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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9437-2009 (GB/T9437-2009) | 中文名称 | 耐热铸铁件 | 英文名称 | Heat resistant iron casting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31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80 | 字数估计 | 20,297 | 发布日期 | 2009-04-01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9437-1988 | 起草单位 | 沈阳铸造研究所、马鞍山市双鑫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海天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峡县内燃机进排气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材料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45号) | 提出机构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耐热铸铁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防锈、包装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砂型铸造或导热性与砂型相仿的铸型中浇注而成的且工作在1100℃以下的耐热铸铁件。 |
GB/T 9437-2009: 耐热铸铁件
GB/T 9437-2009 英文名称: Heat resistant iron castings
ICS 77.140.80
J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437-2009
代替 GB/T 9437-1988
耐 热 铸 铁 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热铸铁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防锈、包装和贮存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砂型铸造或导热性与砂型相仿的铸型中浇注而成的且工作在1100℃以下的耐热铸
铁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氟化钠分离-EDTA滴定法测定铝含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α-安息香肟重量法测定钼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5612 铸铁牌号表示方法
GB/T 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 5678 铸造合金光谱分析取样方法
GB/T 6060.1 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 铸造表面
GB/T 6414 铸件 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7216 灰铸铁金相
GB/T 7233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T 9441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
GB/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 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GB/T 14203 钢铁及合金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法通则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9437-2009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3 技术要求
3.1 耐热铸铁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耐热铸铁的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 5612的规定,共分为11个牌号。
耐热铸铁的牌号及化学成分见表1。
3.2 几何尺寸、加工余量及重量公差
铸件的几何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图样的要求。其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应符合GB/T 6414的规定,其
重量偏差应符合GB/T 11351的规定。
3.3 表面质量
3.3.1 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GB/T 6060.1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标准等级。
3.3.2 铸件应清理干净,修整多余部分,去除浇冒口残余、芯骨、粘砂及内腔残余物等。铸件允许的浇
冒口残余、披缝、飞刺残余、内腔清洁度等,应符合需方图样、技术要求或供需双方订货协定。
3.3.3 铸件上允许的缺陷,其形态、数量、尺寸与位置、可否修补及修补方法等由供需双方商定。
3.4 力学性能
铸件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短时高温抗拉性能见附录A。
3.5 热处理
硅系、铝系耐热球墨铸铁件一般应进行消除残余应力的热处理,但硅钼系耐热球墨铸铁件,其珠光
体含量低于15%时,可不进行热处理。其他牌号如需方有要求时,消除残余应力的热处理按订货条件
进行。
耐热铸铁的使用条件见附录B。
3.6 金相组织
耐热铸铁的金相组织,参照GB/T 9441和GB/T 7216的规定,由供需双方商定具体要求。对于硅
系耐热铸铁,其基体组织应以铁素体为主。
GB/T 9437-2009
3.7 抗氧化、抗生长性能及热膨胀系数
在使用温度下,耐热铸铁的平均氧化增重速度不大于0.5g/m2·h,生长率不大于0.2%。
耐热铸铁的抗氧化与抗生长性能及热膨胀系数不作为验收的依据。
3.8 特殊要求
需方对磁粉检测、超声波检测、射线检测等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分别按 GB/T 9444、
GB/T 7233和GB/T 5677的规定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分析
4.1.1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常规化学分析法或光电直读光谱分析法进行。
4.1.2 常规化学分析取样方法按GB/T 20066的规定进行。
4.1.3 光谱取样方法按GB/T 5678和GB/T 14203的规定执行。光谱分析方法按GB/T 20125的规
定执行。
4.1.4 化学成分中碳、硅、锰、硫、磷的仲裁分析分别按GB/T 20123或GB/T 223.69、GB/T 223.60、
GB/T 223.58或GB/T 223.64、GB/T 223.3或GB/T 223.59或GB/T 223.61、GB/T 223.68的规定
执行;铬、钼、铝的仲裁分析分别按GB/T 223.11或GB/T 223.12、GB/T 223.26、GB/T 223.28的规定
执行。
4.2 力学性能试验
4.2.1 HTRCr、HTRCr2、HTRSi5等牌号的室温力学性能试验,包括试样的制备,均按GB/T 228的
规定执行。
4.2.2 各牌号耐热球墨铸铁及HTRCr16的室温力学性能试验按GB/T 228的规定执行。
4.2.3 耐热铸铁的硬度测定按GB/T 231.1的规定执行。
4.2.4 耐热铸铁的短时高温抗拉强度测定按GB/T 4338的规定执行。
4.3 试块、试样
4.3.1 QTRSi4、QTRSi5、QTRSi4Mo、QTRSi4Mo1、QTRAl4Si4、QTRAl5Si5拉伸试验所用的 Y型
单铸试块形状及尺寸如图1、表3所示(图1斜影线部位为切取试样的位置),一般选用Ⅱ型,也可选用
附录C的试块。QTRAl22、HTRCr16所用的单铸易割试块形状及尺寸如图2所示。
4.3.2 各耐热球墨铸铁牌号及HTRCr16牌号所用的拉伸试样的形状和尺寸如图3、表4所示。
4.3.3 试块应该用与铸件同包的铁液并在末期浇注,其冷却方式与铸件尽可能一致。
4.3.4 试块的打箱温度不得高于500℃。
4.3.5 允许在附铸试块或直接在铸件上截取试样,验收值由供需双方商定。
4.4 抗氧化与抗生长试验
耐热铸铁的抗氧化与抗生长试验按附录D、附录E的规定执行。
4.5 热膨胀系数试验
热膨胀系数试验方法参照附录F进行。
4.6 热处理
除消除铸件内应力外,若铸件进行其他热处理,则试块也应进行同炉或同工艺的热处理。
单位为毫米
5 验收规则
5.1 取样批次的构成
5.1.1 同一模具生产的同一炉铁液浇注的铸件构成一个取样批次。
5.1.2 每一取样批次的最大重量为清理后的2000kg的铸件。经供需双方商定,取样批次可以变动。
5.1.3 如果一个铸件的重量大于2000kg时,单独构成一个取样批次。
5.1.4 在某一时间间隔内,如发生炉料的改变、工艺条件的变化或要求的化学成分有变化时,在此期间
连续熔化的铁液浇注的所有铸件,无论时间间隔有多短,都作为一个取样批次。
5.1.5 当连续不断地大量熔化同一牌号的铁液时,每一个取样批次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2h内所浇注
的铸件重量。
5.1.6 当铁液重量小于2000kg时,该批铁液浇注的铸件可以作为一个取样批次。
5.1.7 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把若干个批次的铸件并成一组进行验收。
在此情况下,生产过程中应有其他质量控制方法,如快速化学成分分析、金相检验、无损检测、断口
检验等,并确实证明各次球化处理稳定、符合工艺要求。
注:经过热处理的铸件,以同一取样批次检测,除非该批次中的铸件结构明显不同。在此情况下,这些结构明显不
同的铸件构成一个取样批次。
5.2 化学成分的取样
每一个取样批次应进行一次化学成分的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若化学成分不合格,允
许用双倍数量的试样重新分析一次,试样全合格时才算合格。
5.3 铸件尺寸抽样
首批铸件和重要铸件应在每个件上检查尺寸、几何形状及表面粗糙度,一般铸件可以抽查。抽查的
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
5.4 外观质量取样检查
铸件的外观质量应逐件目测检查。
5.5 力学性能、金相组织、抗氧化、抗生长性能的取样检测
耐热球墨铸铁的室温力学性能应按批检查。其余耐热铸铁的室温力学性能以及所有牌号的金相组
织、抗氧化、抗生长性能的检测,按订货条件执行。
室温力学性能以抗拉强度为验收依据。如果订货条件要求检验硬度,则应符合表2的要求。
为了保证铸件与试棒的炉次或包次相同,应在试样与铸件的非重要面上标识出清晰的炉次或包次
编号。
5.6 力学性能试验结果的评定
检验抗拉强度时,若第一根拉伸试样检验结果达不到要求,而不是由于5.7所列原因引起的,则可
从同一批的试样中另取两根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都达到要求,则该批铸件的材质仍为合格。若复验结果中仍有一根达不到要求,则该批铸
件初步判为材质不合格。这时,可从该批铸件中任取一件,在供需双方商定的部位切取本体试样再进行
力学性能检测。若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则仍可判定该批铸件材质合格;若本体试样检测结果仍然达不到
要求,则最终判定该批铸件材质为不合格。
5.7 试验的有效性
如果不是由于铸件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试验
无效。
a) 试样在试验机上装卡不当或试验机操作不当。
b) 试样表面有铸造缺陷或试样切削加工不当(如试样尺寸、过渡圆角、粗糙度不符合要求等)。
c) 拉伸试样在标距外断裂。
d) 拉伸试样断口上存在明显的铸造缺陷。
在上述情况下,应在同一试块上重新制取新的试样或者从同一批次浇注的试块上重新加工试样复
验,复验的结果代替无效试验的结果。
5.8 试块和铸件的热处理
除有特殊要求外,如果铸件以铸态供货,其力学性能不符合本标准时,经需方同意后,供方可将该批
铸件和其代表的试块一起进行热处理,然后再重新试验。
铸件经过热处理且力学性能不合格的情况下,供方可以将铸件及代表铸件的试块一起进行再次热
处理。并再次提交验收。如果从热处理后的试块上加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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