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HJ > 第5页 > HJ 487-2009
| 标准编号 | HJ 487-2009 (HJ487-2009) | | 中文名称 |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 Visual colorimetry with zirconium alizarinsulfonate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 | | 字数估计 | 10,158 | | 发布日期 | 2009-09-27 | | 实施日期 | 2009-1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7482-1987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7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测定法。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取50ml试样, 直接测定氟化物的浓度时, 本方法检出限为0.1mg/L, 测定下限为0.4mg/L, 测定上限为1.5mg/L(高含量样品可经稀释后分析)。 |
HJ 487-2009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GB 7482-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fluoride
-Visual colorimetry with zirconium alizarinsulfonate
2009-1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年 第 4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
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二、《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
2009);
三、《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七、《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八、《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九、《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十一、《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十二、《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
十三、《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十四、《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十五、《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十六、《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十七、《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十八、《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以上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
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13198-91);
二、《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
三、《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 法》(GB/T 15436-1995);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4-1995);
五、《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1995);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
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
八、《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GB 7486-87);
九、《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GB 7487-87);
十、《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87);
十一、《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
十二、《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
十三、《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
十四、《水质 银的测定 3,5-Br2-PADAP 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
十五、《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 2B 分光光度法》(GB 11908-89);
十六、《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
十七、《空气质量 词汇》(GB 6919-86);
十八、《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
十九、《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
二十、《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
特此公告。
2009 年 9 月 27 日
ii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方法原理..1
3 试剂和材料.1
4 仪器.1
5 干扰和消除.2
6 样品.2
7 分析步骤..2
8 结果计算..2
9 精密度和准确度..2
10 注意事项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含干扰离子样品的预处理..4
i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
健康,规范水和废水中氟化物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测定法。
本标准对《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进行了修订,本标准
首次发布于 1987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茜素磺酸锆溶液配制方法;
--改变了茜素磺酸锆酸性溶液的加入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7 年 3 月 14 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废止。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9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v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测定法。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氟化物的测定。
取 50 ml 试样,直接测定氟化物的浓度时,本方法检出限为 0.1 mg/L,测定下限为 0.4 mg/L,测定
上限为 1.5 mg/L(高含量样品可经稀释后分析)。
2 方法原理
在酸性溶液中,茜素磺酸钠和锆盐生成红色络合物,当样品中有氟离子存在时,能夺取络合物中锆
离子,生成无色的氟化锆离子,释放出黄色的茜素磺酸钠,根据溶液由红色褪至黄色的色度不同与标准
比色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
离子水或蒸馏水。
3.1 高氯酸(HClO4):70%~72%。
3.2 盐酸(HCl):ρ20=1.19 g/ml。
3.3 硫酸(H2SO4):ρ =1.84 g/ml。
3.4 亚砷酸钠(NaAsO2):ρ =5 g/L,称取 0.5 g 亚砷酸钠,溶解于少量水中,稀释至 100 ml。
注:亚砷酸钠剧毒,防止进入口中。
3.5 氟化物标准贮备溶液:ρ =100.0 μg/ml,取氟化钠于 105℃烘 2 h,于干燥器中冷却后,精确称
取 0.221 0 g,用水溶解,转入 1 000 ml 容量瓶中,并用水稀释至刻度。
3.6 氟化物标准溶液:ρ =10.00 μg/ml,取 10.00 ml 氟化物标准溶液(3.5),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水
稀释至刻度。
3.7 茜素磺酸锆酸性溶液
3.7.1 茜素磺酸锆溶液:称取 0.3 g 氯氧化锆(ZrOCl2·8H2O)于 100 ml 烧杯中,用 50 ml 水溶解后
移入 1 000 ml 容量瓶中。另称取 0.7 g 茜素磺酸钠(C14H7O7SNa·H2O)溶于 50 ml 水中,在不断摇动
下,缓慢注入氯氧化锆溶液中。充分摇动后,放置澄清。
3.7.2 混合酸溶液:量取 101 ml 盐酸(3.2)用水稀释到 400 ml,另量取 33.3 ml 硫酸(3.3),在不断
搅拌下,缓慢加入到 400 ml 水中,冷却后将两酸合并。
3.7.3 茜素磺酸锆酸性溶液:将混合酸(3.7.2)倾入盛有茜素磺酸锆溶液(3.7.1)的容量瓶中,用水
稀释到刻度,摇匀,此溶液在约 2 h 后由红变黄即可使用。此溶液避光保存,可稳定 6 个月。
4 仪器
4.1 50 ml 具塞比色管。
4.2 蒸馏装置,见 A.5.1。
5 干扰和消除
当样品中干扰离子超过下列浓度时,需要预先蒸馏:总碱度(CaCO3)400 mg/L、氯化物 500 mg/L、
硫酸根 200 mg/L、铝 0.1 mg/L、磷酸根 1.0 mg/L、铁 2.0 mg/L、浊度 25 度、色度 25 度。
6 样品
6.1 采集与保存
测定氟化物的水样,采集和贮存样品均使用聚乙烯瓶。
6.2 试样的制备
(1)如果水样中含有残留的氯,可按每 0.1 mg 氯加一滴(0.05 ml)亚砷酸钠溶液,搅匀以除去
之。
(2)水中干扰物质较多,不能直接用比色法测定时,可按附录 A 进行预蒸馏处理。
7 分析步骤
7.1 标准比色系列的配制
分别吸取 0.00、0.50、1.00、2.00、2.50、4.00、5.00 和 7.50 ml 氟化物标准溶液(3.6),放入 50 ml
比色管中,并用纯水定容。此标准色列氟化物含量分别为:0.00、5.00、10.00、20.00、25.00、40.00、
50.00 和 75.00 μg。分别加 1.0 ml 茜素磺酸锆酸性溶液(3.7.3)于上述标准溶液中混匀,放置 1 h 或在
50℃水中显色 20 min,冷却至室温即可目视比色(选择的标准溶液中,至少有两个低于和两个高于试
样中氟化物的浓度,通常以 50 μg/L 或 100 μg/L 的氟为间隔)。此标准色列避光保存可稳定 3 个月。
7.2 测定
取 50 ml 试样或馏出液置于比色管(4.1)中,氟含量高于 2.5 mg/L 时,可量取少量试样或馏出液,
用水稀释到 50 ml。加 1.0 ml 茜素磺酸锆酸性溶液(3.7.3)于比色管中混匀,放置 1 h 或在 50℃水中显
色 20 min,冷却至室温即可与标准色列进行目视比色。
7.3 空白试验
用 50 ml 经预处理后的水样代替样品,所用试剂及其用量与在测定(7.2)中所用的相同,并采用
相同的步骤,进行空白测定。
8 结果计算
水样中氟化物(F−)质量浓度按下式计算:
2 1
200m
V V
ρ = × (1)
式中:ρ --水样中氟化物(F−)的质量浓度,mg/L;
m--由标准系列给出的氟化物含量,μg;
V2--试份的体积(比色时取样体积),ml;
V1--试样体积(取原水样蒸馏体积),ml。
9 精密度和准确度
9.1 重复性
用配制氟化物浓度为 1.00 mg/L的标准溶液,对其进行 11次测定,其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9.3%。
20 个实验室测定下列水样的结果:
含氟量为 830 μg/L 的无干扰物质的统一水样: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4.9%,相对误差为 3.6%。
含氟量为 570 μg/L 的含有干扰物质的统一水样: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11.1%,相对误差为 0。
9.2 准确度实验
采用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对编号为 GSB07-1194-2000 201722 的氟化物国家标准样品进行了预蒸
馏-目视比色的实验测定,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为 2.40 mg/L,在保证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9.3 方法的比对实验
采用本方法与氟离子选择电极法进行对比测定,采用配对 t 检验进行统计学处理,t 值均小于
t0.05(5)=2.57,两种方法无显著性差异。
10 注意事项
(1)共存离子影响:样品中有硫酸盐、磷酸盐、铁、锰的存在,能使测定结果偏高,铝可与氟离子
形成稳定的络合物[(AlF6)3−],使测定结果偏低。
(2)茜素磺酸钠配制后与锆盐最好分别保存,使用时再按比例混合,以保持试剂的灵敏度。
(3)茜素磺酸锆与氟离子在作用过程中颜色的形成,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分析时,要控制样
品、空白和标准系列加入试剂的量,反应温度、放置时间等条件必须一致,试份与标准比色系列之间的
温差不超过 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含干扰离子样品的预处理
A.1 水蒸气蒸馏法原理
水中氟化物在含高氯酸(或硫酸)的溶液中,通入水蒸气,以氟硅酸或氢氟酸形式而被蒸出。
A.2 蒸馏装置
6 8
1-接收瓶(200 ml 容量瓶);2-冷凝管(蛇形或球形);3-蒸馏瓶(250 ml 直口三口烧瓶);
4-2 000 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