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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JB/T 10563-2006 (JB/T10563-2006) | 中文名称 |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purposes centrifugal fans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72 | 国际标准分类 | 23.120 | 字数估计 | 11,190 | 发布日期 | 2006-07-27 | 实施日期 | 2006-10-11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3275-1991 | 引用标准 | GB/T 275; GB/T 1171; GB/T 1236; GB/T 2888; GB/T 3181; GB/T 3235; GB/T 4323; GB/T 10178; GB/T 13306; GB/T 19074; JB/T 6444; JB/T 6445; JB/T 6886; JB/T 6887; JB/T 6888; JB/T 8689; JB/T 8690; JB/T 9101; JB/T 10213; JB/T 10214 | 起草单位 | 沈阳鼓风机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46号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以下简称"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保证期、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通风系统、空调和工业生产上用的离心通风机。其输送介质为空气或空气和其他不含腐蚀性的、最高通风机压力不高于30kPa的气体混合物。介质进口温度不超过80℃、含尘量和其他固体杂质的含量不大于100mg/m3并无粘性和其他物料。 |
JB/T 10563-2006: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JB/T 10563-2006 英文名称: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purposes centrifugal fan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B/T 10563—2006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 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以下简称“通风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保证期、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通风系统、空调和工业生产上用的离心通风机。其输送介质为空气或空气和其他不含腐蚀性的、最高通风机压力不高于30kPa 的气体混合物。介质进口温度不超过80℃、含尘量和其他固体杂质的含量不大于100mg/m³, 介质中应无粘性和其他物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图样和技术文件
通风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或按供需双方协议要求制造。
3.2 产品性能
3.2.1 对每个系列的通风机均应进行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并绘制典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
3.2.2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典型性能曲线的偏差应满足
下列规定:
a) 在规定的通风机压力或静压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为±5%;或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通风机 压力或静压偏差为±5%;
b) 通风机叶轮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的5%。
注:①典型性能曲线系指新产品鉴定时所确认的性能曲线。
3.2.3 对各系列各机号的通风机均应进行噪声测量,并绘制A 声级噪声特性曲线,其比A 声级应符合 JB/T 8690的规定。
3.2.4 通风机应进行机械运转试验,测量轴承温升和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轴承表面测得的轴承温度一般不得高于环境温度40℃;
b) 振动速度刚性支承有效值不得超过4.6mm/s,挠性支承不得超过7.1mm/s。
3.3 结构
3.3.1 基本设计要求
3.3.1.1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通风机及辅助设备,按使用寿命至少为10a (易损件除外)、第一次大 修前的安全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8000h设计。
3.3.1.2 通风机刚轴的临界转速应为最高工作转速的1.3倍以上。
3.3.1.3 通风机的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应符合GB/T 3235的规定。
3.3.1.4 同一系列中机号相同的通风机,其部件(包括备件和备用组件)应能互换。
3.3.1.5 供方不负责通风机的基础设计,但供方应提供下列数据:
a) 通风机的静、动载荷及作用点;
b) 对其基础的振幅与频率的要求。
3.3.1.6 外露的联轴器或带轮应设有可拆装的防护装置,其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19074的规定。
3.3.1.7 通风机的安装面应平整,与基础面或平台接触良好。
3.3.1.8 从驱动端看通风机叶轮为顺时针旋转,如需要也可为逆时针旋转。
3.3.1.9 通风机最高效率点应在稳定区域内。
3.3.2 机壳
3.3.2.1 机壳一般用钢板制造,其形状应保证吸人的介质能均匀进入叶轮,从叶轮排出时有效地导向出口,不得产生较大脉动或较大的涡流,并应减少压力损耗。
3.3.2.2 机壳应有足够的刚度,使机壳产生的变形和振动达到最小。
3.3.2.3 进口应制成收敛的形状(机壳进口也可独立组成进风口,对大型双吸人型可有进气室),其轴 线应与叶轮轴线基本一致。
3.3.2.4 进出口法兰面应平整,且与轴线平行或垂直,法兰的平面度公差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
3.3.2.5 一般对机号N27.1及以上的机壳下部应有支撑底脚,每台通风机的基础安装孔不得少于四个。
3.3.2.6 对机号N11.2 以上的机壳,可制成上、下对开的两部分,以对接法兰连接,并用足够的螺栓紧 密地固定。法兰应有足够的刚度,不得在运输、吊装、运转中产生变形。法兰面应平整,不得产生气体 泄漏(允许在法兰间填充密封填料)。
3.3.2.7 拼接块数及机壳侧板和蜗板在保证强度的情况下允许拼接,侧板的平面度应符合 JB/T 10214 的规定。
3.3.2.8 机壳的焊缝处不得有气体泄漏。
3.3.2.9 对直联传动的通风机,机壳应与电动机或底座牢固联结,使机壳中心与电动机轴线保持一致, 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住运转时产生的动负荷;对其他传动方式的通风机,机壳中心应与轴承轴 线保持一致。
3.3.2.10 与机壳进、出口相连接的管路应有独立的支撑,不得将外力施加在机壳上。
3.3.2.11 机壳上应备有起吊用吊耳。
3.3.3 叶轮
3.3.3.1 叶轮一般为焊接结构,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3的规定。
3.3.3.2 轮盘与轮毂采用间隙配合,一般以铆钉连接,铆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轮盘与轮毂间也可采用焊接结构形式。
3.3.3.3 轮盘、轮盖的拼接应保证强度,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
3.3.3.4 每台叶轮应进行平衡校正,其平衡品质等级应符合JB/T 9101的规定。
3.3.3.5 叶轮应满足最高工作转速的110%,并符合JB/T 6445的规定。
3.3.3.6 叶轮与主轴一般采用键联结,孔与轴一般为过渡配合,在轴的纵向应有紧固装置,运转中不 得松动。
3.3.3.7 叶轮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在搬运和运转中不得产生变形。
3.3.3.8 叶片的型线、拼装及加工精度应符合JB/T 10214的规定。
3.3.3.9 叶轮未加工表面按GB/T3181 涂成R03 大红色漆或按合同规定。
3.3.4 主轴
3.3.4.1 主轴一般选用优质碳素钢或合金钢制造,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3.4.2 当主轴选用锻钢制造时,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3.3.5 轴承
3.3.5.1 通风机一般选用滚动轴承或滑动轴承,其规格和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3.5.2 应选用能承受通风机产生的附加推力的止推轴承。
3.3.5.3 滚动轴承与轴和外壳的配合应符合GB/T 275的规定。
3.3.5.4 轴承应牢固地装配在轴承箱中,各轴承间应保持轴心一致。
3.3.5.5 滚动轴承应选用满足使用条件的润滑油脂或稀油润滑。
3.3.5.6 轴承箱的轴孔处应装有不使润滑油脂或稀油润滑泄漏和杂质侵人的轴封。
3.3.6 联轴器
通风机一般应按GB/T4323 选择联轴器。
3.3.7 带轮
3.3.7.1 通风机一般选用普通V 带带轮,材质为铸铁。
3.3.7.2 普通V 带应符合GB/T1171的规定,带速不得超过25m/s。
3.3.7.3 对不全部机械加工的带轮应按JB/T9101 的规定进行平衡校正。
3.3.8 进口导流器
3.3.8.1 一般对机号Na7.1及以上的通风机,可装有进口导流器或其他调节装置。
3.3.8.2 导流器可制成轴向或径向,通风机一般选用轴向导流器。
3.3.8.3 导流器一般为手动调节,如需方有要求,亦可采用自动调节。
3.3.9 仪表
3.3.9.1 如需方有要求,可在轴承处设有金属热电偶或其他温度监视仪表。装到轴承上的热电偶应便 于从设备的外部装入和拆除,并应很好的接地。
3.39.2 如需方有要求,供方可提供振动监测仪表,并提供固定支架。
3.4 主要零件材料
3.4.1 通风机所用材料应满足设计寿命的要求。
3.4.2 选用的材料应符合所输送的介质及规定运行工况的要求。
3.4.3 焊接件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
3.4.4 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有材料合格证;对无相应标准的材料,应给出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试验要求。
3.4.5 转动件所用材料应经理化检验并有检验报告,不得存在裂纹。
3.4.6不受动载荷的零件,在保证强度的情况下,允许对裂纹进行修补,但修补后必须将其清理干净、 平整。
3.5 制造
3.5.1 铸件要求
3.5.1.1 铸铁件质量应符合JB/T 6887的规定。
3.5.1.2 铸钢件质量应符合 JB/T 6888 的规定。
3.5.2 焊接要求
3.5.2.1 焊接质量应符合JB/T 10213的规定。
3.5.2.2 通风机电焊工须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焊接转动件。
3.5.2.3 转动件焊接后必须对焊缝进行外观检验,不得有裂纹。焊缝的内部检验应在图样中规定。
3.5.2.4 应按零件的材质选取焊条,其力学性能不得低于母材的性能。
3.6 装配要求
3.6.1 供方应在装运最大件尺寸许可的范围内在制造厂组装通风机和附件,满足在使用现场的组装量 达到最少的要求。
3.6.2 现场装配的部件,应在明显部位正确地打印标记。
3.6.3 对联轴器传动型的通风机,供方应提供联轴器的轴向间隙值。
3.6.4 进风口与叶轮轮盖进口间的径向单侧间隙为叶轮直径的0.15%~0.40%,轴向重叠长度为叶轮直 径的0.8%~1.2%。
3.6.5 机壳中心孔与轴应保持同轴,对低压和中压通风机,孔径和轴径的差值应符合如下规定,但最 小值不得小于2.5mm。
a) 对机号为Na2~N6.3, 不大于4mm;
b) 对机号大于N6.3~N12.5, 不大于8mm;
c) 对机号大于N212.5,不大于12mm。
3.6.6 对高压通风机,在机壳中心孔的外侧应设有密封装置。
3.7 其他
3.7.1 外观与清洁度
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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