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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JF 1607-2016 (JJF1607-2016) | | 中文名称 | 耐电压测试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技术规范 | | 英文名称 | Prerequisites for Examination of the Manufacture Metrological Appliance Certificate of Withstanding Voltage Testers | | 行业 | 计量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A55 | | 字数估计 | 13,162 | | 发布日期 | 2016-11-30 | | 实施日期 | 2017-02-28 | | 标准依据 |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Notice No.119 of 2016 | | 发布机构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JJF 1607-2016
Prerequisites for Examination of the Manufacture Metrological Appliance Certificate of Withstanding Voltage Test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耐电压测试仪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
2016-11-30发布
2017-02-28实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 布
耐电压测试仪制造计量器具
许可考核必备条件
eTesters
归 口 单 位: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山东省社会公正计量行
泰安市计量测试所
本规范委托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马雪锋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李文强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梁 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管泽鑫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景 军 (青岛市计量技术研究院)
赵 燕 (山东省社会公正计量行)
李冬青 (泰安市计量测试所)
目 录
引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文件 (1)
3 生产设施 (1)
3.1 总则 (1)
3.2 生产设备 (1)
3.3 工艺装备 (2)
3.4 检测设备 (2)
4 检验条件 (3)
4.1 出厂检验场所及环境条件 (3)
4.2 检验人员 (3)
4.3 出厂检验依据 (3)
4.4 出厂检验设备 (4)
5 技术人员 (4)
6 安全要求 (5)
7 其他要求 (5)
7.1 厂房面积 (5)
7.2 厂房所有权和使用权 (5)
附录A 考核记录表 (6)
引 言
本规范依据JJF1246-2010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通用规范》附录 A的要求
制定。
为了规范耐电压测试仪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客观、
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根据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和 《计量器具新
产品管理办法》等计量法规,制定本考核规范。
本规范以JJG795 《耐电压测试仪》、JJF1378-2012 《耐电压测试仪型式评价大
纲》和GB/T 32192-2015 《耐电压测试仪》为技术依据制定。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耐电压测试仪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必备条件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对生产输出电压不超过15kV耐电压测试仪 (以下简称耐压仪)企
业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考核、有效期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G795 耐电压测试仪
JJF1378 耐电压测试仪型式评价大纲
GB/T 32192 耐电压测试仪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 生产设施
3.1 总则
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工艺装备 (含模具)以及检测设备三部分。
3.1.1 生产设施都必须处于完好的状态。
3.1.2 企业应制定生产设施中的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表。检测设备均应有经符
合性确认满足要求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并有表明其检定或校准确认状态的标识。
3.1.3生产设施应有管理台账 (或一览表),应有专人使用和定期维护,主要设备的使
用和维修要有记录。
3.2 生产设备
3.2.1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设备的种类、数量、准确度和性能应与生产能力
和工艺相适应。
3.2.2 关键零部件外协加工的,应具有:外协件供方调查或评价报告、外协加工采购
合同、外协单位资质证明、供方的定期业绩评价等。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质量和技术要
求。企业应有进厂检验制度和相关的进厂检验设备;应保存进厂质量验收记录,记录数
量应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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