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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Z 23153-2008 (GB/Z23153-2008) | | 中文名称 |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要求 | | 英文名称 | Disassembly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lighting equip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K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40.01 | | 字数估计 | 25,298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引用标准 | GB/Z 20288-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7号(总第14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 范围 |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照明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和材料拆分的原则和方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产品范围为照明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和材料。 |
GB/Z 23153-2008
Disassembly requirements for testing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lighing equipment
ICS 29.140.01
K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 /Z23153-2008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
样品拆分要求
2008-12-30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拆分原则 1
5 取样 2
6 拆分步骤及方法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拆分的准备与要求 20
GB /Z23153-2008
前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是针对照明电器产品拆分要求制定的。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屈素辉、道德宁、杨小平、吴国明。
GB /Z23153-2008
引 言
在照明设备有害物质的检测中,样品拆分过程对于检测结果具有直接的影响。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根据通用要求关于均质材料的定义对样品进行拆分,将样品拆分成最终提交检测的单元,然后再进行检
测。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按照明电器产品的分类,如白炽灯、荧光灯、镇流器、灯具等,分别采用举例和图
示的方法对拆分的方法和步骤进行说明。
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目的是为检测机构及企业在对照明电器产品进行检测拆分时提供依据。
GB /Z23153-2008
照明电器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
样品拆分要求
1 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照明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和材料拆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产品范围为照明电器产品及其部件和材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然而,鼓
励根据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GB /Z20288-2006 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Z20288-2006中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3.1
室温下的汞。
3.2
汞和锌等其他金属的合金。
3.3
内部包有汞的金属包。
3.4
内部包有汞的玻璃珠或玻璃柱。
4 拆分原则
4.1 拆分的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拆分手段来获得构成照明电器产品的均质材料。需采取适当的拆分手
段来获得均质材料,以确保拆分结果用于后续测试时,不会因为拆分不当而产生错误判断。
4.2 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功能、相同规格(参数)的多个模块、部件或元器件可以归为一类,从中选取
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拆分,使用相同的材料(包括基材和添加剂)生产的不同部件可视为一个检测单元。
4.3 颜色不同的材料应拆分为不同的检测单元。
4.4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豁免清单中完全豁免的项目或材料,不再进行拆分。若必须拆分的,
在拆分时应予以识别。
4.5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质量≤10mg时,不必拆分,作为非均质检测单元,直接提交检测。
4.6 当拆分对象难以进一步拆分且体积≤1.2mm3 时,不必拆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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