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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987-2020 (LY/T1987-2020) | | 中文名称 | 木质踢脚线 | | 英文名称 | Wooden washboard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40 | | 字数估计 | 14,149 | | 发布日期 | 2020-12-29 | | 实施日期 | 2021-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987-20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1987-2020: 木质踢脚线
LY/T 1987-2020 英文名称: Wooden washboard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代替LY/T 1987-2011
木质踢脚线
国 家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发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木质踢脚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
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木质材料(含木塑材料)为基材,经饰面加工而成的踢脚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
抽样计划
GB/T 3398.2-2008 塑料硬度测定第2部分:洛氏硬度
GB/T 8814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
GB/T 15102-2017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102-2007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 21140 非结构用指接材
LY/T 1700-2018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按基材分类
a)实木踢脚线;
b)人造板踢脚线;
c)木塑踢脚线。
4.2按饰面类型分类
a)涂饰饰面木质踢脚线;
b)包覆饰面木质踢脚线。
4.3按使用功能分类
a)普通木质踢脚线;
b)地采暖用实木踢脚线。
5 要求
5.1 规格尺寸及偏差
木质踢脚线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1和表2规定。经供需双方协议可生产其他规格尺
寸的产品。
5.2.1涂饰饰面木质踢脚线外观质量
涂饰饰面木质踢脚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规定。
5.2.2 包覆饰面木质踢脚线外观质量
包覆材料饰面木质踢脚线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4 规定。
5.2.3木塑踢脚线外观质量
木塑踢脚线表面应平滑,不允许有裂纹、划痕、油斑以及由模具缺陷引起的凸凹不平,
包覆饰面木塑踢脚线应符合表4的要求,涂饰饰面木塑踢脚线应符合表4的漆膜性能要求。
5.3 理化性能
5.3.1实木踢脚线理化性能
实木踢脚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5 规定。
5.3.2人造板踢脚线的理化性能
人造板踢脚线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
5.3.3木塑踢脚线理化性能
木塑踢脚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7规定。
5.3.4地采暖用实木踢脚线性能要求
地采暖用实木踢脚线的地采暖性能,应符合表8规定,其他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规格尺寸及偏差
按GB/T 15102-2017中6.2规定进行。
6.2 外观质量
按GB/T 15102-2017中6.1规定进行。
6.3 理化性能
6.3.1 试件制取和尺寸
试样应在存放24h以上的产品中抽取。在样本中随机抽取10条作为试样,按表9~表12
制取试件。甲醛释放量按GB 18580中规定进行,试样数量不足可增补。
6.3.2 含水率
按GB/T 17657-2013中4.3规定进行。含水率以3个试件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
0.1%。
6.3.3吸水厚度膨胀率
6.3.1.1原理
试件的吸水后厚度的增加量与吸水前厚度之比。
6.3.1.2仪器
恒温水槽,温度调节范围:(20±1)℃;
千分尺,精度0.01mm。
6.3.1.3方法
按GB/T 17657-2013中4.5的规定进行。试件厚度测量点如图1所示,为试件宽度方向上
公称厚度中心点位置。以3个试件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到0.1%。
单位毫米
图 1 试件厚度测量点截面图
6.3.4 浸渍剥离
按GB/T 17657-2013中4.19 Ⅲ类浸渍剥离性能规定进行。
6.3.5 表面耐污染
按GB/T 17657-2013中4.40规定进行。污染物为丙酮、咖啡、25%氢氧化钠溶液、30%
双氧水溶液、10%柠檬酸溶液、鞋油。
6.3.6漆膜附着力
按GB/T 17657-2013中4.56规定进行。
6.3.7甲醛释放量
按GB 18580规定进行,其中甲醛释放量精确至0.001mg/m3。
6.3.8耐光色牢度
按 GB/T 17657-2013 中 4.30 规定进行。在 6 级蓝色羊毛标样的曝晒部分和未曝晒部分
间的色差达到灰色样卡 4 级时,曝晒终止。
6.3.9 硬度(洛氏 D)
按 GB/T 3398.2-2008 的规定进行。
6.3.10加热后尺寸变化率
按GB/T 8814规定进行。
6.3.11耐热尺寸稳定性(收缩率)
按LY/T 1700-2018中6.3.2规定进行。
6.3.12耐湿尺寸稳定性(膨胀率)
按LY/T 1700-2018中6.3.3规定进行。
6.3.13表面耐湿热性能
按LY/T 1700-2018中6.3.4规定进行。
6.3.14表面耐龟裂
按LY/T 1700-2018中6.3.5规定进行。
6.3.15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LY/T 1700-2018中6.3.6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a)外观质量检验;
b)规格尺寸及偏差检验;
c)人造板踢脚线检验含水率、浸渍剥离、吸水厚度膨胀率,实木踢脚线检验浸渍剥离、
含水率(非指接实木踢脚线不测浸渍剥离),木塑踢脚线检验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胀率,地
采暖实木踢脚线检验表面耐湿热性能、表面耐龟裂和表面耐冷热循环。
7.1.2 型式检验包括第 5 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型式检验不少于两次。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的变动时;
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质量监管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抽样方法和判定原则
7.2.1外观质量检验
木质踢脚线外观质量检验应在同批产品中抽取试样,并对抽取试样逐一检验。抽样方
法按照GB/T 18102-2007中7.3.3规定执行。
7.2.2规格尺寸及偏差检验
采用 GB/T 2828.1-2012 中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为Ⅰ,接收质量限为
4.0,见表 13。
7.2.3理化性能检验
理化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见表14。初检样本检验结果存在不合格指标时,允许在同批
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检。抽取样品复检结果全部合格,判合格;否则
判不合格。
7.3综合判定
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尺寸及偏差,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相应类别产品技术要求时,
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识
包装或包装标签上应标记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种类、产品型号、商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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