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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1222-2021 (HJ1222-2021) | | 中文名称 | | | 英文名称 |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water content and dry matter-Gravimetric method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7,720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1222-2021: 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22-2021 英文名称: 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water content and dry matter-Gravimetric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1-12-16 发布 2022-06-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常见固体废物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易燃易爆
的固体废物样品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样品在 105 ℃±5 ℃烘干至恒重,以烘干前后的样品质量差值计算水分和干物质的含量,
用质量分数表示。
5 仪器和设备
5.1 烘箱:温度范围 105 ℃±5 ℃。
5.2 微波水分测定仪:天平实际分度值≤0.000 1 g,温度范围 100 ℃±10 ℃。
5.3 红外水分测定仪:天平实际分度值≤0.000 1 g,温度范围 100 ℃±10 ℃。
5.4 干燥器:装有无水变色硅胶。
5.5 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0.01 g。
5.6 具盖容器:防水材质且不吸附水分,容积≥100 ml。
5.7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采集和保存
样品采集和保存按照 HJ/T 20、HJ 298 的相关规定执行。应在采集样品后尽快进行水分和干物质含
量的测定。
6.2 试样制备
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取样测定。试样制备也可按照选用的处置规范、评价规范或分析方法标准中相
应的要求执行。
7 分析步骤
7.1 烘箱干燥法
具盖容器(5.6)和盖子于 105 ℃±5 ℃下烘干 1 h,稍冷,盖好盖子,然后置于干燥器(5.4)中冷
却(约 45 min),称量带盖容器的质量 m0(精确至 0.01 g)。用样品勺将 25 g~50 g 固体废物样品平铺
至已称重的具盖容器(5.6)中,盖上容器盖,称量总质量 m1(精确至 0.01 g),放入烘箱(5.1)中,打
开容器盖,于 105 ℃±5 ℃下干燥至恒重。盖上容器盖,置于干燥器(5.4)中冷却(约 45 min),取出
后立即称量带盖容器和烘干样品的总质量 m2(精确至 0.01 g)。
注:对于水分含量较高的样品,可先将样品烘干 12 h,再以 4 h 为时间间隔进行恒重称量。
7.2 微波干燥法
按照微波水分测定仪(5.2)操作说明,设置仪器参数(包括功率和终点确定模式等),温度范围为
105 ℃±5 ℃。用样品勺取适量的样品(根据仪器要求选择合适的称样量,建议称样量范围为 1.00 g~
3.00 g)平铺于仪器的进样盘,盖上仪器盖,运行测定程序并读数。
注:对于均匀性差的样品,应至少测定 3 个平行样品,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
7.3 红外干燥法
按照红外水分测定仪(5.3)操作说明,设置仪器参数,温度范围为 105 ℃±5 ℃。用样品勺取适
量的样品(根据仪器要求选择合适的称样量,建议称样量为 3 g 左右)平铺于仪器的进样盘,盖上仪器
盖,运行测定程序并读数。
注:对于均匀性差的样品,应至少测定 3 个平行样品,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2 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保留至整数位,测定结果小于 1%时,以“<1%”表述。
9 精密度
7 家验证实验室采用烘箱干燥法对水分含量约为 9%的垃圾焚烧废渣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69%的工
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85%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
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 1.7%~8.0%、0.08%~1.0%、0.15%~0.50%;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0.70%~
11%,重复性限为 0.69%~1.2%。
2 家验证实验室采用微波干燥法对水分含量约为 9%的垃圾焚烧废渣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69%的工
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85%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
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 1.8%~2.2%、0.42%~0.73%、0.78%~1.0%。
1 家验证实验室采用红外干燥法对水分含量约为 9%的垃圾焚烧废渣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69%的工
业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水分含量约为 85%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
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1.2%、0.31%、0.20%。
10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1 采样过程严格按照 HJ/T 20 的相关规定进行,充分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10.2 根据样品性质酌情增加样品采集数量,提高样品的代表性,测定结果精密度≤25%,否则应增加
样品的平行测定次数。
10.3 采用本方法用于仲裁时,每个样品应平行测定 3 次,测定结果取算数平均值。
11 废物处置
实验中涉及的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避免不相容废物混合收集,做好分类标识,依法按照国家有关
危险废物的规定进行贮存、处置。
12 注意事项
12.1 与样品接触的所有用具的材质应不和待测样品有任何反应,不破坏样品代表性,不改变样品组成。
12.2 实验过程中应避免具盖容器内样品细颗粒被气流或风吹出。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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