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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Y/T 0193-2011 (JY/T0193-2011) | | 中文名称 | 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 | | 英文名称 | (Dicotyledon stem model) | | 行业 | 教育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51 | | 字数估计 | 6,669 | | 发布日期 | 2013-07-11 | | 实施日期 | 2013-07-1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Y 193-1985 | | 标准依据 | 教基二(2013)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JY/T 0193-2011: 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
JY/T 0193-2011 英文名称: (Dicotyledon stem model)
ICS 03.180
Y51
备案号 46922-2014 JY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代替 JY 193-1985
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
Caudex of twin cotyledon herbage vegetable model
2013 - 07 - 11发布 2013- 07 - 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_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Y 193-1985《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技术条件》。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
下:
--外观尺寸增加了允许公差;
--增加了模型主要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的规定;
--规定了模型应采用的材料和不应采用的材料;
--规定了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温州市五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宋美伦、黄瑞庆。
本标准代替了JY 193-1985。
标准JY 193于1985年首次发布。
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的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学植物教学用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746-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总则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213-1994 教学用力学、热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3 命名
3.1 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JY 0026-1991。
3.2 命名方法
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命名为:
SM ― ZWJ ― SH ― 160
产品高度,160mm
产品特征代号,双子叶(草本)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植物茎”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生物模型
型号示例:
SM-ZWJ-SH-160 表示生物模型,双子叶草本植物茎模型,高160mm。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条件
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
4.2 解剖结构
4.2.1 总体要求
4.2.1.1 产品应以向日葵茎为参考材料,示双子叶草本植物茎纵、横切面的结构。模型直 330mm+20mm;
横切面为茎切去约 1/3 ,纵剖面为径向纵切,高 160mm±10mm。
4.2.1.2 在模型上应示细胞表面观及不同剖面。各部细胞的形态结构、位置应正确,部分生活细胞应
示胞核。各部结构的颜色应有区别。
4.2.2 具体要求
4.2.2.1 横剖面示表皮、皮层、维管束(初生韧皮部、束中形成层及初生木质部)、髓和髓射线。其中
外韧维管束应示六个半,每个维管束直径最大的 70mm±3mm ,最小 50mm±3mm ,应示导管、筛管、筛
板、筛孔和伴胞,并正确显示束中形成层和束间形成层的衔接位置。
4.2.2.2 纵剖面的一侧通过髓射线做纵切,另一侧通过维管束的中部做纵切。并于纵切面的一侧将角
质层、表皮和厚角组织做梯形分层剥离,示表皮、厚角、薄壁等细胞的表面观。
4.2.2.3 在通过维管束的纵切面上,应正确显示环纹导管、螺纹导管、孔纹导管、筛管、筛板、伴胞
的位置和形态结构。并显示纤维细胞(韧皮纤维)的形态结构特征,即狭长两端渐尖有较厚的壁及较小
的胞腔。
4.2.2.4 模型下列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角质层、表皮、厚角组织、薄壁组织、维管束、髓、髓射线、
环纹导管、螺纹导管、孔纹导管、筛管和伴胞、形成层。
4.3 材料和工艺
4.3.1 模型应采用硬质 PVC材料制作,不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或易破碎和易变形材料。
4.3.2 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 GB 21746-2008第 5.2.5.4。
4.3.3 模型上表示的各结构应位置准确,修饰自然、正确。
4.3.4 各部位结构的颜色应正确、鲜明,喷涂过渡应自然,不应有外溢现象。
4.3.5 模型的纵、横切面应平整,无变形。
4.3.6 产品还应符合 JY 0001-2003第 5.2、6.9、6.12、6.27、7.4.3、7.7和 9.1~9.6。
4.4 环境试验
4.4.1 产品应按 JY 0213-1994第 3.1进行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并进行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
4.4.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为 1m,跌落面应为模型轮廓的最大面,试验后应不碎、不裂。
如果有底座,则不应包括底座。
5 试验方法
5.1 各有关尺寸
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5.2 解剖结构、外观和工艺
凭感官检验。
5.3 环境试验
5.3.1 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按 JY 0213-1994第 4.1、4.2、4.6。
5.3.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在水泥地面上铺厚度为 20mm±3mm的木板,木板保持与水泥地面刚性接
触。试验时模型跌落面朝下,自高 1m处自由跌落,试验一次,应符合 4.4.2。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按表1。
表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文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总体要求 4.2.1 ● ●
2 具体要求 4.2.2 ● ●
3 材料和工艺 4.3 ● ●
4 环境试验 4.4 - ●
注:表中“●”为全数检验项目,“-”为不作检验项目。
6.3 抽样方法
6.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检验。
6.3.3 型式检验的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按 JY 0002规定。
6.4 不合格的判定
6.4.1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 JY 0002规定。
6.4.2 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按 JY 0002规定。
6.4.3 出厂检验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 本标准 4.2(表现的颜色和喷涂过渡有轻微缺陷或位置轻微不准除外)、4.3.1、4.3.2和 4.3.5
为主要性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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