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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2827-2017 (LY/T2827-2017) | | 中文名称 | 防护林体系规划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lanning of protective forest system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24,295 |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引用标准 | GB/T 15774; LY/T 2093; LY/T 2496; LY/T 2497; LY/T 2498; SL 72; SL 33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体系规划的总则、规划准备、规划目标、任务与规模规划分区与布局、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实施进度与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规划成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防护林体系的规划工作。 |
LY/T 2827-2017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planning of protective forest system
ICS 65.020
B64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防护林体系规划技术规程
2017-06-05发布
2017-09-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林业大学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新晓、贾国栋、陈丽华、毕华兴、牛健植、樊登星、贾剑波、信忠保、路伟伟、
刘自强、常晓敏、孙立博、张杰铭。
防护林体系规划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林体系规划的总则、规划准备、规划目标、任务与规模规划分区与布局、总体规
划、专项规划、实施进度与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规划成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防护林体系的规划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
LY/T 2093 防护林体系生态效益评价规程
LY/T 2496 防护林经营技术规程
LY/T 2497 防护林体系生态效益监测技术规程
LY/T 2498 防护林体系营建技术规程
SL72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335 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
3 总则
3.1 防护林体系规划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应体
现出全局性和功能性,突出其对生态防护功能的最大化,并遵循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发挥优势、提高效
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3.2 防护林体系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总体规划要求对建设范围内所有类型的防护林体系
建设目标、范围、内容、规模与重点等进行综合性、全面性和总体性规划。专项规划要求对建设范围内某
一方面或某种类型的防护林体系建设目标、范围、内容、规模与重点等进行规划。
3.3 防护林体系规划应根据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专项目标,根据现有的标准和规划原则进行规划内容。
规划深度应能控制项目投资,且能满足实际需求。
4 规划准备
4.1 基本资料收集
4.1.1 基本资料应包括规划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区域性生态防护功能需求状况以及已有的相
关规划和规划成果等。
4.1.2 基本资料主要采用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实地综合调查等手段获取。基本资料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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