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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GB/Z 17625.14-2017 (GB/Z17625.14-2017) | 中文名称 | 电磁兼容 限值 骚扰装置接入低压电力系统的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不平衡的发射限值评估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Limits -- 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harmonics, inter-harmonics, 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unbalance for the connection of disturbing installations to LV power systems | 行业 | 国家标准 | 中标分类 | L06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00.10 | 字数估计 | 82,823 | 发布日期 | 2017-11-01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凯里供电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6)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29号 | 提出机构 |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6)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Z 17625.14-2017: 电磁兼容 限值 骚扰装置接入低压电力系统的谐波、间谐波、电压波动和不平衡的发射限值评估
GB/Z 17625.14-2017 英文名称: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Limits -- Assessment of emission limits for harmonics, inter-harmonics, voltage fluctuations and unbalance for the connection of disturbing installations to LV power systems
1 范围
《电磁兼容 限值》的本部分提供的原理指南可用作确定骚扰装置与低压公用电力系统连接要求的
基础。对于本部分,骚扰装置指可产生骚扰(包括谐波和/或间谐波、电压闪变和/或快速电压变化,和/
或电压不平衡)的装置(负载或发电装置)。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为系统运营商或业主的工程实践提供
指导,以便为所有连接的用户装置提供足够的服务质量。在装置方面,本部分并不打算代替设备的发射
限值标准。
注1:本部分中的低压指Un≤1kV。
本部分论述了用于吸收骚扰的系统容量分配,并未论述如何减缓骚扰,也不涉及如何提高系统
容量。
本部分仅适用于接入向(或可能向)其他低压负载或装置供电的低压公用电力系统的装置。本部分
主要针对超过某最小容量的大型装置,此最小容量(Smin)由系统运营商或业主根据系统特性规定。
注2:由于有最小容量的限制,本部分通常不适用于住宅用户装置。
本部分的目的不在于为与低压系统相连的单个设备规定发射限值。已有适用的IEC 产品类标准
规定了低压设备的发射限值。这些标准确定发射限值是基于假设的与供电系统相连的装置中产生骚扰
的设备的数量、型号及用途,同时依据了IEC 60725中给出的参考阻抗,其被认为是代表性的小型住宅
装置电源阻抗。该假设可能不适用于大型的低压装置,因此,本部分为大型装置提供确定发射限值的
方法。
注3:符合本部分中方法所确定的发射限值,并不能免除遵守相关国家或地区法规中有关设备发射限值要求的义务。
本部分涉及低压装置产生的低频传导骚扰。考虑的骚扰为:
---谐波及间谐波;
---闪变及快速电压变化;
---不平衡(负序分量)。
由于本部分概述的指南以某些简化的假设为基础,因此不能保证本方法在各种情况下始终能提供
最佳解决方案,在全部或部分使用给出的评估程序时,应从工程角度作出判断,灵活合理地使用。
系统运营商或业主负责详细规定对骚扰装置与系统连接的要求。应将骚扰装置理解为用户的整体
装置(即包括骚扰和非骚扰部分)。
本部分为大型低压装置确立发射限值提供推荐程序。为使任何电网运营商或业主充分应用本部
分,专家可能需要获取针对特定类型低压运行电网的适用因素。
注4:在某些情况下,通过为所有低压电网绘制一组表格的方式简化发射限值的做法可能会使限值过于保守。
本部分的主要内容给出了为与低压电网相连的大型装置分配谐波、电压波动及不平衡发射限值的
一般程序。
本部分的附录给出了附加信息,特别是:
---附录A给出了配电专家或依据国家规范进行技术运用的实例,以便从一般方法中根据具体网
络特性导出其自身的限值。
---附录B在低压电网局部参数的基础上给出了配电运营商连接具体装置的运用实例。
---附录C和附录D给出了用于导出和了解本部分程序的理论基础的详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65-2003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IEC 60050(161):1990,IDT]
GB/Z 18039.5-2003 电磁兼容 环境 公用供电系统低频传导骚扰及信号传输的电磁环境
(IEC/T R61000-2-1:1990,IDT)
IEC/T R60725 测定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75A的电气设备骚扰特性的参考阻抗和公用供电网络
阻抗的考虑3 术语和定义
GB/T 4365-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周(日)95%(99%)概率值 95% (99%)
在一周(天)的95%(99%)时间内不超出的数值。
3.2
协议容量 a
用户、系统运营商或业主协商一致的骚扰装置的视在功率值。如果有若干个接入点,则每个接入点
的协议容量可能不同。
3.3
用户
通过系统运营商或业主连接至或有权连接至供电系统的装置的运营人员、公司或机构。
3.4
(电磁)骚扰
电磁环境中任何可能引起电气设备偏离其预期性能的电磁现象。
3.5
骚扰水平
按规定的方法测量和评估的电磁骚扰的量级或幅值。
3.6
骚扰装置
可能对接入的供电系统造成电压或电流骚扰的整体电气装置(包括骚扰和非骚扰部分)。
注:在本部分中,所有涉及的骚扰装置不仅包括负载,还包括发电设备。
3.7
电磁兼容性
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
能力。
注1:电磁兼容性指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骚扰发射水平足够低且抗扰度水平足够高,使所有装置、设备和系统均能正常运行的电磁环境条件。
注2:只有在发射和抗扰度水平受控,使任何一个位置的装置、设备和系统的抗扰度水平未被此位置因所有骚扰源和其他因素(例如:电路阻抗)的发射总量产生的骚扰水平超过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电磁兼容性。通常,如果偏离正常运行的概率足够小,可认为具有兼容性。见GB/Z 18039.5-2003中第4章。
注3:根据上下文,兼容性可理解为特指单一骚扰或一类骚扰。
注4:电磁兼容性也用于描述装置、设备和系统互相之间或因电磁现象而产生的负面电磁影响的研究领域。
3.8
(电磁)兼容水平
在特定环境中用作参考水平以协调确定发射和抗扰度限值的规定的电磁骚扰水平。
注:通常,选择的兼容水平应被实际骚扰水平仅以小概率(例如5%)超出。
3.9
发射
从电磁骚扰源向外发出电磁能的现象。
注1:改写GB/T 4365-2003,定义161-01-08。
注2:本部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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