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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JF 1433-2013 (JJF1433-2013) | | 中文名称 |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 | | 英文名称 |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hlorine Alarm Detectors | | 行业 | 计量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6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7.020 | | 字数估计 | 16,176 | | 引用标准 | GB 12358-2006; GB 50493-2009; HG/T 23006-1992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15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0~10)μmol/mol至(0~1000)μmol/mol氯气检测报警仪(一下简称仪器)的校准, 其他用于氯气检测的仪器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
JJF 1433-2013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hlorine Alarm Detecto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
2013-10-25发布
2014-01-25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
归 口 单 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参加起草单位:济南长青计算机有限公司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本规范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杨禹哲 (江西省计量测试研究院)
周泽义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宋增良 (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参加起草人:
岳宗龙 (济南长青计算机有限公司)
罗 军 (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目 录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概述 (1)
4 计量特性 (1)
4.1 示值误差 (1)
4.2 重复性 (1)
4.3 响应时间 (1)
4.4 报警功能 (1)
4.5 漂移 (1)
5 校准条件 (1)
5.1 环境条件 (1)
5.2 校准用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 (2)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2)
6.1 示值误差 (2)
6.2 重复性 (2)
6.3 响应时间 (3)
6.4 报警功能 (3)
6.5 漂移 (3)
7 校准结果表达 (3)
8 复校时间间隔 (4)
附录A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记录 (5)
附录B 证书内页格式 (7)
附录C 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8)
引 言
本规范以JJF1071-201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 《通用
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1059.1-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
进行制定。
本规范是按照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及 HG/T 23006-199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中的技术要求和方
法,以及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中指示
报警设备的选用而进行制定的。
本规范的示值误差以测量值的相对误差来表示。
本规范为首次制定。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 (0~10)μmol/mol至 (0~1000)μmol/mol氯气检测报
警仪 (以下简称仪器)的校准,其他用于氯气检测的仪器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校准。
2 引用文件
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 50493-2009 石油 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HG/T 23006-1992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概述
仪器检测器主要有隔膜电极型、定电位电解型或/和半导体型。采样方式有扩散式
和吸入式。主要结构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报警系统、显示器等组成。
4 计量特性
4.1 示值误差
最大允许误差:±10%。
4.2 重复性
重复性不大于3%。
4.3 响应时间
扩散式不大于60s,吸入式不大于30s。
4.4 报警功能
具有报警功能的仪器,报警功能应正常。
4.5 漂移
4.5.1 零点漂移:±3%FS。
4.5.2 量程漂移:±5%FS。
注:以上指标不是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作参考。
5 校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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