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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8391-2026 (GB/T8391-2026) | | 中文名称 | 双杠 | | 英文名称 | Parallel ba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220.30 | | 字数估计 | 18,141 | | 发布日期 | 2026-04-30 | | 实施日期 | 2027-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8391-2007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8391-2026: 双杠
GB/T 8391-2026 英文版: Parallel bars
ICS 97.220.30
CCSY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8391-2007
双 杠
2026-04-30发布
2027-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双杠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双杠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
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体操双杠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双杠分为竞赛型双杠和普通型双杠。
5 要求
5.1 外观及结构
5.1.1 外观
5.1.1.1 横杠应为木质或表层为木质、保持木材自然色,粗细均匀、平直顺滑无硬棱、无裂缝扭曲。
5.1.1.2 金属件防护涂层应无漏涂、起泡、针孔等缺陷。
5.1.1.3 双杠上所有部位不应有锐边、尖角。
5.1.1.4 焊接处应顺滑,无漏焊、虚焊、明显焊瘤等焊接缺陷。
5.1.2 结构
5.1.2.1 横杠应有弹性,铰接固定,杠面应具有吸湿性。杠间距应无级可调,调节应方便灵活,锁紧应牢
固可靠。
5.1.2.2 底座应平稳,在使用过程中不应发生移动。
5.1.2.3 横杠高度应可调,调节机构应配合严密,操作灵活,锁紧牢固。
5.2 基本尺寸
基本尺寸及其极限偏差应符合图1和表1的规定。
5.3 性能
5.3.1 静态牵引变形量
静态牵引变形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5.3.2 摆动负荷及变形量
竞赛型双杠摆动负荷的平均值及变形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5.3.3 振动频率及半振幅时段
竞赛型双杠振动频率和半振幅时段应符合表4的要求。
5.3.4 侧向稳定性
双杠应能承受不小于900N的侧向牵引力。
5.3.5 电镀层抗腐蚀性
经6.3.6试验后,电镀件不应出现锈蚀现象。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及结构
在正常采光条件下,采用感官检验。
6.2 基本尺寸
用分度值为0.02mm的游标卡尺、分度值为0.5mm、量程为5m的钢卷尺进行测量,横杠的直线
度在检验平台上配以分度值0.02mm塞尺检验。
6.3 性能
6.3.1 试验条件
6.3.1.1 样品应在相对湿度30%~70%、温度20℃±5℃的环境条件下至少预置24h后检验,在相同
的条件下进行所有检验。
6.3.1.2 将竞赛型双杠调整至2000mm高度(普通型双杠调至产品最高可调高度)。
6.3.1.3 检验静态牵引变形量、摆锤摆动负荷和振动衰减时,双杠应稳固。
6.3.1.4 检验装置及检验原理应符合附录A。
6.3.2 静态牵引变形量
将摆锤(总重60kg、含20kg的附加下落配重)居中悬挂于横杠,沿摆锤重力方向加载至1350N±
20N,记录横杠中心垂直变形量。
6.3.3 摆动负荷及变形量
按图2~图5所示将摆锤(总重60kg、含20kg的附加下落配重)连接在横杠或横杠连接件上呈悬
挂状态;将摆锤从悬挂位置转至水平位置,并将摆锤管内附加配重提升至下落行程500mm±10mm的
位置。在双杠的下述每个位置上重复摆锤摆动5次:两横杠的端部(横向)、两横杠的中间(横向)、两横
杠的中间(侧向);快速释放摆锤并记录横杠每个检测点的位移-时间的变化及摆锤的反作用力-时间的
变化。记录最大负荷和垂直变形量。数据取5次重复检验的算术平均值。
6.3.4 振动频率及半振幅时段
将摆锤(总重60kg、含20kg的附加下落配重)连接在横杠或横杠连接件上居中且呈悬挂状态;垂
直向下拉动摆锤达到1000N±30N的初始张紧力,快速释放摆锤并由记录仪获取横杠中点的位移-时
间的变化,直至振幅衰减到最大值的一半(见图6);计算振动频率(Hz)和振动半衰减的时间段(ms),数
据取5次重复检验的平均值。
6.3.5 侧向稳定性
6.3.5.1 力传感器(量程为1000kg,精度为0.3%F.S),角度仪(4×90°)。
6.3.5.2 使用刚性固定装置对侧向受力一侧实施完全约束,确保在额定测试载荷下固定点无滑移现象。
将牵引绳经过横杠两端的立柱套住,通过连接件调整至横杠中心位置,侧向水平拉动直到被测样品倾斜
10°,记录牵引力。
6.3.6 电镀层抗腐蚀性
取待测零件或与待测零件同材质的试件,按GB/T 10125进行中性盐雾试验,试验周期:144h。观
察样品变化。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7.2.1 检验数量
每台双杠产品出厂时都应进行检验。
7.2.2 检验项目
按表5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要求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双杠的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双杠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定该双杠出
厂检验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
7.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新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b) 设计、工艺、材料有所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c) 正常生产时,每2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7.3.2 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1副双杠样品,按表5规定的型式检验检验项目、
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检验。
7.3.3 所有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加倍取样
后重新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若复检符合要求,仍判定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则判
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型式检验的样品不应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在双杠显著位置标识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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