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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T/T 1301-2019 (JT/T1301-2019) | | 中文名称 | 城市客车塞拉门 | | 英文名称 | Sliding plug door for urban bus | | 行业 | 交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2 | | 字数估计 | 22,28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 实施日期 | 2020-03-01 | | 标准依据 |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96号 |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部 |
JT/T 1301-2019: 城市客车塞拉门
JT/T 1301-2019 英文名称: Sliding plug door for urban bu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客车塞拉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M2 和 M3 类中Ⅰ级、Ⅱ级和 A 级客车(包括无轨电车)用塞拉门的生产、检验和使
用,其他客车用塞拉门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 1. 1 储存温度范围为 -40℃ ~80℃,工作温度范围为 - 30℃ ~65℃,相对湿度不大于 95%RH。
5. 1. 2 工作气压范围为 0. 5MPa ~ 1. 0MPa。
5. 1. 3 额定工作电压为 12V或 24V,工作电压范围分别为 9V ~16V和 18V ~32V。
5. 2 一般要求
5. 2. 1 塞拉门最小通过高和通过宽应符合 GB 13094 的规定。
JT/T 1301-2019
5. 2. 2 塞拉门在关闭状态下,门扇外表面应与车身外表面平齐。 塞拉门在直线段运行及打开状态下,
门扇内表面与车身外表面最小距离不宜小于 20mm,门扇外表面与车身外表面最大距离不宜大
于 100mm。
5. 2. 3 门扇平面度或面轮廓度公差应不大于 1mm/m,两对角线差应不大于 2mm。
5. 2. 4 门扇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应有明显凹痕、翘曲划痕,不应有任何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及毛边
飞刺。
5. 2. 5 门扇密封胶条应符合 QC/T 639 的规定,胶条应平直,不应有波浪边和翘曲。
5. 2. 6 门扇玻璃应符合 GB 9656 的规定,玻璃与门板固定应牢固、可靠。
5. 2. 7 塞拉门可根据需求安装机械锁装置,需要时能手动操作锁闭车门,即使车门锁闭,也应易于从
车内打开。
5. 2. 8 非金属件阻燃性能应符合 JT/T 1095 的规定,不应有裂纹和影响使用性能的变形。
5. 2. 9 塞拉门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QC/T 413 的规定。
5. 2. 10 塞拉门电气设备的环境性能应符合 QC/T 413 的规定。
5. 2. 11 塞拉门门控器和电机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 4942. 1 和 QC/T 413 的规定,防护等级不低
于 IP53。
5. 2. 12 电线和电线束应符合 QC/T 29106 的规定。
5. 3 主要功能
5. 3. 1 开、关门功能
5. 3. 1. 1 车辆静止时,塞拉门应易于从车内和车外打开,即使从车外锁住车门时,仍能从车内打开。
5. 3. 1. 2 塞拉门应能正常开、关门,开、关门时间应在 2s ~ 5s范围内。
5. 3. 1. 3 当车辆以大于 5km/h的速度运行时,开门功能应处于被抑制状态,防止非正常操作危及乘客
的安全;当车辆速度不大于 5km/h或静止时,开门功能应自动恢复正常。
5. 3. 2 锁止功能
5. 3. 2. 1 塞拉门的锁止功能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5. 3. 2. 2 电动开、关门时,塞拉门应具备自动锁闭和解锁功能。
5. 3. 3 紧急解锁功能
5. 3. 3. 1 塞拉门车内和车外应急控制器安装位置应符合 GB 13094 的规定。
5. 3. 3. 2 塞拉门的紧急解锁功能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在有故障或意外的情况下,应能通过车门应
急控制器从车内和车外打开车门。
5. 3. 3. 3 在紧急情况下,当车辆静止或以不大于 5km/h 的速度运行时,无论是否有动力供应,都可通
过操作应急控制器打开车门。
5. 3. 3. 4 操作应急控制器 5s内,应使车门自动打开或用手轻易打开到 GB 13094 规定的引道量规能通
过的宽度。
5. 3. 3. 5 在驾驶员座位附近,易于驾驶员操作的部位应设置驾驶员应急控制器。 在紧急情况下,当车
辆静止或以不大于 5km/h的速度运行时,操作该应急控制器,在 3s 内塞拉门应能打开或解锁,同时满
足 5. 3. 3. 4 的要求。
5. 3. 3. 6 气动应急控制器操作力应不大于 100N,操作力矩应不大于 2N·m;机械应急控制器操作力
应不大于 150N,操作力矩应不大于 6N·m。
5. 3. 3. 7 当车辆以大于 5km/h的速度运行时,应急控制器应处于被抑制状态,防止非正常操作危及乘
客的安全;当车辆速度不大于 5km/h或静止时,应急控制器应自动恢复正常的解锁功能。
5. 3. 4 障碍检测功能
5. 3. 4. 1 塞拉门关闭时,夹持力的有效力不应超过 150N,否则,门应自动完全打开,并保持打开位置直
至操作关门操纵件。 夹持力的峰值力可短时间高于 150N,但不应超过 300N。
5. 3. 4. 2 当塞拉门夹住断面宽度小于 30mm的障碍物时,应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a) 塞拉门自动重新开启至完全打开,并保持打开直到操作关门操纵件;
b) 障碍物能容易的抽出而无伤害,抽出力不超过 150N;
c) 车门保持在截面高 60mm、宽 20mm、圆角半径 5mm 的试棒可自由通过的位置,此位置与车门
完全关闭位置相差不大于 30mm。
5. 3. 4. 3 前乘客门若装用密封条,且能确保当车门关在断面高 60mm、宽 30mm,圆角半径 5mm的试棒
上时,车门的刚性结构不能达到完全关闭位置。
5. 3. 5 声、光提示功能
5. 3. 5. 1 开关门时,塞拉门应输出信号给灯光提示装置,可同时输出信号给声音提示装置。
5. 3. 5. 2 在车门没有完全关闭的情况下,塞拉门应输出车门未关到位信号给车辆。
5. 4 主要性能
5. 4. 1 手动开、关门力
按照 6. 4. 1 的方法试验,直线运动段驱动外力不应超过 150N,塞拉运动段驱动外力不应超
过 250N。
5. 4. 2 开、关门噪声
按照 6. 4. 2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运行过程中噪声峰值不应高于 70dB(A),开、关门瞬间噪声峰值不
应高于 75dB(A)。
5. 4. 3 机械强度
按照 6. 4. 3 的方法试验,门扇塑性变形不应超过 0. 5mm,弹性变形不应超过 12mm。
5. 4. 4 锁闭强度
按照 6. 4. 4 的方法试验,车门应锁止可靠。
5. 4. 5 耐久性能
按照 6. 4. 5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寿命不应低于 8 × 105 次,试验期间不允许有故障。
5. 4. 6 防水性能
按照 6. 4. 6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关闭后,应能防止水进入车辆或进入车门内侧的水应能自行排出,
不应影响门部件的功能。
5. 4. 7 耐温性能
按照 6. 4. 7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功能应符合 5. 3. 1、5. 3. 3 和 5. 3. 4 的规定。
5. 4. 8 振动性能
塞拉门按表 1 规定的振动参数进行垂向扫频振动试验,功能应符合 5. 3. 1、5. 3. 3 和 5. 3. 4 的规定。
5. 4. 9 横坡性能和纵坡性能
按照 6. 4. 9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开、关门功能应符合 5. 3. 1 的规定。
5. 4. 10 耐腐蚀性能
按照 6. 4. 10 的方法试验,塞拉门金属零部件涂层的耐腐蚀性及电泳的防锈防腐蚀性能应符合
QC/T 625和 JB/T 10242 的规定,中性盐雾试验 144h无红锈(或其他等同试验)。
6 试验方法
6. 1 试验条件
6. 1. 1 塞拉门的试验应在 0℃ ~4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进行。
6. 1. 2 工作气压为 0. 5MPa ~ 1MPa,压缩空气应经过滤、除水处理,过滤精度为 25μm ~ 50μm,分水效
率不低于 80% 。
6. 1. 3 额定电压为 12V,试验时塞拉门的端电压为(13. 5 ± 0. 2)V;额定电压为 24V,试验时塞拉门的
端电压为(27 ± 0. 2)V。 试验电源如果采用直流稳压电源,稳压电源的波纹系数不大于 5% 。
6. 2 外观、尺寸
采用目视检查及相应精度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6. 3 主要功能
6. 3. 1 开、关门功能
开、关门功能试验应按附录 A的规定进行。
6. 3. 2 锁止功能
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或车辆上,手动或电动开、关门时,检查塞拉门的锁闭到位状态。
6. 3. 3 紧急解锁功能
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或车辆上,用测力计或测力矩扳手测量解锁操作力或力矩。
车门锁闭状态下,未接收到 5km/h 车速信号时,操作应急控制器,检查塞拉门无法开启;接收到
5km/h车速信号时,操作应急控制器,检测塞拉门是否在 5s 内打开;操作驾驶员应急控制器,检测塞拉
门是否在 3s内打开或解锁。
6. 3. 4 障碍检测功能
塞拉门障碍检测功能试验应按附录 B的规定进行。
6. 3. 5 声、光提示功能
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或车辆上,电动开门或关门,检测塞拉门输出的灯光提示信号。 塞拉门未关
闭到位情况下,检测塞拉门输出的提示信号。
6. 4 主要性能
6. 4. 1 手动开、关门力
手动开、关门力试验应按附录 C的规定进行。
6. 4. 2 开、关门噪声
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或车辆上,用噪声检测仪在高度距车辆地板面 1. 2m,车内水平距门泵中心
1m处测量。 噪声检测仪应符合 GB/T 3785. 1-2010 规定的 A频率计权 2 型声级计(慢挡)。
6. 4. 3 机械强度
塞拉门机械强度试验应按附录 D的规定进行。
6. 4. 4 锁闭强度
塞拉门锁闭强度试验应按附录 D的规定进行。
6. 4. 5 耐久性能
将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进行 8 × 105 次开关门循环试验。 其中,每 1 × 105 次循环后应进行
开、关门功能试验,障碍检测功能试验,紧急解锁功能试验和手动开、关门力性能试验。
6. 4. 6 防水性能
塞拉门防水性能试验应按附录 E的规定进行。
6. 4. 7 耐温性能
6. 4. 7. 1 低温试验
将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调试车门功能符合要求,将塞拉门试验台架放入低温箱中,降温至
- 30℃时保持 2h,在 5min内完成 6. 3. 1、6. 3. 3 和 6. 3. 4 规定的试验。 降温至 - 40℃时保持 2h,在 5min
内完成 6. 3. 1 规定的试验。
6. 4. 7. 2 高温试验
将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调试车门功能至符合要求,将塞拉门试验台架放入高温箱中,升温至
65℃时保持 2h,在 5min内完成 6. 3. 1、6. 3. 3 和 6. 3. 4 规定的试验。
6. 4. 8 振动性能
将塞拉门安装在试验台架上,按表 1 的规定进行垂直于底板方向的扫频振动后完成 6. 3. 1、6. 3. 3
和 6. 3. 4 规定的试验。
6. 4. 9 横坡性能和纵坡性能
将塞拉门分别安装在倾斜 3%的横坡试验台架和倾斜 8%的纵坡试验台架上,完成 6. 3. 1 规定的
试验。
6. 4. 10 耐腐蚀性能
按照 GB/T 10125 的中性盐雾试验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 2 出厂检验
7. 2. 1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2。
7. 2. 2 塞拉门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至少应包含:
a) 制造厂名或商标;
b) 出厂编号;
c) 检验人员姓名或代号;
d) 合格印章;
e) 检验日期。
7. 3 型式检验
7. 3. 1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 2。
7. 3.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定型产品转厂生产时;
b) 结构、材料或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 连续生产 2 年时;
d) 产品停产 1 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 4. 1 组批规则
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至少为 5 套,且不应大于 200 套。
7. 4. 2 抽样方法
出厂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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