8年12月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 修订。 固 定 式 电 子 衡 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电子衡器(以下简称“衡器”)产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称重传感器和电子称重仪表的非自动衡器,包括电子汽车衡、电子地中衡、电子 地上衡、电子料斗秤及各种特殊的固定式电子衡器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悬挂称量方式的电子衡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4167 砝码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7724 电子称重仪表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50 衡器术语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T 23111-2008 非自动衡器 GB/T 26389 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JJG1118-2015 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 QB/T 1588.1 轻工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2 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QB/T 1588.3 轻工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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