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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675-2006 (LY/T1675-2006) | | 中文名称 | 马尾松毛虫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Dendrolimus punctatus Walker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4,126 | | 发布日期 | 2006-08-31 | | 实施日期 | 2006-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15163-2004; GB/T 15776; GB/T 15781; GB/T 18337.3-20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马尾松毛虫(Dendrolimus punctatus Walker, 以下简称松毛虫)的术语和定义、发生类型、发生程度和成灾标准、虫情和灾情监测、预测预报、防治对策、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马尾松毛虫的监测与防治。 |
LY/T 1675-2006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Dendrolimus punctatus Walker
ICS 65.020
B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675-2006
马尾松毛虫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2006-08-31发布
2006-12-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发生类型 2
5 发生程度和成灾标准 2
6 虫情和灾情监测 2
7 预测预报 3
8 防治对策 5
9 防治措施 6
10 防治效果检查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幼虫调查推算参考公式和参数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防治指标 10
LY/T1675-2006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柴守权、尤德康、常国彬、苏宏钧、梅丽娟。
LY/T1675-2006
马尾松毛虫监测与防治技术规程
1 范围
类型、发生程度和成灾标准、虫情和灾情监测、预测预报、防治对策、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马尾松毛虫的监测与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163-2004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8337.3-2001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在同一地域内,相同生态条件下,同种个体的集合群。
3.2
松毛虫大发生的过程一般经历初始、增殖、猖獗、衰退四个阶段。增殖阶段的特点是:松毛虫种群数
量显著增多,且继续上升,已开始向四周扩散,林木已显现被害征兆并有局部严重受害现象,受害面积扩
大,天敌也相应增多。
3.3
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为指导,在生物学、生态学、生理学基础上,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科学调查
方法,持续观察松毛虫种群动态规律。
3.4
根据松树的树冠直径和枝条盘数,以及松毛虫虫口密度确定。
3.5
协调运用多种预防和防治技术措施,使松毛虫种群保持在有虫不成灾的水平。
3.6
对人、家畜、天敌昆虫无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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