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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T 9711-2011 (GB/T9711-2011) | 中文名称 |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 英文名称 |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Steel pipe for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E98 | 国际标准分类 | 75.200 | 字数估计 | 130,168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9711.1-1997; GB/T 9711.2-1999; GB/T 9711.3-2005 | 引用标准 | GB/T 228; GB/T 232; GB/T 244; GB/T 246; GB/T 2975; GB/T 4336; GB/T 4340.1; GB/T 4340.2; GB/T 4340.3; GB/T 8923-1988; GB/T 9253.2; GB/T 15574; GB/T 15970.2; GB/T 17505; GB/T 17600.1; GB/T 18253-2000; GB/T 19348.1-2003; GB/T 20066; GB/T 23901.1-2009; SY/T 6423.1-1999; SY/T 642 | 采用标准 | ISO 3183-2007, MOD | 起草单位 |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5)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两种产品规范水平(PSL1和PSL2)的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的制造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输送用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铁管。 |
GB/T 9711-2011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industries - Steel pipe for pipeline transportation systems
ICS 75.200
E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9711.1-1996,GB/T 9711.2-1999,GB/T 9711.3-2005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ISO 3183:2007,MOD)
2011-12-30发布
2012-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ISO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一致性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 术语和定义 4
5 符号和缩略语 9
6 钢管等级、钢级和交货状态 11
7 由购方提供的信息 12
8 制造 15
9 验收极限 20
10 检验 37
11 标志 61
12 涂层和螺纹保护器 63
13 记录保存 64
14 钢管装载 6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对接钢管规范 6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PSL2钢管制造工艺评定 6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表面缺欠和缺陷的处理 68
附录D(规范性附录) 补焊工艺 7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非酸性或非海上服役条件钢管的无损检验 74
附录F(规范性附录) 接箍要求(仅对PSL1) 84
附录G(规范性附录) 抗延性断裂扩展的PSL2钢管 86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酸性服役条件PSL2钢管的订购 92
附录I(规范性附录) “过出油管”(TFL)的订购 103
附录J(规范性附录) 海上服役条件PSL2钢管的订购 105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酸性和/或海上服役条件钢管的无损检验 118
附录L(资料性附录) 钢牌号 122
附录 M (资料性附录) GB/T 9711(ISO 3183)与其源文件间对应术语 125
参考文献 12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9711.1-1996《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A级钢
管》、GB/T 9711.2-1999《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B级钢管》和
GB/T 9711.3-2005《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3部分:C级钢管》。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 3183:2007(第2版)《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
管》。为便于使用,相对于ISO 3183:2007,本标准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编辑性修改:
1) 删除2.1测量单位中与本标准主题内容无关的第2段“对于用SI单位制表示的数据,逗号用
作小数的分隔,空格作为千位数的分隔。对于用USC单位制表示的数据,小点(线上)用作小
数的分隔,空格用作千位数的分隔”。
2) 未使用空格作为SI单位制和USC单位制千位数的分隔;用小数点代替ISO 3183原文数字中
用作小数分隔的逗号“,”。
3)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已等同和等效制定为我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国外标准改为相应的我
国标准编号,并将原国外标准编号和采标程度在后面的括号中注明。
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一部分国外标准已修改制定为我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便于参考,在
这些国外标准后的条注中标明了与其对应的我国标准编号及采标符号。
技术性修改:
1) 增加定义4.55试块、4.56试样、4.57资料性要素、4.58规范性要素、4.59熔炼炉、4.60药芯
焊丝电弧焊、4.61焊条电弧焊。
2) 增加7.2c)55)、7.2c)56)、7.2c)57)、7.2c)58)、7.2c)59)、7.2c)60)、7.2c)61)。
3) 在8.2中增加对扩径和非扩径SAWL、SAWH、COWL和COWH钢管的工序确认要求。
4) 在8.4.1中增加f)激光焊,在9.6a)下增加3)。
5) 在9.11.2的末尾增加对带螺纹和接箍钢管的质量要求。在10.2.8.5和10.2.9中增加对带
螺纹和接箍钢管的相应要求。
6) 在10.2.12中增加化学成分、拉伸试验、压扁试验、弯曲试验、导向弯曲试验、夏比冲击试验、落
锤撕裂试验和硬度试验的复验规则。
7) 在11标志中增加了一些标志示例,增加11.4螺纹标识和证明、11.5钢管加工厂标志。
8) 在C.4.2中增加缺陷清除及清除坑尺寸的要求,增加图C.1。
9) 在E.1.1中的相当标准后增加GB/T 9445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10) 增加H.7.5HIC/SWC复验要求。
11) 增加H.7.3.3.2c)、H.7.3.3.3c)、J.8.3.2.2c)、J.8.3.2.3c)。
12) 其他细化性补充及斟误性修改(根据APISpec5L《管线钢管规范》及其斟误、补遗)。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 H、附录I、附录J和附录K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L和附录 M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中国石油集
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晓军、王慧、雷胜利、杨忠文、毕宗岳、方伟、胡剑、付宏强、薛磊红、李为卫、李延丰。
ISO 引言
本国际标准是下列标准协调的结果:
---APISpec5L;
---ISO 3183-1:1996;
---ISO 3183-2:1996;
---ISO 3183-3:1999。
在ISO 3183第2版标准的起草过程中,技术委员会认为管线钢管存在两个基本水平的技术要求,
因此同意设立两个产品规范水平的技术要求(PSL1和PSL2)。PSL1提供了一般的管线钢管质量水
平。PSL2包括增加的化学成分、缺口韧性、强度性能和补充NDE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对仅适于PSL1
钢管或仅适于PSL2钢管的要求作了标记。对于没有专门指出适用于何种PSL水平钢管的要求,则对
PSL1和PSL2钢管同样适用。资料性附录 M 给出了本标准与ISO 3183以前版本(所有部分)以及
APISpec5L一起使用时的对照表。
技术委员会同样认为在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实际工作中,经常规定补充的特殊要求。为了适应这种
需要,本国际标准提供了如下特殊补充要求供选择:
---订购需要进行制造工艺评定的PSL2钢管(附录B);
---订购输气管线中抗延性断裂扩展的PSL2钢管(附录G);
---订购酸性服役条件的PSL2钢管(附录H);
---订购“过出油管(TFL)”钢管(附录I);
---订购海洋服役条件的PSL2钢管(附录J)。
仅当订货合同规定了这些附录的要求时,这些附录才适用。
当订购的钢管用于两种或多种用途时,要求钢管能够符合多个特殊用途附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
下,由于使用一个以上特殊用途附录而产生技术争议时,必须采用适用于预期服役条件的最苛刻要求。
本国际标准不提供何时必须规定上述特殊补充要求的指导。对于一个特定的合同而言,根据预期
使用条件和设计要求,规定上述任一特殊补充要求是购方的责任。
由于ISO 3183是不同传统文件协调的产物,本标准考虑到传统符号(指力学或物理性能或它们的
数值、尺寸或试验参数)和公式使用的广泛性,这些传统形式的符号和公式常常与其他广泛应用的标准
和规范有着紧密的联系,并包含有其来源的原始研究工作。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对上述原有符号和公
式进行了修改,以尽量符合ISO/IEC 导则第2部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一些符号和公式(在9.2和F.4
中最突出)仍保持传统形式,以避免在协调统一后引起混淆。对改过的部分已给予注意,以确保代替传
统符号的新符号完整并清楚定义。在本国际标准的下一版本将考虑使符号与公式的形式与ISO/IEC
导则第2部分的要求完全一致。
石油天然气工业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两种产品规范水平(PSL1和PSL2)的无缝钢管和
焊接钢管的制造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输送用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铁管。
2 一致性
2.1 测量单位
在本标准中,数据以SI单位和USC(美国惯用)单位两种单位制表示。对于特定的订货批,除另有
规定外,只应使用一种单位制表示数据,不能有用其他单位制表示的组合数据。
2.2 圆整
除本标准规定外,为了确定与规定要求的一致性,应根据ISO 31-0:1992附录B中规则A,把观测
值或计算值圆整到用于表示极限值的最右边数位的最邻近单位数值。
注:该条款的目的是表明ASTME29-04[1]规定的圆整方法与ISO 31-0:1992附录B、规则A相同。
2.3 对本标准的符合性
宜运行有助于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体系。
注:ISO/T S29001[2]提供了质量管理体系的部分特殊指南。
合同可以规定制造商应对产品与本标准所有适用要求的符合性负责。为证实符合性,制造商应允
许购方进行任何必要的调查和拒收不合格的任何材料。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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