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JB/T 5000.3-2007'
标准编号 | JB/T 5000.3-2007 (JB/T5000.3-2007) | 中文名称 |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 英文名称 |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ques - Part 3: And standards welding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33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60 | 字数估计 | 14,111 | 发布日期 | 2007-08-28 | 实施日期 | 2008-02-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JB/T 5000.3-1998 | 引用标准 | GB/T 324; GB/T 985; GB/T 986; GB/T 2649; GB/T 2650; GB/T 2651; GB/T 2652; GB/T 2653; GB/T 2654; GB/T 3323; GB/T 11345; JB/T 3223; JB/T 4735; JB/T 5000.2; JB/T 5000.11; JB/T 5000.12; JB/T 5926; JB/T 6046; JB/T 6061; JB/T 7949 | 起草单位 |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机械工业冶金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59号 | 范围 | JB/T 5000的本部分规定了钢制焊接件的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及图样标注。本部分适用于重型机械及零部件中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埋弧焊接的钢制焊接件。凡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订货技术条件无特殊要求时, 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
JB/T 5000.3-2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3部分:焊接件
JB/T 5000.3-2007 英文名称: Heavy mechanical general techniques - Part 3: And standards weld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5000.3—2007
代替 JB/T 5000.3—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布
1范围
JB/T5000的本部分规定了钢制焊接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图样标注。
本部分适用于重型机械及零部件中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埋弧焊焊接的钢制焊接件。
凡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订货技术条件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JB/T500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3 一般要求
3.1 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和本部分的规定。
3.2 用于制造焊接件的原才才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的钢号、规格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材料代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代用单。
3.3 用于制造焊接件的原材料、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进厂时,须经质量检查
部门棍据供货单位提供的合格证明书、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订货要求,按照工厂“原材料人厂验
收规则”验收后,方准人库。
3.4 对于元合格证明书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须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和鉴定,确定其牌号、成分和性
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3.5 严禁使用牌号不明及未经过质量检查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3.6 焊接材料的使用及管理须符合JB/T3223 的规定。
3.7 火焰切割件的质丑·须符合JB/T5000.2的规定。
3.8 焊接件涂装前要进行表面除锈处理,质量须符合JB/T5000.12 的规定-
4 钢材的初步矫正
4.1 各种钢材在划线前,其公差不符合4.2、 4.3 的规定者,均须矫正以达到要求的公差。
4.2 钢板局部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 1 的规定。
4.3 型钢在划线前各种变形超过表 2 规定时须经矫正后可划线,且局部波状及平面度在每米长度内不
超过2mm。
5 钢材的成型弯曲
5.1 钢材的卷圆弯曲,当弯曲半径〈内半径〉大于下列数值时,可冷弯(见图 1)。但是不管冷弯还是
热弯, 均应将弯曲部分附近钢板棱角进行倒棱处理。
5.1 .1 钢板:对于低合金钢R≥25δ;
对于低碳钢R≥20 δ。
R一一弯曲半径; δ一一钢板厚度。
5.1.2 工字钢: R≥25H或R≥25B (随弯曲方向而定〉;
H一一工字钢高: B一一工字钢宽。
5.1 .3 槽钢: R≥45B 或 R≥25H (随弯曲方向而定);
H一一糟钢高: B一槽钢宽。
5.1.4 角钢: R≥45B;
B——吻钢边宽〈对不等边角钢随弯曲方向而定)。
5.2 钢材的卷圆弯曲,当弯曲半径(内半径〉小于
5.1 规定的数值时,需根据具体情况由工艺员确定
是否在热弯或冷弯后进行退火热处理。
5.3 弯曲成型的筒’体尺寸允差按图 2、表 3 的规定.
5.4 简体与简体对接环缝或简体纵缝的错边量e不得大于厚度的 20%且最大不超过 4mm (见图 3、图4)。
5.5 管子的弯曲成型,热弯时, 加热温度为 900℃~1000℃。弯曲过程中温度不得低于700℃ ,
冷弯应在专用的弯管机上进行。
5.6 管子的弯曲半径R (见图 5),应符合JB/T5000.11 中的规定。
5.7 管子的弯曲半径允差、困度允差及允许的波纹深度按表4规定。
5.8 管子弯曲后壁厚减薄量(受拉面)
5.8.1 冷弯壁厚减薄率C不大于 15%,并按式(3)计算:
5.8.2 热弯减薄量不大于壁厚20%。
6 焊接装配
6.1 焊接装配应根据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进行。
6.2 焊接装配前应检查每一零件的几何尺寸和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样及工艺要求,对不符合要求
的零件不准进行装配。
6.3 焊接装配时所使用的盘具及工具应保证安全、准确。
6.4 焊接装配所使用的铸铁或铸钢平台的平面度公差≦1mm/m2,整块平台的平面度公差≦1.5mm/m2,
两块以上平台拼装成的平台的平面度公差≦2mm/m2。
6.5 焊接装配应考虑焊接时焊工操作的难易程度,从而制定出最合理的装配顺序。
6.6 焊接装配间隙应符合图样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在个别情况下,对无间隙和间隙公差在 2mm 以下的
对接焊缝和角焊缝,其周部最大间隙应小于连接件最小壁厚的 30%,且最大的局部间隙不得大于 5mm
并且长度要小于该焊缝总长的 20%。
6.7 焊接装配定位焊:
6.7.1 焊接装配定位焊所使用的焊接材料的性能应与正式焊缝焊接时所使用的材料性能相同。
6.7.2 当正式焊缝焊接需要预热时,装配定位焊时也要预热,而且预热温度要比正式预热温度高 30℃以上。
6工3 定位(点)焊焊缝的长度和焊角大小应由工艺员根据’具体的焊接件结柏情况确定,定位(点)
焊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6.8 禁止在工件的非焊接区任意引弧。
7 焊接
7.1 一般要求:
7.1.1 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担任焊接工作。
7.1.2 若钢材没有进行预处理,焊接前应预先消·除焊接区域的表面污物, 如:铁锈氧化皮,油污,油
漆等影响焊缝质量的杂质,清理区域为离焊缝边缘不小于20mm。
7.1.3 在露天焊接时,如遇下雨、下雪、大雾及大风等情况,如未加保护措施,不得进行焊接。
7.2 焊前预热:
7.2.1 低碳钢的焊接件一般无须预热就可进行焊接,但当环境温度低于0℃或者厚度较大时,焊前也必
须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和缓冷。
7.2.2 低合金结构钢的焊接件必须考虑碳当盘、构件厚度、焊接接头的拘束皮、环境温度以及所使用
的焊接材料等因素确定焊接预热温度,表5 给出了推荐的预热温度。当采用非低氢焊接材料焊接时应适
当降低临界板厚或者适当提高预热温度。具体构件的预热温度由焊接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2.3 不同材质之间焊接预热温度按焊接性差的一种选定.
7.2.4 同种材质而厚度不同时, 焊接预热温度按厚度大的选定。
7.2.5 预热区域为焊缝每侧距焊缝中心不小于2δ (δ为板厚〉,且不小于75mm.
7.2.6 特殊材料或特殊结构焊接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后热或焊后热处理按工艺要求进行。
7.2.7 对于图样要求全熔透的焊缝,则设计必须在该焊缝处加以标注,并注明无损检测方法、执行的
无损检测标准和无损检测级别。
7.2.8 如果图样没有特殊要求,所有焊缝应该进行完整连续的周边焊。
7.2.9 如果图样没有特殊要求,都件焊接完成后,所有零件的外露棱边应该进行倒棱处理。
7.3 焊接件未注尺寸公差与形位公差:
7.3.1 长度尺寸公差:
表6所列的长度尺寸未注极限偏差适用于焊接零件和焊接件的长度尺寸,如外部尺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