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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JB/T 6984-2013 (JB/T6984-2013) | 中文名称 | 铸造用铬铁矿砂 | 英文名称 | Chromite sand for foundry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J31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15 | 字数估计 | 11,185 | 旧标准 (被替代) | JB/T 6984-1993 | 引用标准 | GB/T 2684; GB/T 5611; GB/T 6682; GB/T 9442; GB/T 24220; GB/T 24221; GB/T 24227; GB/T 24230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 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7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4号(总第172号)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铬铁矿砂的术语和定义, 分组、分级及牌号,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铸造生产中造型、制芯用铬铁矿砂。 |
JB/T 6984-2013: 铸造用铬铁矿砂
JB/T 6984-2013 英文名称: Chromite sand for foundry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代替JB/T 6984-1993
铸造用铬铁矿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 6984-1993《铸造用铬铁矿砂》,与JB/T 6984-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铸造用铬铁矿砂的分组、分级及牌号;
-修改了铸造用铬铁矿砂三氧化二铬、二氧化硅、氧化钙含量,增加了铸造用铬铁矿砂全铁含量;
--增加了铸造用铬铁矿砂酸耗值;
--删除了铸造用铬铁矿砂耐火度、灼烧减量,修改了铸造用铬铁矿砂含水量;
--增加了铸造用铬铁矿砂含泥量;
--修改了铸造用铬铁矿砂的主要粒度组成;
--增加了铸造用铬铁矿砂的细粉含量;
--增加了铸造用铬铁矿砂全铁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朝阳耐磨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筠、卜伟、朱文英、陈蓉、宋贤发、胡朝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 6984-199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铬铁矿砂的术语和定义,分组、分级及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生产中造型、制芯用铬铁矿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GB/T 56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铸造用铬铁矿砂 chromite sand for foundry
以铬铁矿(FeO·Cr2O3)为主要矿物成分,经破碎、筛分等选矿工艺处理后,具有一定粒度范围,且耐火度高于1790℃,
适用于造型(制芯)的铸造用砂。
3.2
平均细度[AFS细度] grain fineness number,AFS fineness number反映某一种铸造用铬铁矿砂平均颗粒尺寸的参数。
3.3
细粉含量 fine particle content铸造用铬铁矿砂中粒径大于等于0.020 mm且小于0.075mm颗粒的质量占砂样总质量的百分比。
4 分组、分级及牌号
4.1 分组
铸造用铬铁矿砂根据不同粒度组成分为四组,见表1。
4.2 分级
铸造用铬铁矿砂按平均细度偏差分为四级,见表2。
4.3牌号
5 技术要求
5.1 外观应为亮黑色均匀颗粒物。
5.2铸造用铬铁矿砂的化学成分以三氧化二铬、全铁、二氧化硅、氧化钙含量作为验收依据,并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 使用化学黏结剂时,铸造用铬铁矿砂的酸耗值不大于5.0mL。
5.4 铸造用铬铁矿砂的含水量不大于0.2%。
5.5 铸造用铬铁矿砂的含泥量不大于0.3%。
5.6 铸造用铬铁矿砂的主要粒度组成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相邻三筛余留量之和不小于75%,相邻四筛余留量之和不小于85%。对铸造用铬铁矿砂的粒度组成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对任一牌号的铬铁矿砂,供方应提供其平均细度及粒度分布图表。
5.7 铸造用铬铁矿砂根据主要粒度组成,其细粉含量参照表4的规定,其他粒度组成的细粉含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8需方对本标准未列的技术指标,如耐火度、烧结点等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在订货协议中另行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目测。
6.2铸造用铬铁矿砂三氧化二铬(Cr₂O₃)含量的测定按GB/T 24230的规定执行,二氧化硅(SiO₂)含量的测定按GB/T 24227的规定执行,氧化钙(CaO)含量的测定按GB/T 24221的规定执行,全铁(2Fe)含量的测定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6.3铸造用铬铁矿砂酸耗值、含水量、含泥量的测定按GB/T 2684的规定执行。
6.4 铸造用铬铁矿砂粒度组成和细粉含量的测定按GB/T 2684的规定执行,细粉含量与粒度组成的试验方法相同。
6.5 铸造用铬铁矿砂平均细度的计算按GB/T 9442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 铸造用铬铁矿砂各项试验取样方法按GB/T 2684的规定执行。
7.2铸造用铬铁矿砂每批质量应根据供货情况确定,每批次一般不超过70t,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7.3供方所供应的每批铸造用铬铁矿砂都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及供需双方商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牌号写入产品合格证。
7.4 需方可根据本标准进行铸造用铬铁矿砂质量检验,如检验结果中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在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委托双方选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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