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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279-2020 (LY/T1279-2020) | | 中文名称 |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 | 英文名称 | Polyvinyl chloride film overlaid wood-based panel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60 | | 字数估计 | 13,153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279-200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1279-2020: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LY/T 1279-2020 英文名称: Polyvinyl chloride film overlaid wood-based panel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代替 LY/T 1279-2008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测量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4 分类
4.1 按基材种类分类
a)聚氯乙烯薄膜饰面刨花板;
b)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中密度纤维板;
c)聚氯乙烯薄膜饰面高密度纤维板;
d)聚氯乙烯薄膜饰面胶合板;
e)聚氯乙烯薄膜饰面细木工板;
f)聚氯乙烯薄膜饰面非结构用集成材。
4.2 按饰面分类
a)单面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b)双面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
5 要求
5.1 原材料
5.1.1 聚氯乙烯薄膜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所用聚氯乙烯薄膜应符合 GB/T 3830-2008 中印花膜的产品质量要求。
5.1.2 人造板基材
5.1.2.1 基材用刨花板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刨花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 GB/T 4897-2015 中 6.3 规定的干燥状态
下使用的家具型刨花板(P2 型)理化性能要求。
5.1.2.2 基材用中密度纤维板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中密度纤维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11718-2009中5规定的在干
燥状态下使用的家具型中密度纤维板(MDF-FN REG)理化性能要求。
5.1.2.3 基材用高密度纤维板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高密度纤维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31765-2015中 5.3规定的普
通型高密度纤维板(HDF-GP REG)理化性能要求。
5.1.2.4 基材用胶合板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胶合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GB/T 9846-2015中 5.3规定的Ⅱ类胶合板
理化性能要求。
5.1.2.5 基材用细木工板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细木工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 GB/T 5849-2016 中 6.4 的规定。
5.1.2.6 基材用非结构用集成材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基材用非结构用集成材的理化性能应符合 LY/T 1787-2016中 5.4的规定。
5.2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5.2.1 长度和宽度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长度和宽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
5.2.3 垂直度偏差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5.2.4 平整度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平整度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5.2.5 边缘直度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边缘直度应符合相应基材标准的规定。
5.3 外观质量
根据产品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应保证装饰面
的外观质量符合表 3 规定。单面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背面应符合相应基材合格品的外观质量要
求。
5.5 有害物质限量
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5 规定。
6.1 规格尺寸测量
6.1.1 长度和宽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2 的规定进行。
6.1.2 厚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1 的规定进行。
6.1.3 垂直度偏差
按 GB/T 19367-2009 中 8.3 的规定进行。
6.1.4 平整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5 的规定进行。
6.1.5 边缘直度
按 GB/T 19367-2009 中 8.4 的规定进行。
6.2 试件取样及尺寸规定
6.2.1 理化性能试件
6.2.1.1 试样在样板中的分布
每张供测试的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上,按图 1 所示制取规格相同的三块试样,其编号分别为 A、
6.2.2 有害物质限量试件
6.2.2.1 氯乙烯单体限量
按 GB 18586-2001 中 5 的规定进行,从试样的聚氯乙烯薄膜层切取 0.3g~0.5 g 样品。
6.2.2.2 可溶性铅、可溶性镉限量
按 GB 18586-2001 中 5 的规定进行,将聚氯乙烯薄膜层小心地从试样上剥离,尽量不要连带基材,
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并风干。
6.2.2.3 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
甲酸二异葵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含量限量
按 GB/T 22048-2015 中 7 的规定进行,从试样的聚氯乙烯薄膜层切取约 1.0 g 样品。
6.2.2.4 甲醛释放量限量
按 GB 18580 的规定进行。
6.3 试验方法
6.3.1 外观质量
检验环境要求如下:
a) 检验台高度为 700 mm 左右。
b) 照明光源为 40 W 日光灯管三支,灯管间距约 400 mm,灯管长度方向与板长方向一致,灯管
距台面高度约 2 m。
c) 检验人员应在板长两端进行逐张检验,视距为 0.5 m~1.5 m,视角为 30°~90°。根据表 3 规定
判定其等级。
6.3.2 理化性能
6.3.2.1 含水率
按 GB/T 17657-2013 中 4.3 的规定进行。
6.3.2.2 表面胶合强度
按 GB/T 17657-2013 中 4.16 的规定进行,试件需进行平衡处理。
6.3.2.3 表面耐划痕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39 的规定进行。
6.3.2.4 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38 的规定进行。
6.3.2.5 色泽稳定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31 的规定进行。
6.3.2.6 表面耐干热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46 的规定进行。
6.3.2.7 表面耐污染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41 的规定进行,以丙酮和黑咖啡作为常规试验污染物。
6.3.2.8 表面耐磨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42 的规定进行。
6.3.2.9 抗冲击性能
按 GB/T 17657-2013 中 4.51 的规定进行。
6.3.3 有害物质限量
6.3.3.1 氯乙烯单体
按 GB/T 4615-2013 的规定进行。
6.3.3.2 可溶性铅、镉
按 GB 18586-2001 中 5.4 的规定进行。
6.3.3.3 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
甲酸二异葵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按 GB/T 22048-2015 的规定进行。
6.3.3.4 甲醛释放量
按 GB 18580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格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a) 外观质量;
b) 规格尺寸;
c) 理化性能中的表面耐磨性能、表面耐污染性能。
7.1.2 型式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理化性能和有害物质限量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
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两次;
d)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e)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方案
7.2.4 有害物质限量
在经外观质量、规格尺寸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足够数量的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进行有害
物质限量检验。如第一次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时,允许在该批样本中对不符合项进行加倍抽
样复检。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判定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符合 5.2 和表 8 的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样板的规格尺寸及其偏差为合格,否则
判定为不合格。
7.3.2 外观质量判定
外观质量符合 5.3 和表 7 相应等级的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样板的外观质量符合相应等级,否则判
定为不符合相应等级。
7.3.3 理化性能判定
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划痕性能、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色泽稳定性能、表面耐干热性能、
表面耐污染性能、表面耐磨性能、抗冲击性能的初检试件全部符合相应技术要求时,该批聚氯乙烯薄膜
饰面人造板的相应性能判为合格;当某项性能初检试件不能全部符合相应技术要求时,允许对该项性能
进行加倍抽样复检,其复检试件全部符合相应技术要求时,判其为合格,否则判其为不合格。
7.3.4 有害物质限量
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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