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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806-2016 (HJ806-2016) | | 中文名称 |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 | 英文名称 |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crylonitrile and acrolein - Purge and trap / gas chromatography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16 | | 字数估计 | 9,916 | | 发布日期 | 2016-06-24 |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47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806-2016: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HJ 806-2016 英文名称: 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crylonitrile and acrolein - Purge and trap / gas chromatography
HJ 806-2016
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5 ml时,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检出限均为 0.003 mg/L,测定下限均为 0.012m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部: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3 方法原理
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经高纯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吹扫后吸附于捕集管中,迅速加热
捕集管并以高纯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反吹,被热脱附出来的组分经气相色谱柱分离后,
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色谱峰面积(峰高)定量。
4 干扰和消除
在优化后的色谱和吹扫条件下未见有明显的干扰物质,若对定性结果有疑问,可采用
GC/MS或双柱定性。辅助定性的柱特征和色谱参考条件见附录 A。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
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5.1 磷酸:ρ(H3PO4)=1.87 g/ml。
5.2 磷酸溶液:1+9(V/V),用磷酸(5.1)配制。
5.3 抗坏血酸。
5.4 丙烯腈(CH2CHCN):色谱纯。
5.5 丙烯腈标准中间液:ρ(CH2CHCN)=12500 mg/L。
于 20℃室温下用丙烯腈(5.4)配制。移取适量实验用水于 10 ml 容量瓶,置于天平上
称重;并小心滴入数滴丙烯腈(5.4)至增重约 125 mg(精确至 0.1 mg),再次称重;根据
两次称重质量之差确定丙烯腈的准确加入质量。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计算丙烯腈
标准中间液的准确浓度(精确至 10 mg/L)。转入带聚四氟乙烯螺旋瓶盖的棕色试剂瓶中,
混匀,临用现配。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6 丙烯腈标准使用液:ρ(CH2CHCN)=125 mg/L。
2移取 1.00 ml 丙烯腈标准中间液(5.5)于盛有适量实验用水的 100 ml容量瓶中,用实
验用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临用现配。
5.7 丙烯醛(CH2CHCHO):色谱纯。
5.8 丙烯醛标准中间液:ρ(CH2CHCHO)=12500 mg/L。
于 20℃室温下用丙烯醛(5.7)配制。移取适量实验用水于 10 ml 容量瓶,置于天平上
称重;并小心滴入数滴丙烯醛(5.7)至增重约 125 mg(精确至 0.1 mg),再次称重;根据
两次称重质量之差确定丙烯醛的准确加入质量。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摇匀,计算丙烯醛
标准中间液的准确浓度(精确至 10 mg/L)。转入带聚四氟乙烯螺旋瓶盖的棕色试剂瓶中,
混匀,临用现配。亦可购买市售有证标准物质。
5.9 丙烯醛标准使用液:ρ(CH2CHCHO)=125 mg/L。
取 1.00 ml 丙烯醛标准中间液(5.8)于盛有部分实验用水的 10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
用水定容至刻度,混匀,临用现配。
5.10 载气:氮气,纯度 99.999%。
5.11 燃气:氢气,纯度 99.99%。
5.12 助燃气:无油压缩空气,经 5A0分子筛净化。
6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A级玻璃量器。
6.1 气相色谱仪:具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可程序升温,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6.2 吹扫捕集装置:带有 5 ml 或 25 ml 的吹扫管,
捕集管一般选用 100%Tenax吸附剂,或其它等效吸附剂。
6.3 色谱柱:石英毛细管色谱柱,60 m×0.53 mm,膜厚 1.0 µm
(100%聚乙二醇固定相),或其他等效色谱柱。
6.4 样品瓶:40 ml棕色玻璃样品瓶,具硅橡胶-聚四氟乙烯衬垫螺旋盖。
6.5 吹扫管:5 ml或 25 ml。
6.6 容量瓶:A级,10 ml、50 ml、100 ml。
6.7 微量注射器:10 µl、100 µl、1000 µl。
6.8 气密性注射器:5 ml 或 25 ml(吹扫捕集仪专用,用于手动进样)。
6.9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
样品的采集参照 HJ/T 91、HJ/T 164和 GB 17378.3的相关规定执行。用具硅橡胶-聚四
氟乙烯衬垫螺旋盖的 40 ml 棕色玻璃样品瓶(6.4)采集样品。采样前,须加入 0.3 g抗坏血
酸(5.3)于样品瓶(6.4)中;采集样品时,应使水样在样品瓶中溢流而不留气泡,再加入
数滴磷酸溶液(5.2)固定,使样品的 pH值为 4~5,拧紧瓶盖。每份样品应采集平行双样,
每批样品应至少带一个全程序空白。
全程序空白:将加入 0.3 g同批次抗坏血酸(5.3)的样品瓶(6.4)带至采样现场,用同
3批次实验用水装满样品瓶,加入等体积的磷酸溶液(5.2)固定,使其 pH 值为 4~5,拧紧瓶
盖,与样品一起带回实验室。
7.2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样品采集后应于 4℃以下冷藏、避光、密封保存和运输。若不能及时分析,应于 4℃以
下冷藏、避光和密封保存,于 5 d内完成分析。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条件
8.1.1 吹扫捕集参考条件
吹扫温度为 50℃;吹扫时间为 20 min;解析温度为 190℃;解析时间为 0.5 min;烘烤
温度为 210℃;烘烤时间为 10 min。吹扫气体为高纯氮气,吹扫流速为 30 ml/min。其余参
数参照仪器使用说明书。
8.1.2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柱温:初始温度 40℃,以每分钟 5℃的速率升至 80℃保持 8 min,再以每分钟 50℃的
速率升至 190℃保持 7 min;
进样口:不分流进样,温度 200℃;
气体流量:高纯氮气为 8.1 ml/min,氢气为 30 ml/min,空气为 300 ml/min;
检测器:温度 250℃。
8.2 工作曲线的绘制
用微量注射器(6.7)分别移取 0 µl、2 µl、5 µl、10 µl、20 µl、50 µl、100 µl的丙烯腈
标准使用液(5.6)和丙烯醛标准使用液(5.9),快速加入盛有适量实验用水的一组 50 ml 容
量瓶中,并定容至刻度,摇匀。配制成目标化合物质量浓度分别为 0.000 mg/L、0.005 mg/L、
0.013 mg/L、0.025 mg/L、0.050 mg/L、0.125 mg/L、0.250 mg/L的混合标准系列。准确移取
5.0 ml标准系列至吹扫管,按照仪器参考条件(8.1),从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测定。以丙烯
腈、丙烯醛的浓度为横坐标,对应的色谱峰峰面积(或峰高)为纵坐标,绘制工作曲线。丙
烯腈、丙烯醛标准色谱图见图 1。
8.3 样品的测定
4移取 5.00 ml 采集的样品(7.1),按照与绘制工作曲线相同的仪器
参考条件(8.1)和步骤(8.2)进行测定。
8.4 空白试验
按照与绘制工作曲线相同的仪器参考条件(8.1)和步骤(8.2),
移取 5.00 ml 实验用水进行空白试验。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结果计算
水样中丙烯腈、丙烯醛的浓度按公式(1)计算
9.2 结果表示
当测定结果小于 1 mg/L 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测定结果大于
或等于 1 m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6家实验室分别对含丙烯腈浓度为 0.008 mg/L、0.051 mg/L和 0.203 mg/L的统一样品进
行了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6.7%~8.4%、0.3%~10.4%和 0.4%~7.8%;实验室
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10.4%、4.9%和 2.8%;重复性限分别为 0.002 mg/L、0.009 mg/L 和
0.02 mg/L;再现性限分别为 0.002 mg/L、0.01 mg/L和 0.03 mg/L。
6家实验室分别对含丙烯醛浓度为 0.008 mg/L、0.053 mg/L和 0.210 mg/L的统一样品进
行了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5.0%~9.3%、1.9%~7.2%和 0.4%~6.0%;实验室间
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6.3%、5.3%和 4.7%;重复性限分别为 0.001 mg/L、0.009 mg/L和 0.02
mg/L;再现性限分别为 0.002 mg/L、0.011 mg/L和 0.03 mg/L。
10.2 准确度
6家实验室分别对丙烯腈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回收测定。加标回收率为 97.5%~126%;加
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107%±20.8%。
6家实验室分别对丙烯醛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回收测定,加标回收率为 86.8%~121%;加
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99.6%±23.6%。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用线性拟合曲线进行校准,其相关系数应大于或等于 0.999,否则须重新绘制工作曲线。
511.2 每 2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 20个样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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