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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T/T 1293-2019 (JT/T1293-2019) | | 中文名称 | 客运码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 | 英文名称 |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passenger terminals | | 行业 | 交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07 | | 字数估计 | 9,97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 | 标准依据 |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96号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JT/T 1293-2019: 客运码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JT/T 1293-2019 英文名称: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passenger terminal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客运码头安全营运、安全检查、应急疏散与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客运码头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1 一般要求
4. 1. 1 客运码头应制定登船梯(桥)使用操作规程,建立旅客上、下船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a) 上、下船通道、设施的稳固性和安全性;
b) 船岸通信系统的有效性;
JT/T 1293-2019
c) 登船旅客人数;
d) 是否在码头作业允许风力范围内;
e) 码头应急设备和措施是否有效、到位。
4. 1. 2 安全检查宜采取船岸联合检查方式。
4. 1. 3 客运码头应制定安全检查、巡检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设置安全巡检岗,将码头作业
区、旅客候船区、售票区、安全检查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巡检区域。
4. 1. 4 客船在港靠泊期间,客运码头应设工作岗值守船港界面。 旅客上、下船期间,客运码头应在登
船梯(口)设工作岗,现场引导、监护,组织旅客有序上、下船,防止踩踏、落水事故的发生。
4. 1. 5 视频监控室应实施封闭管理,设定进出人员权限。 客运码头营运期间,视频监控室应安排人员
值守。
4. 1. 6 售票区、旅客候船区应采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向旅客提供航班动态、旅客指南、
旅客须知、紧急信息、应急值班电话、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4. 1. 7 码头作业区和旅客候船区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 2894 的要求。
4. 1. 8 码头工作人员应经过安全、消防、紧急疏散和救援等相关培训,在岗期间应穿着工作制服或佩
戴工作证件。
4. 1. 9 有关登船车辆的安全管理应符合客滚码头作业标准的要求。
4. 2 设备设施配备要求
4. 2. 1 码头控制区应包含码头作业区,可包含旅客候船区、售票区等客运站功能区域。 码头控制区应
实行封闭管理,周界应设置不间断全封闭式物理隔离设施,宜选择实体围墙、金属栅栏、金属围网等隔离
设施。
4. 2. 2 码头作业区应设置旅客通道,实施行人、机动车辆分流管理。 旅客通道应安全、畅通。 旅客通
道的设置应符合 JTS 165、JTJ 212 的有关规定。
4. 2. 3 登船梯、人行浮桥等登船设施应设置安全护栏。 临水侧设置的安全护栏应连续、完整。
4. 2. 4 码头作业区应设有防止人员落水的防护设施和救生器材,宜设置当心滑倒、当心落水、注意安
全等警告标志。
4. 2. 5 客运码头应合理设置到港和出港旅客通道,采取设置行走路线指示标志、物理隔离等措施。 出
港旅客通道出口处应设置工作岗引导旅客出港,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码头控制区。 为国际航线、港澳台地
区航线客船提供服务的客运码头,到港和出港旅客通道应分开布置。
4. 2. 6 客运码头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室,视频监控范围应覆盖码头作业区、旅客候船区、
售票区、安全检查区以及主要通道出入口。 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应至少保留 30d,列为防
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客运码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90d。
4. 2. 7 客运码头应配备通信设备,建立与船方、海事、公安、交通、消防、医疗等部门的通信联络渠道,
保证通信畅通。
4. 2. 8 保安值勤人员、现场巡检人员、码头作业区作业人员和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应配备无线对
讲机。
4. 2. 9 码头作业区、旅客候船区、售票区、安全检查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公共广播系统。 引导、疏
导岗位的工作人员应配备便携式扬声器。
4. 2. 10 码头作业区、旅客候船区、售票区等建筑内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配置应符合 GB 50016、JGJ/T
60、JTS 165、JTJ 212 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 2. 11 夜间作业的客运码头,照明设施的照度应符合 JTS 165 等相关标准要求。
4. 2. 12 列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客运站应配备防冲撞设施,防冲撞设施的设置应符合 JT/T 961
的要求。
4. 2. 13 客运码头采取的反恐怖防范措施和反恐防暴应急设备配备应符合 JT/T 961 等相关标准
要求。
5 安全检查
5. 1 一般要求
5. 1. 1 客运码头应对出港登船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安全检查,不准许携带可能危及生
命财产的危险物品登船。
5. 1. 2 安全检查分为设备检查、手工检查等方式,客运码头应制定安全检查设备操作规程。
5. 1. 3 安全检查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安全检查人员应采用手工检查:
a) 采用安全检查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危险物品或疑似危险物品的;
b) 无法采用安全检查设备检查的;
c) 安全检查设备识别不清晰、图像无法判读的;
d) 安全检查设备显示的图像或数据可疑、无法判断其安全性的。
5. 1. 4 安全检查人员采用手工检查的,安检人员应要求旅客自行开包、开箱接受检查,旅客应配合安
检人员对可疑部位、物品进行手工查验。
5. 1. 5 客运码头应制定禁止、限制携带的危险物品目录,列明危险物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以图文、多媒
体等方式在售票区、安全检查区公告。
5. 1. 6 安全检查人员应具有识别常见危险物品的知识和能力。 客运码头应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安检
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5. 1. 7 安检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禁止、限制携带的危险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及时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安全措施;危险物品交接情况应记录、存档。
5. 1. 8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码头应对旅客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核对。 旅客有效乘船身份证件与
旅客本人及乘船凭证信息核对不一致的,不准许其登船。
5. 1. 9 有关登船车辆的安全检查应符合客滚码头作业标准的要求。
5. 2 安检设备和人员岗位配置
5. 2. 1 客运码头应在码头控制区入口处设置安全检查工作场地。 安检工作现场应设置禁止拍照、摄
像警示标识。
5. 2. 2 已检区域与未检区域之间应设置有效的物理隔离,确保已经安全检查的人员、车辆、行李、物品
与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车辆、行李、物品不相混或接触。
5. 2. 3 客运码头应根据设计或实际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和航线情况,配备、使用安全检查设备。 安全
检查设备的数量应满足客运码头的日常安全检查需求,并保持正常使用。
5. 2. 4 客运码头每条安检通道安全检查设备的基本配置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5. 2. 7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码头应配备开展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设备,可选择配置身份证识读、计算
机信息存储与打印、船票扫描等设备。
5. 2. 8 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具有或者可能具有危害的安检设备,应在设备显著位置张贴
安全标识。
5. 2. 9 客运码头应使用合格的安检设备,并对安检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未经验收合格或
定期检测合格的安检设备,不得用于安检。
查人员。
6 应急疏散与救援
6. 1 客运码头应制定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预案包括针对火灾、人员踩踏或落水、船舶碰撞等事
故的现场处置方案。
6. 2 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总则:具体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b) 基本情况:具体包括客运码头基本概况,周边环境和集疏运情况,可利用的安全、消防、救援等
设备设施,应急力量的分布情况;
c) 风险描述:具体包括风险因素分析、风险评估;
d) 应急组织:具体包括组成形式、组成部门和人员、应急职责;
e) 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重点是码头作业区、旅客候船区、售票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6. 3 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应与客运码头其他应急预案及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旅客紧
急疏散和救援预案相衔接。
6. 4 根据客运码头的布局和旅客发送量,合理划定紧急疏散路线,设置疏散通道,并配置疏散指示标
志和灯具。 疏散路线应连续、畅通、安全,不应交叉。
6. 5 码头作业区、旅客候船区、售票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紧急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指示标志。 旅客
通道、疏散人群易发生方向冲突的地点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
6. 6 紧急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显著位置,不被遮挡,并处于适用状态。 紧急疏散路线
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疏散方向、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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