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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1187-2021 (HJ1187-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The format and content of the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analysis report for the transportation of radioactive materials)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29,290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1187-2021: 放射性物品运输 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HJ 1187-2021 英文名称: (The format and content of the nuclear and radiation safety analysis report for the transportation of radioactive material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
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08-27 发布 2021-11-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的标准格式和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1806 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 1180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1.1 简要介绍项目概况,包括运输目的、托运人、收货人等基本信息,对拟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合法
性进行说明。
4.1.1.2 描述拟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名称、运输容器、货包类型、单次及年最大运输量、运输方式等,并
说明与运输相关的操作时限。涉及多种运输容器的,应列出所有运输容器名称;涉及多种运输方式的,
应描述所有运输方式。
4.1.1.3 一类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原则上应基于实际运输路线开展安全分析。其中对放射源的运输,可以
基于所使用的运输容器类型,选取代表性路线进行包络分析。
4.1.2 编制依据
列出编制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和文件。
4.1.3 编制团队
描述编制团队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情况,给出编制人员的基本信
息,包括姓名、职务和职称、专业、从业经历、工作年限等,并说明团队人员对辐射防护、力学、交通
运输等相关专业的覆盖情况。
4.1.4 评价范围和限值
4.1.4.1 描述运输活动全过程,包括货包在运输工具上的装载、卸载、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转移以及
整个运输过程(包括中途停靠和暂存)。对于特殊安排下的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还应描述内容物的装
载和卸载过程。
4.1.4.2 描述核与辐射安全分析的评价范围。
4.1.4.3 给出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剂量约束值。
4.1.5 职责和分工
4.1.5.1 描述整个运输活动所涉及的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等各方承担的运输活动分工及安全责任。
4.1.5.2 描述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由托运人负责,并通过合同明确其他相关方责任。
4.1.5.3 对核材料的运输,应说明其运输过程核损害赔偿责任的落实情况。
4.1.6 特殊安排的运输
需要采用特殊安排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应说明申请特殊安排的原因和正当性。
4.2 货包
4.2.1 概述
4.2.1.1 描述所有拟运输货包的组成,包括运输容器和内容物。并分别说明货包外表面最大辐射水平、
货包外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货包类型、运输指数、货包分级和临界安全指数(对易裂变材料)。
4.2.1.2 对于拟用运输容器包含特殊的内容物装卸要求及运输时限要求的,应补充说明。
4.2.2 内容物特性
说明拟运输内容物的放射性核素种类、结构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如放射性物品连同其包装
整体作为内容物的,需对其结构进行详细描述。并说明其辐射危害、化学毒性、自燃性、腐蚀性等主要
危害。
4.2.3 运输容器
4.2.3.1 运输容器信息
给出拟用运输容器的名称、设计批准号或使用批准号和制造编码,以及容器结构示意图。涉及多种
运输容器的,应逐一描述。
4.2.3.2 运输容器安全状况
4.2.3.2.1 描述拟用运输容器现有状况是否安全可用,给出所制定的运输容器未来 5 年的维修维护及定
期安全性能评价计划。
4.2.3.2.2 对延续申请的,还应描述运输容器近 5 年的使用历史,运输容器的维修维护和定期安全性能
评价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2.3.2.3 使用境外单位拥有的运输容器在境内运输的,还应提供容器所在国颁发的最新批准文件。
4.2.4 运输容器与内容物的匹配情况
描述运输容器与内容物的匹配情况,说明拟用运输容器对装运活动的适用性。
4.3 运输方案
4.3.1 运输方式及承运人
4.3.1.1 描述运输活动所涉及的运输方式。
4.3.1.2 描述整个运输过程所涉及的承运人。
4.3.2 运输量
给出拟运输内容物的运输量。运输量至少应包括单次运输活动的最大放射性活度值、易裂变材料质
量、富集度、货包数量、单次运输量、运输次数、年最大运输量等基本信息。
4.3.3 运输工具及货包装载栓系
4.3.3.1 运输工具基本性能参数
4.3.3.1.1 针对所涉及的运输方式,根据拟运输货包的特性选择相匹配的运输工具。
4.3.3.1.2 描述选定的运输工具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情况,给出选用的参考运输工具的基本参数,至少
包括货包栓系系统安全性分析所用参数。
4.3.3.2 栓系
4.3.3.2.1 描述拟运输货包在运输工具(车、船)上的栓系和装载方案,给出货包装载布置的示意图,
并对栓系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价,具体案例可参考附录 A。
4.3.3.2.2 如涉及多种类型运输工具,应描述拟运货包在不同类型运输工具上的栓系和装载方案,并对
栓系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价。
4.3.3.3 运输指数和临界安全指数
描述集合包装、货物集装箱及运输工具的运输指数和临界安全指数。
4.3.4 运输路线
4.3.4.1 概述
基于实际运输路线开展安全分析的,描述具体运输线路,包括主选线路和备选线路。对放射源的运
输可选取代表性路线进行包络分析,代表性路线应考虑线路的长度、年度运输次数等方面的因素。道路
选择还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险峻道路、水源地等,并充分考虑桥梁、道路维修造成临时性路线变更。
4.3.4.2 运输线路图
给出运输线路图和总线路长度。图中应标明运输的起点、中转、终点、运输线路上的主要城镇和人
口密集区。水运应标明所经过的水域和停靠的码头。空运应标明起点、终点和中转的飞机场等。
4.3.4.3 运输线路的基本特征
4.3.4.3.1 概述运输线路的基本特征,给出与分析相关的运输线路参数,对于道路和铁路运输,如桥梁、
隧道、服务区、道路等级、收费站等;对于水上运输,如航线、水域和码头等;对于空中运输,如航线、
起抵站和中转站等。
4.3.4.3.2 涉及多种运输方式联运的,应说明不同运输方式之间转移地点的基本情况和能力。
4.3.4.3.3 涉及超限运输的,应说明其合规性运输的情况。
4.3.4.3.4 针对运输途中可能遇到的极端天气,如雨、雾、霜、雪、冰冻、大风等,给出具体的应对措
施。
4.3.5 行程安排
4.3.5.1 对新燃料、乏燃料、六氟化铀等一类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详细描述以下信息:
a)运输过程的行程计划;
b)运输工具配置及编组情况;
c)各类运输人员的配置情况及岗位职责;
d)运输途中计划停靠站的位置、概况(包括具体布局图)、预计停靠时间;
e)运输过程中各类参运人员的受照参数,包括作业人数、操作距离、操作时间等。
4.3.5.2 对放射源的运输,概述相关情况。
4.3.6 装卸操作
4.3.6.1 概述货包装卸的操作规程及步骤,吊装使用的工具或机械及其参数。
4.3.6.2 概述货包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特别要说明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防
和应对措施。
4.3.6.3 给出从事装卸工作的作业人数、操作距离、操作时间等。
4.3.7 启运前的准备
4.3.7.1 说明对货包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的监测计划。
4.3.7.2 描述对拟交运货包作标记、贴标志和挂标牌的准备要求。
4.3.7.3 描述运输活动相关文件的准备情况,包括运输说明书、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
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
4.3.8 启运前检查程序
4.3.8.1 新制造运输容器的首次使用,描述首次使用前的检查程序,以确保容器的包容、屏蔽、传热、
核临界安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4.3.8.2 应根据运输容器特点,描述货包每次启运前的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
a)核实内容物的符合性;
b)检查运输容器的吊装设备;
c)核实货包温度和压力达到平衡状态;
d)检查货包在运输工具上的装载、栓系和堆放与 4.3.3 节的满足情况;
e)通过检查和/或相应的测试来确保包容系统中所有可能泄漏放射性内容物的开孔和阀门均已严加
密封、关闭;
f)检查 4.3.7 节启运前的准备符合情况。
4.3.8.3 如涉及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转移,还应描述换装后启运前的检查内容。
4.3.9 中途停靠和暂存
4.3.9.1 描述货包、集合包装、货物集装箱以及运输工具运输途中选择临时停靠站的要求及隔离措施。
4.3.9.2 描述货包、集合包装、货物集装箱以及运输工具中途暂存期间与有人员逗留的场所隔离和其
他危险货包隔离的相关措施。
4.3.9.3 描述货物集装箱的装载以及货包、集合包装和货物集装箱的暂存要求的满足情况。
4.3.9.4 描述装有易裂变材料的货包、集合包装、货物集装箱以及运输工具中途暂存时的临界控制措
施。当临界安全指数的总和超过 50,还应说明该运输工具和货物集装箱在暂存时与装有易裂变材料的
其他货包、集合包装、货物集装箱或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其他运输工具之间的距离。
4.3.10 货包接收
描述收货人对货包接收条件的满足情况。
4.3.11 安全保卫措施
4.3.11.1 描述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描述承担和实施放射性物品运输实物保护的相关
方,以及运输活动的实物保护等级。
4.3.11.2 描述卫星定位系统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的在线监控措施。
4.3.12 特殊安排运输的补充措施
对于特殊安排的运输,应详细说明为弥补货包不能满足可适用要求而采取的特殊预防措施,这些措
施应能使运输的总体安全水平不低于正常运输的安全水平,具体措施可能包括:
a)对特殊包装措施的说明;
b)专业人员护送。专业人员通常为辐射防护人员,并配备辐射测量装置以及必要的应急装置,熟
悉应急程序。护送人员乘坐车辆与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分开,必要时辅以公安、消防人员护送;
c)选择潜在危害小的线路,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可能的危险路段等;
d)限定运输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
e)直达运输,途中不停留,不转运;
f)在不增加其他危害的前提下,应严格控制耐撞性较差货包的车速;
g)事先通知公安和消防等公共安全部门;
h)作为补充安全措施,可以考虑增加辅助保护装置,如冲击能量吸收系统等。
4.3.13 与其他货物一起运输
涉及与其他货物一起运输的,描述放射性物品与其他货物之间可能的相互影响,并说明针对这些可
能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4.4 辐射防护
4.4.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描述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防护组织机构,辐射防护专业人员,及各方职责分工。
4.4.2 剂量约束值
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剂量应低于 GB 18871 规定的剂量限值。结合拟运输内容物的辐射照射大小和
受照可能性等特点,以及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辐射影响评价情况,参照以往同类型放射性物品运输活
动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遵循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给出优化后运输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剂量约束值。
4.4.3 辐射影响分析和辐射防护最优化
4.4.3.1 辐射影响分析
对正常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和公众进行辐射影响分析,其中,重点关注有可能近距离接触货
包的公众,至少包括途中临时停靠点和暂存区周围公众、收费站人员以及加油站的加油人员。辐射影响
分析应给出各类人员的剂量估算模式和受照参数,估算其受照射剂量,辐射影响分析可参考附录 B。根
据人员受照剂量计算结果,分析运输活动的辐射影响,结合 4.4.3.2 辐射防护最优化确定运输工作人员
和公众的剂量约束值。对于工作岗位相对灵活的工作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吊装指挥等)以及停靠站周
围公众,还应给出货包与人员的隔离距离。
4.4.3.2 辐射防护最优化
描述基于合理可行尽量低(ALARA)原则对运输方案所采取的优化措施,包括减少与货包的接触
时间,增加隔离距离,加强屏蔽等,以实现辐射防护最优化。
4.4.4 辐射防护措施
4.4.4.1 概述
4.4.4.1.1 描述包括货包的装载、运输、中途临时停靠、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转移(如涉及)和卸载等
一系列操作工序的辐射防护措施。
4.4.4.1.2 对于特殊安排的运输,还应包括拟运输内容物装入和卸出运输容器的辐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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