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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B/T 6401-2017 (JB/T6401-2017) | | 中文名称 | 大型轧辊锻件用钢 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teel used for heavy roll forgings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85 | | 字数估计 | 9,964 |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B/T 6401-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223.11; GB/T 223.12; GB/T 223.13; GB/T 223.14; GB/T 223.17; GB/T 223.18; GB/T 223.19; GB/T 223.20; GB/T 223.21; GB/T 223.22; GB/T 223.23; GB/T 223.25; GB/T 223.26; GB/T 223.28; GB/T 223.29; GB/T 223.30; GB/T 223.31; GB/T 223.3; GB/T 223.32; GB/T 223.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7年第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4号(总第208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轧辊锻件,如冷轧、热轧工作辊和支承辊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大型轧辊锻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 |
JB/T 6401-2017: 大型轧辊锻件用钢 技术条件
JB/T 6401-2017 英文名称: Steel used for heavy roll forgings.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B/T 6401-2017
大型轧辊锻件用钢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 6401-1992《大型轧辐锻件用钢》,与JB/T 6401-1992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 1992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订货要求的内容(见3.1);
——增加了锻造比的要求(见4.2.2);
——修改了材料牌号的表示方法(见表1〜表3, 1992年版的表1〜表3);
——增加了热轧工作辐用钢材料牌号 42CrMo> 60CrMo> 60CiMn、50Cr3Mo、70Cr3Mo、80Cr3Mo> 50Cr4MoV> 50Cr5MoV> 65Cr5MoV及其化学成分要求;修改了 P、S的质量分数,由W0.030% 改为W0.025%;修改了材料牌号:50Cr2Mn2Mo (50CrMnMo)中Mo的质量分数,由0.20%〜 0.60%改为0.20%〜0.40%;增加了 “当冶炼釆用真空碳脱氧(VCD)时,Si的质量分数应 W0.10%。”及“Cr的质量分数为3%以上的材料牌号主要用于有色金属轧辐。”的内容;删除 了各材料牌号适用的轧辐类型的内容(见表1, 1992年版的表1);
——增加了冷轧工作馄用钢材料牌号8Cr2MoV、8Cr3MoV> 8Cr5MoV、9Cr2MoV、9Cr5Mo及其 化学成分要求;修改了材料牌号9Cr和9Cr3Mo中Si的质量分数,9Cr中Si的质量分数由 0.25%〜0.45%改为0.25%〜0.40%, 9Cr3Mo 中 Si 的质量分数由 0.50%〜0.70%改为 0.25%〜0.70% (见表2, 1992年版的表2);
——增加了支承辐用钢材料牌号45Cr4NiMoV> 50Cr5MoV> 40Cr4MoV (40Cr3MoV)及其化学成 分要求;增加了支承辐用钢材料牌号60CrMnMo. 60CrMoV中P、S的质量分数应W0.025% 的要求;增加了“当冶炼采用真空碳脱氧(VCD)工艺时,Si的质量分数应W0.10%。'%0Cr5MoV 的Ni的质量分数可进行调整。”及“55Cr、42CrMo> 35CrMo用于镶套辐芯轴。”的内容;删 除了各材料牌号适用的轧辐类型的内容(见表3, 1992年版的表3);
——取消了锻件成品分析的要求及成品分析时化学成分偏差表(见1992年版的表4);同时,相应 取消了试验方法和规则中成品分析的要求(见1992年版的6.1.2);
——增加了热轧工作辐材料牌号42CrMo的力学性能;修改了力学性能符号(见表4, 1992年版的 表5);
——增加了热轧工作辐材料牌号 42CrMo、60CrMo> 60CrMn> 50Cr3Mo> 70Cr3Mo、80Cr3Mo> 50Cr4MoV> 50Cr5MoV> 65Cr5MoV的硬度要求;修改了表示材料牌号硬度的标准,由布氏 硬度改为肖氏硬度(见表5, 1992年版的表6);
——增加了 “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的内容(见6.1.1);
——增加了 “使用切片或切环方式取切向试样代替纵向试样"的内容(见6.2.2);
——删除了布氏硬度试验的要求(见1992年版的6.3.1);
——修改了质量证明书相关的内容(见第7#, 1992年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大型铸锻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秀清、陈先毅、赵欣。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 6401—1992o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轧辐锻件,如冷轧、热轧工作辐和支承辐的订货要求、制造工艺、技术要求、检 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质量证明书、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轧馄锻件(以下简称锻件)的订货、制造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3 (所有部分)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13313轧辐肖氏、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3订货要求
3.1需方应在订货合同或技术协议中写明锻件的用途、名称、数量、材料牌号、交货状态、供需双方 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检验项目以及本标准要求以外的其他检验项目。
3.2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及标明锻件尺寸和技术要求的精加工图样。
3.3当需方有补充要求时,补充要求应经供需双方商定。
4制造工艺
4.1冶炼
锻件用钢应釆用钢包精炼,并尽可能釆用真空脱气处理,以减少钢中有害气体含量;经需方同意, 也可釆用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其他炉外精炼或电渣重熔等方法。热轧工作辐的冶炼方法也可由供需双方 商定。
4.2锻造
4.2.1每个钢锭冒口、锭尾两端应有足够的切除量,以确保锻件无缩孔和严重偏析等有害缺陷。
4.2.2锻件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上锻造,以确保锻件整个截面充分锻透,并使整个锻件得到均匀 的组织结构,锻造比N3。
4.3热处理
按订货合同规定的锻件交货状态进行热处理。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5.1.1热轧工作辐的分析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2冷轧工作辐的分析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3 支承辑的分析结果应符合表 的规定。多炉合浇时应以权重分析结果为准。
5.2 力学性能
需方要求作为参考项目时,热轧工作辑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 的规定。
5.3 硅度
5.3.1 热轧工作辊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表 5的规定。
5.3.2 冷轧工作辊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表6 的规定。
5.3.3 支承辊的表面硬度应符合表7 的规定。
6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分析
6.1.1化学成分分析按GB/T223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使用光谱分析法等现代仪器分析方法,仲裁分析按GB/T223的规定。
6.1.2每炉钢液应在浇注时取样进行分析。
6.1.3若分析及取样失败,或不符合分析要求,允许在钢锭或锻件表面合适部位取替代试样以确定钢 液的化学成分。
6.2力学性能试验
6.2.1拉伸试验按GB/T 228.1的规定进行,冲击试验按GB/T 229的规定进行。
6.2.2热轧工作辊的力学性能试样应取自同一熔炼炉号、同一热处理炉次的一根轧辊上。应在钢锭上部(冒口端)的辊颈延长段距外径三分之一半径处沿纵向套取2个纵向拉伸试样和2个纵向冲击试样。 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使用切片或切环方式取切向试样代替纵向试样。
6.3硬度试验
6.3.1肖氏硬度试验按GB/T 13313的规定进行。
6.3.2硬度试验应沿水平放置的轧辊辊身和辊颈的各条素线测定,素线数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
6.3.3辊身每条素线上测定点的相邻间距应大致相等,并符合表9的规定。辊颈每条素线的测定点数 不应少于2点。
6.3.4当测定点的硬度值不符合要求时,允许以该点为中心,在900 mm2的范围内测定5点,去掉最 高值和最低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该点的硬度值。
7质量证明书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a)订货合同号;
b)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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