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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947-2018 (HJ947-2018) | | 中文名称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 | 英文名称 |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HJ | | 字数估计 | 17,137 | | 发布日期 | 2018-07-31 | | 实施日期 | 2018-10-01 | | 标准依据 |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947-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HJ 947-2018 英文名称: 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 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石油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
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学工业和合成树脂工业(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装置除外)排污单位在
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
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31571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442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令 第 39号)
3 术语和定义
GB 31571、GB 31572、HJ 8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石油化学工业 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等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参见 GB 31571 附录 A)、合成树脂、
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3.2合成树脂工业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以低分子化合物--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
的工业,或者以普通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改性等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产品的工业。也包
括以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混合、共混、改性等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
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或者以废合成树脂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生产新的合成
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
3.3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organic characteristic wastewater pollutants
附录 A 列出的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量大于
等于 10 吨/年的原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对照附录 A 确定企业排放废水中应控制的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3.4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organic characteristic air pollutants
附录 B 列出的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根据生产过程使用或产生量大于
等于 10 吨/年的原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品,对照附录 B 确定企业排放废气中应控制的废
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3.5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
物。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作为排气筒和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
4 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
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
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
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5 监测方案制定
5.1 废水排放监测
5.1.1 监测点位
排污单位须在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5.1.2 监测指标与频次
执行 GB 31571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1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还应根据
使用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从附录 A 中筛选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指标
开展自行监测。
执行 GB 31572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1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若生产附
录 C 中列举的合成树脂,还应根据产品类型从附录 C 中选取其他废水污染物指标开展自行监测。
5.2 废气排放监测
5.2.1 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5.2.1.1 监测点位
废气通过排气筒等方式排放至外环境的,应在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相同监测指标多股
废气混合排放的,应在废气汇合后的共用烟道上或分别在各个烟道上设置监测点位;有机废
气回收处理装置应分别在其废气入口及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
5.2.1.2 监测指标与频次
执行 GB 31571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2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还应根据
使用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从附录 B 中筛选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指标开展自行监测。
执行 GB 31572 的排污单位,应执行表 2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类型相应监测要求,若生产附
录 D 中列举的合成树脂,还应根据产品类型从附录 D 中选取其他废气污染物指标开展自行监测。
5.2.2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指标与频次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按表 3 执行。
5.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位设置应遵循 HJ 819中的原则,主要考虑机泵电机、空冷电机、压
缩电机、风机等噪声源在厂区内的分布情况。
厂界环境噪声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夜监测,监测指标为等效 A 声级。周边有敏感点的,应提高监测频次。
5.4 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5.4.1 其他环境管理政策,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仅限 2015 年 1 月 1 日(含)后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5.4.2 无明确要求的,若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对周边水、土壤、环境空气质量开展监
测。可按照 HJ 664、HJ/T 55、HJ/T 164、HJ/T 166、HJ/T 194 中相关规定设置环境空气、地下
水、土壤监测点位,对于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水、海水的排污单位,可按照 HJ/T 91、HJ 442中
相关规定设置周边地表水、海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可参照表 4 执行。
5.5 其他要求
5.5.1 除表 1~表 3 中的污染物指标外,5.5.1.1 和 5.5.1.2 中的污染物指标也应纳入监测指标
范围,并参照表 1~表 3和 HJ 819 确定监测频次。
5.5.1.1 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仅
限 2015 年 1 月 1 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相关环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 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
定实际排放的,在相关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指标。
5.5.2 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 HJ 819 中监测频次的确定原则提高监测频次。
5.5.3 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 HJ 819执行。
5.5.4 监测方案的描述、变更按照 HJ 819执行。
6 信息记录和报告
6.1 信息记录
6.1.1 监测信息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 819执行。
6.1.2 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要求
6.1.2.1 生产设施运行状况
a)主体设施
按班次记录正常工况各主要生产单元每套装置的运行状态、生产负荷,重点记录各装置
的原料用量、辅料用量、主产品产量、副产品产量、取水量(新鲜水)、废水排放量、燃料消
耗量、燃料含硫量、原料含硫量与各种金属类含量、运行时间等参数情况。
b)公辅设施
包括污水处理装置、储罐、火炬系统、动力站等,储罐包括设计规模、工艺参数(温度、
液位、周转量)等,火炬系统应连续记录引燃设施和火炬工作状态(火炬气流量、火炬头温
度、火种气流量、火种温度等)。
c)全厂运行情况
年生产时间分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生产装置或设施开停工、检维修)、原辅燃料使用
量、主要产品产量等。辅料重点记录与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内容。
6.1.2.2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当包括设备运行校验关键参数,能充分反映生产设施及治
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a)废水治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两部分,需每天记录废水处理量、
回用水量、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药剂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如
出现设施停运、检维修、事故等异常情况,需进行记录。
b)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需记录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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