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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771-2015 (HJ771-2015) | | 中文名称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Government Website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16,126 | | 发布日期 | 2015-11-20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2015年第76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771-2015: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
HJ 771-2015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of Government Website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
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内容、设计、性能、安全等方面的建设与
日常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5 内容规范
5.1 信息公开
5.1.1 信息公开的栏目设置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包含组织机构类、法律法规类、规划计划类、环境
标准规范类、政府文件类、环境质量类、环境管理业务类、动态新闻类、其他类栏目。
5.1.1.1 组织机构类栏目
组织机构类栏目包含本部门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相关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名称、职能
及联系方式、本部门领导信息等。
5.1.1.2 法律法规类栏目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法律法规类栏目包含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其修改、解释、解读等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法律法规类栏目除包含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
律法规外,还包含所在地区制定的环境保护相关地方法规、地方政
府规章及其修改、解释、解读等信息。
5.1.1.3 规划计划类栏目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规划计划类栏目包含国家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
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等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规划计划类栏目包含地方制定
的重要发展规划及相关信息。
5.1.1.4 环境标准规范类栏目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环境标准规范类栏目公布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
准及其相关信息,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标准文本,以及制定或实施标
准的规范性文件、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信息,并公布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
排放标准备案登记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环境标准规范类栏目除包含相关国家环境保
护标准信息外,还应依法公布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
污染物排放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时间、标准文本及其实施文件,
以及其他环保地方标准相关信息。
c)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环境标准规范类栏目可公布相关行业技术政策、最
佳可行技术指南、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信息。
5.1.1.5 政府文件类栏目
政府文件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按主题、公文文种类型进行分类发布。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政府文件类栏目包含本部门发布的公告、令、函、
文件、办公厅文件、办公厅函等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政府文件类栏目包含本部门发布的公告、函、
文件、办公室文件等信息。
5.1.1.6 环境质量类栏目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环境质量类栏目包含全国环境状况公报、反映全
国环境质量状况的相关报告、全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信息及重点城市水、大气、
噪声、固体废物等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环境质量类栏目包含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报
告、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信息及重点地区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信息。
5.1.1.7 环境管理业务类栏目
根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情况设置环境科技管理、污染源监测、环境
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自然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执法、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
国际环境合作、环境信息化、环境宣传教育等环境管理业务类栏目,按照国家和地方最新发
布的信息公开政策文件要求发布相关信息。
5.1.1.8 动态新闻类栏目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包含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环境
保护工作的政务活动、重要讲话等(宜公开的)、本部门领导政务活动、工作动态、
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重要工作动态、各省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
b)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包含本部门及下级部门重要
工作动态及政务活动等信息,并可选择部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网站重要工作动态公开。
5.1.1.9 其他类栏目
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设置其他类相应栏目,包括以下方面信息:
a) 本部门公务员招录、干部任免及工作人员招考等相关人事信息;
b) 本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与相关审计信息、政府采购与招标信息、
重大项目审批等相关信息;
c) 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包含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等信息;
d) 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5.1.2 信息公开的展现方式
5.1.2.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
b)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或依托本级政府的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
c) 地市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设或依托本级政
府、上级部门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信息。
5.1.2.2 其他业务栏目/子网站
没有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内而又应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可通过组织成子
网站或栏目的方式对外发布。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子网站或按栏目发布此类信息;
b) 省级及地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子网站或按栏目发布此类信息;
c) 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按栏目发布此类信息。
5.2 在线服务
5.2.1 在线服务的构成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的在线服务内容包括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和环境行政服务事项。
a) 按照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目录,提供环境行政许
可事项在线办事服务;
b) 根据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范围,提供行政服务事项的在线办事服务。
5.2.2 在线服务的实现要素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b)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或依托本级政府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c) 地市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设或依托本级政
府、上级部门政府网站的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办事服务。
在线服务一般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报与办理、在线查询、结果反馈等实现
要素。在线服务实现方式,层级不超过2级。
5.2.2.1 办事指南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提供办事指南服务。
a) 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名称、办理依据、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时限、办理机构、办理地址等信息;
b) 办事指南内容应准确无误,及时更新。
5.2.2.2 表格下载
提供办理事项所需的表格、申请书以及示范文本等文档的下载服务。
a) 提供的表格、申请书应准确无误,方便下载;
b) 对于非规范文档,提供相应的表格示范文本和填表说明;
c) 提供的表格、申请书和示范文本支持常用办公软件进行编辑处理。
5.2.2.3 网上申报与办理
结合本地环境信息化发展水平,就具体事项提供以下不同深度的网上申报与办理服务。
a)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服务,实现用户网上提交办事申请、预约办理时间;
b) 第二阶段:网上申报和受理服务,实现网上受理办事申请、进行办事材料预审;
c) 第三阶段:网上申报和办理服务,实现网上受理办事申请、办事材料,网上查询办
理状态和结果反馈全流程办理服务。
5.2.2.4 在线查询
根据各自网站的实际情况,提供办事过程状况与办事结果的在线查询服务。
a) 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提供办事过程状况和办事结果的在线查询服务。事项的
办理过程查询信息与实际办理过程情况保持一致;
b) 提供信息列表、数据库查询等多种查询方式。
5.2.2.5 结果反馈
根据各自网站的实际情况,提供办理事项的结果反馈服务。
a) 规范结果公示格式,主动公开办理事项的办理结果。受理事项未获批准的,详细告
知申请人未获批准的原因以及法律依据;
b) 办理事项的结果公示在办理结果产生后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5.3 政民互动
5.3.1 政民互动栏目建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政民互动类栏目包括咨询投诉类、意见征集类、在线交流类等。
5.3.1.1 咨询投诉类
5.3.1.1.1 咨询投诉类栏目形式
咨询投诉类栏目形式包括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
5.3.1.1.2 咨询投诉类栏目建设要求
a) 咨询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受理公众对环保法规、规章、办事程序等问题的咨询;
b) 投诉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受理公众对环境违法问题的举报和投诉等;
c) 咨询投诉类栏目明确咨询投诉问题的答复时间、处理流程和质量要求,并在规定时
限内由相关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d) 咨询投诉类栏目应用的系统具有稳定、合理、灵活的业务处理流程,以及过滤、分
类、统计、查询、回复、转发和打印等功能,以便顺利地实现各个子系统之间的数据调度。
5.3.1.2 意见征集类
5.3.1.2.1 意见征集类栏目形式
意见征集类栏目形式包括公示调查、网上评论、网上听证等。
5.3.1.2.2 意见征集类栏目建设要求
a) 意见征集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征集公众对政府环保决策、环保热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b) 意见征集类栏目围绕当前环保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环保热点问题设置征集主题,并定期更新;
c) 意见征集类栏目及时对公众征集情况分析汇总,并公开征集结果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5.3.1.3 在线交流类
5.3.1.3.1 在线交流类栏目形式
在线交流类栏目形式包括在线访谈、网上论坛、微博、微信等。
5.3.1.3.2 在线交流类栏目建设要求
a) 在线交流类栏目的基本功能是宣传政府环保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b) 在线交流类栏目围绕当前环保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环保热点问题设置交流主题,并定期更新;
c) 在线交流类栏目能实现对交流内容的审核,保障交流活动有序进行;
d) 在线交流类栏目注重舆情引导,满足公众的释疑解惑需求。
5.3.2 政民互动的实现方式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政民互动平台受理投诉、解答咨询、征集公众或社会意见;
b)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或依托本级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受理投诉、解
答咨询、征集公众或社会意见;
c) 地市级及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设或依托本级政
府、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的政民互动平台受理投诉、解答咨询、征集公众或社会意见。
6 网站设计
6.1 结构设计
6.1.1 栏目设计
a) 栏目设计清晰合理,方便公众便捷获取所需内容;
b) 栏目名称规范准确、避免歧义。
6.1.2 导航设计
a) 建立统一的站内导航服务,实现不同栏目之间的有机联结;
b) 提供业务相关网站的站外导航服务,方便公众使用,链接可正常访问。
6.2 展现形式设计
6.2.1 网站名称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名称使用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全称。
6.2.2 域名
a) 域名设置符合《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 已有网站域名的,可保留原域名,宜使用双域名,原域名可用于跳转。
6.2.2.1 英文域名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英文域名使用mep.gov.cn;
b)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英文域名使用xxepb.gov.cn或xxep.gov.cn或
xxhb.gov.cn,其中xx为各省行政区域名简称(如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的域名为
bjep.gov.c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名简称参见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c) 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可使用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分配
的子域名或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分配的子域名。
6.2.2.2 中文域名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文域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政务;
b) 省级及以下各级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中文域名使用xx.政务或xx.政
务.cn,其中xx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称全名(如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中文域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政务或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政务.cn)。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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