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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133-2019 (LY/T3133-2019) | | 中文名称 |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 | 英文名称 | Water-based coating for exterior wood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10 | | 字数估计 | 14,146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33-2019: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LY/T 3133-2019 英文名称: Water-based coating for exterior wood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2019-10-23发布
2020-04-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
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按外观分
a) 色漆;
b) 透明(色)漆;
c) 清漆。
4.2 按涂层结构分
a) 底漆;
a) 中涂漆;
b) 面漆。
4.3 按人工老化性能分
a) Ⅰ型:人工老化试验暴露时间为 12 周;
b) Ⅱ型:人工老化试验暴露时间为 6 周。
4.4 按用途分
a) A 类:适用于涂饰在允许尺寸有微小变化的木器(如木门窗、园林家具)表面;
b) B 类:适用于涂饰在允许尺寸有部分变化的木器(如吸音屏障、木构架、榫槽式拼接的覆层)
表面;
c) C 类:适用于涂饰在对尺寸变化不要求的木器(如栅栏、花园棚、遮雨棚、搭接的覆层)表面。
5 要求
5.1 一般性能要求
一般性能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5.2 人工老化性能要求
人工老化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5.3 水渗透性要求
水渗透性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5.4 有害物质限量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 GB 24410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取样
产品按 GB/T 3186 的规定进行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6.2 一般性要求
6.2.1 试验环境
试板的状态调节和各检验项目的试验环境,应符合 GB/T 9278 的规定。
6.2.2 试验样板的制备
除另有规定,一般性能的所有制板项目均以单一涂料类型制板,即分别以面漆、中涂漆和底漆制板。
各项目检验用底板及涂装要求见表 3。
6.2.3 操作方法
所用试剂均为化学纯及以上,所用水均为符合 GB/T 6682-2008 规定的三级水,试验用溶液在试
验前预先调整到试验温度。
6.2.3.1 在容器中状态
打开容器,用调刀或搅拌棒搅拌,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则判为“搅拌后
均匀无硬块”。双组分涂料应分别进行检验。
6.2.3.2 细度
按 GB/T 1724-1979 的规定进行。双组分涂料需混合均匀后测试。
6.2.3.3 不挥发物
按 GB/T 1725-2007 的规定进行,双组分涂料仅检验主剂。
6.2.3.4 贮存稳定性
将约 0.5 L的样品装入密封良好的塑料或玻璃容器中,罐内留有约 10%的空间,密封后放入(50±2)℃
恒温干燥箱中,7 d 后取出置于(23±2)℃的环境中 3 h。打开容器按本文件 6.2.3.1 规定的方法,观察
其“在容器中的状态”,如果搅拌后均匀无硬块,则评为“无异常”。双组分涂料各组分应分别进行检验。
6.2.3.5 耐冻融性
按 GB/T 9268-2008 规定的方法 A 进行,循环次数为 3 次。双组分涂料仅检验主剂。
6.2.3.6 涂膜外观
目测观察试板,如果涂膜均匀,无流挂、发花、针孔、开裂和剥落等涂膜缺陷,则评为“正常”。
6.2.3.7 光泽度(60°)
按 GB/T 9754-2007 的规定进行。
6.2.3.8 附着力
按 GB/T 4893.4-2013 的规定进行。划格间距为 2 mm。
6.2.3.9 抗粘连性
按 GB/T 23982-2009 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负荷质量为 500 g、直径约 70 mm 的砝码,温度
(50±2)℃,时间 4 h。
6.2.3.10 干燥时间
表干时间和实干时间分别按 GB/T 1728-1979 表干中乙法和实干中甲法的规定进行。
6.2.3.11 耐水性
按 GB/T 4893.1-2005 的规定进行。试液为蒸馏水,试验区域取每块板的中间部位,在每个试验区
域上分别放上 5 层纸片。试验过程中需保持滤纸湿润,必要时在玻璃罩和试板接触部位涂上凡士林加以
密封。96 h 后去掉滤纸,吸干,放置 2 h 后在散射日光下目测观察。如 3 块试板中有 2 块未出现起泡、
开裂、剥落等涂膜缺陷,但允许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缺陷按
GB/T 33568-2017 进行描述。
6.2.3.12 耐碱性
测试及结果评定方法同本文件 6.2.3.11,试液为 50 g/L 的 NaHCO3 溶液,试验时间为 1 h,试验后
放置 1 h 后观察。
6.2.3.13 耐温变性
按 JG/T 25-2017 的规定进行。
6.2.3.14 柔韧性
按 GB/T 1748-1979 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弯曲直径为 50 mm。
6.2.3.15 耐黄变性
按 GB/T 23983-2009 的规定进行。
6.3 人工老化性能
Ⅰ型户外用水性木器涂料人工老化试验的暴露时间为 12 个循环,即 12 周,共 2016 h ;Ⅱ型户外用水
性木器涂料人工老化试验的暴露时间为 6 个循环,即 6 周,共 1008 h。
6.3.2 老化循环试验结束后,从试样架上取下试样,在 1 h 内对起泡进行评估,再将试样在温度为(20±2)℃
和相对湿度为(65±5)%的条件下放置 7 d,按照 GB/T 33568-2017 的规定评估试样的起泡、开裂、
剥落和附着力等级。
6.4 水渗透性
6.4.1 试验设备
6.4.1.1 显微镜,具有合适的光照系统,能给出最佳影像对比度。选择放大倍数使得视场为 1.5~3 倍的
漆膜厚度,目镜或光电观测量装置的测量精度至少为 1 μm。
6.4.1.2 恒温恒湿箱或调温调湿室,温度能控制在(20±2)℃,相对湿度(65±5)%;
6.4.1.3 天平,分度值 0.01 g。
6.4.1.4 容器,容积应能盛放所有测试试件。
6.4.2 试样
6.4.2.1 试材选择
1)指定云杉木材作为涂饰基材,气干密度为 0.4 g/cm3~0.5 g/cm3;
2)选用纹理通直、无节子、无裂纹、无蓝变,生长速率正常(即每 10 mm 含有 3~8 个年轮),端
面年轮的倾斜度为 45 º±10 º(见图 1);
(a)1:试板的正面;(b)10a:每10 mm宽度上生长轮数量3~8个;(c)α:生长轮与正面夹角()35°~55°。
图 1 水渗透性测试基材示意图
6.4.2.2 试板制备
将试材加工成尺寸为(340±2)mm×(70±2)mm×(20±2)mm(L×R×T),表面光滑平整且无开裂
的试块。将制备好的试块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直至恒重。
6.4.2.3 试板涂饰
1)将调至恒重的试板称重并测量尺寸,计算各测试基材板的密度,取 6 块试块密度的平均值作为
试材的密度值。
2)任选 3 块试板作为涂层水渗透性测试的涂饰基材,其余 3 块作为空白对照样。
3)按照涂料供应商提供的涂饰工艺对 3 块涂饰试板的测试面(靠近树皮面)进行涂饰。涂饰前,
涂饰面应使用目数不小于 150 目砂纸打磨平整,并用气枪除去表面的木粉,保持涂饰面的洁净。砂光后
应尽快涂饰。
4)涂饰工艺及涂布量,按涂料供应商推荐的工艺及用量进行。涂布量不超过涂料供应商推荐值的
±20%。涂料在基材表面应分布均匀。
5)涂层干燥后按图 3 截锯成涂层水透性测试试件和涂膜厚度测试试件。
图 2 水渗透性试件加工示意图
6.4.2.4 涂层干膜厚度
从每个涂膜厚度测试件(见图 2)上取下 1 小块带有涂料的木块,按 GB/T 13452.2-2008 中 5.4.4
方法 6A 要求,使用显微镜进行涂层的干膜厚度测量。测量取在木材表面的涂料厚度,渗透到木材中的
涂料不在测量范围内。每个小木块取 5 个测试点,计算 5 个测试点测试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试样的涂
层干膜厚度,单位为 mm。
6.4.2.5 非测试面封闭方法
1)采用封闭剂对水渗透性试件测试面以外的其他面及端部进行封闭涂饰。封闭剂应覆盖水渗透性
试件的测试面四周 2 mm 的宽度(见图 3)。
图 3 水渗透性测试试件的封闭剂涂饰示意图
2)封闭剂应为高弹性的防水涂料(如非溶剂型环氧涂料、聚氨酯漆),封闭剂的 72 h 吸水量应不
超过 30 g/m2。封闭剂涂饰两道,涂饰完成后将试件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
进行干燥和平衡,并测量试件的实际测试面积。
6.4.2.6 空白对照样涂饰
作为检测封闭剂的密封性能是否合格的空白对照样,其所有面均采用封闭剂涂饰完整。封闭剂涂饰
两道,涂饰完成后,将试件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进行干燥和平衡。
6.4.3 试验步骤
6.4.3.1 试件预处理
1)分别从水渗透性测试涂饰试件和空白对照样试件中,各随机抽取 5 个试件进行试验;
2)在容器中加入去离子水,并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容器底部放置
吸水海绵,液面没过海绵顶部 2 mm,将试件以测试面朝下的方式放置在海绵上吸水 24 h,测试面应完
全浸没在水中(见图 4)。
图 4 水渗透性测试示意图
3)从容器中取出试件后,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干燥 3 h,然后在 50 ℃
条件下干燥 3 h,最后再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 18 h;
4)重复步骤(2)~(3)1 次后,将试件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直至
恒重。
6.4.3.2 浸水循环
1)称量试件重量(m0),精确至 0.01 g。
2)在容器中加入去离子水,并置于(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
3)将试件测试面朝下放置在海绵上,试件的测试面应完全浸没在水中。
4)72 h 后取出试件,擦拭测试面的水分后称重(m1),精确至 0.01 g。
5)所有测试应在(20±2)℃、相对湿度为(65±5)%的环境中进行。
6.4.3.3 结果表示
按式(1)计算各个试件的 72 h 的吸水量。分别计算 5 个涂饰试件和 5 个空白试件吸水量的平均值
和标准偏差。当 5 个空白试件吸水量的平均值超过 30 g/m2 时,测试结果无效,应选用其他封闭涂料重
新进行试验。计算 5 个涂饰试件吸水量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 1 g/m2)作为该批涂料样品的吸水量。
6.4.3.4 水渗透性实验记录
应记录产品信息、试材密度、涂饰工艺(涂饰方法、涂布量、干膜厚度及其他必要信息)、测试试
件的吸水量和空白对照样的吸水量。
6.5 有害物质限量
按 GB 24410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检验项目
7.2.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在容器中状态、细度、涂膜外观、干燥时间。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文件第 5 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型式检验一次。有下列
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发生较大变化时;
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7.3.1 组批规则
交付检验的产品应属于同一生产批的相同型号、规格。
7.3.2 抽样方案
性能检验按表 5 采用复检抽样方案。第一次抽取 n1 个单元,如检验结果中某项指标不合格,则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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