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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145-2019 (LY/T3145-2019) | | 中文名称 | 木结构—楼板、墙板和屋顶用承重板的性能规范和要求 | | 英文名称 | Timber structures --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and requirements for load bearing boards for use in floors,walls and roof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9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27,244 | | 发布日期 | 2019-10-23 | | 实施日期 | 2020-04-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7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LY/T 3145-2019: 木结构-楼板、墙板和屋顶用承重板的性能规范和要求
LY/T 3145-2019 英文名称: Timber structures -- Performance specifications and requirements for load bearing boards for use in floors,walls and roof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木结构--楼板、墙板和屋顶用承重板的性
能规范和要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
责任。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EN 12871:2010《木基结构板--楼板、墙体和屋顶
用承重板的性能规范和要求》。
本标准与 EN 12871:2010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附录 A中列出了本标准与 EN
12871:2010的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与EN 12871:2010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附录B中给出了相应技术性差异及其
原因一览表。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中,修改EN 12871:2010中小数点符号“,”,用“.”代替;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提供了本标准与EN 12871:2010相比的结构变化情况;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提供了本标准与EN 12871:2010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构用木材分技术委员会( SAC/TC41/SC4)提
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
贵州大学、凯里学院、满洲里凯润木业有限公司、苏州景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德华兔
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意匠轩园林古建筑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巢居木结
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竣、朱旭东、高颖、张苏俊、周海宾、阙泽利、龚迎春、王
永兵、沈金翔、倪春、杨春梅、张军、肖忠平、束必清、梁宝富、沈杰、薛莹莹、吕城
龙、顾加峰、丁青锋、夏小荣、梁坚坤、吴志刚、姚悦、汤正捷、朱婷婷、丁成程、朱
刘浩然。
木结构-楼板、墙板和屋顶用承重板的性能规范和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楼板、墙板和屋顶用承重板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筑中用作楼面板、屋面板和墙面板的实木板材、定向刨花板和结构胶合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2009 针叶树锯材
GB/T 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9367-2009 人造板的尺寸测定
GB/T 22349-2008 木结构覆板用胶合板
GB/T 4817-2009 阔叶树锯材
GB 50005-2017 木结构设计标准
LY/T 1580-2010 定向刨花板
LY/T 2389-2014 轻型木结构建筑覆面板用定向刨花板
LY/T 2918-2017 木框架墙体软重物撞击试验方法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4 性能要求
4.1 一般要求
在建筑中用作楼面板、屋面板和墙面板的实木板材、定向刨花板和结构胶合板的基本性能应满足
GB/T 153-2009、GB/T 22349-2008、GB/T 4817-2009、GB 50005-2017、LY/T 1580-2010、LY/T 2389-2014
的要求。
4.2 特殊要求
4.2.1 楼面板和屋面板
本标准规定了楼面板和屋面板的变形极限和破坏极限。
4.2.1.1 集中荷载下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
4.2.1.1.1 挠度要求
4.2.1.1.1.1 概述
楼面板和屋面板应提供足够的刚度确保震动或者挠度不能影响楼盖和屋盖的使用功能。
对于楼面板和屋面板,在正常使用推荐挠度值( finw )范围内,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荷载( SLSF )
4.2.1.1.1.2 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
正常使用推荐挠度值应由式(1)确定,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应由式(2)确定:
4.2.1.1.1.3 要求
在正常使用推荐挠度值范围内,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应不小于对应使用场合的可变荷载:
kSLS QF (3)
4.2.1.1.2 弹性极限下的使用荷载
4.2.1.1.2.1 概述
弹性极限下的使用荷载是指在测试过程中,荷载-位移曲线上出现非连续、不可逆变化时的荷载,
此时开裂或其他破坏现象还不明显。
如果有荷载-位移曲线,弹性极限下的使用荷载特征值( kserF, )由每个测试值( iserF.)按照式(13)
计算。
4.2.1.1.2.2 加载盘校正系数
由于测试中采用不同的加载盘,最大荷载特征值应根据加载盘的面积按照式(5)进行调整:
4.2.1.1.2.3 要求
在弹性极限下的使用荷载应不小于对应使用场合的可变荷载:
kkser QF , (6)
4.2.1.2集中荷载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要求
4.2.1.2.1 概述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是指结构或构件承受集中荷载时出现破坏或最大荷载不能持续的状态。
4.2.1.2.2 最大荷载特征值
最大荷载特征值为根据式(13)计算出的 5%分位值。
4.2.1.2.3 确定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应由式(7)确定:
4.2.1.2.4 要求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荷载需满足式(8)的要求:
kULS QF (8)
4.2.1.3 软体撞击要求
4.2.1.3.1 概述
对于楼面板和屋面板,软体撞击试验适用于跨距超过 300mm 的试件。
4.2.1.3.2 要求
4.2.1.3.2.1 楼面板和屋面板(上人屋顶)
试验结果满足表 9 规定的判定指标,则该试样的撞击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4.2.1.3.2.2 屋面板(不上人屋顶)
试验结果满足表 8 规定的判定指标,则该试样的撞击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4.2.2 墙面板
本标准规定了墙面板的变形极限和破坏极限。
4.2.2.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
4.2.2.1.1 刚度
参考试验方法 5.4.1,对墙体进行测试,并计算刚度试验值 iR ,再由式(14)计算平均刚度 meanR 。
4.2.2.2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要求
4.2.2.2.1 最大承载力特征值
参考试验方法 5.4.1,对墙体进行测试,并记录最大荷载 iRdF max,, ,再由式(13)计算特征值 kRdF max,, 。
4.2.2.3 软体撞击要求
试验结果满足表 9 规定的判定指标,则该试样的撞击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1 宽度、长度和厚度检验
按 GB/T 19367-2009 执行。
5.2 含水率和密度测定
按 GB/T 17657-2013 执行。
5.3 楼面板和屋面板结构性能测定
5.3.1 集中荷载
5.3.1.1 仪器设备
试验装置见图 1 所示。
端部支撑梁应为铁制品或钢制品。
加载装置的精确度应在施加荷载的±2%以内,或当施加荷载不大于最大荷载的 10%时,精确度应
在最大荷载的 0.2%以内。
5.3.1.2 试件准备
楼面板或屋面板试件应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达到恒重。恒重的标准为
每隔 6 小时,两次连续称重的质量相差 0.1%以内。
楼面板或屋面板试件的密度和含水率应按照 GB/T 17657-2013 进行测试。
如果楼面板或屋面板试件未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达到恒重,应记录在
报告中。
楼面板或屋面板试件达到恒重后,从温度(20±2)℃、相对湿度(65±5)%取出,应在 48 小时
内完成试验,且在这段时间内,试件应在温度(20±5)℃、相对湿度(65±20)%的环境内。
试验环境应为温度(20±2)℃、相对湿度(65±5)%,如果采用其他环境,应记录在报告中。
试件数量应不少于 13 个(其中 1 个试件用于确定预估最大荷载)。
5.3.1.3 集中荷载试验加载点布置
楼面板为实木板材,应按照图 2 所示安置在组装好的支撑梁上,实木板材端部应夹持固定。
集中荷载施加位置如图 2 所示。加载点距离端部支撑梁至少 300mm。
5.3.1.4 试验步骤
楼面板或屋面板测试试件应水平放置在刚性支撑基础上,加载点应设置在最易破坏的位置,施加集
中荷载后,记录荷载、变形和破坏形态。
刚度测试程序见图 5,其中 estFmax, 为预估最大荷载,记录试件在荷载 01、04、14、11、21 和 24 处
的变形量。
5.3.2.1 仪器设备
试验用皮袋见图 7,直径(250±2)mm,总重(30±0.6)kg。皮袋内设置一层形状和尺寸相同的
薄聚乙烯袋,填充直径(3±0.5)mm 的硬质玻璃球。
试验装置应能够提升和瞬间释放皮袋。皮袋的降落高度用标杆确定,标杆的高度应与降落高度一致,
误差±1mm 以内。
同 5.3.1.2。
试件数量应不少于 5 个。
5.3.2.3 撞击荷载试验
楼面板或屋面板测试试件应根据工程使用说明,水平放置并固定在刚性支撑基础上(见图 4和图 8),
加载点应设置在最易破坏的位置,并记录加载点的位置和支撑方式。
施加撞击荷载之前,应滚动皮袋将玻璃球体松散均匀分布。皮袋应提升至试验要求的降落高度,并
采用标杆检查高度。皮袋被释放后以自由落体的形式撞击楼面板或屋面板试件。
皮袋
5.4.1.1 仪器设备
测试设备如图 9 所示,应能够独立施加水平横向荷载和竖向荷载。
连续施加的水平横向荷载和竖向荷载的精确度应在±3%以内,或当施加荷载不大于最大荷载的
10%时,精确度应在最大荷载的 0.3%以内。墙体试件的位移应精确至 0.1mm。荷载和位移变化量均应
连续记录。
典型的试验试件如图 10 所示。
应根据实际工程中骨柱和顶梁板、底梁板的连接方式固定墙体试件框架。如果没有规定,骨柱与顶
梁板、底梁板的连接节点应采用两根直径 3.87mm 的钉进行连接。墙体试件框架应采用实际工程中推荐
材料,注意材料的质量等级应不超过实际工程。特别注意底梁板和中心骨柱的质量等级不应超过墙体试
件框架材料的平均质量水平。
5.4.1.3 试验程序
试验过程中,在施加水平横向荷载的同时,可选择是否施加垂直荷载。
见图 9 所示,如果施加垂直荷载,加载点应在墙骨柱的位置。水平横向荷载施加侧的垂直荷载施加
点应距离边柱 100mm 以上。试验过程中墙体的位移测试点至少有 3 点,分别为图中的 1、2 和 3。其中
测试点 1 的位移减去测试点 2 的位移就是墙体试件的位移,测试点 3 的位移变化应单独记录在报告中。
在正式试验前,施加 1kN 的垂直荷载在骨柱位置处的顶部辅助加载梁上,并维持 120s。然后移除
这个垂直荷载,等待(600±300)s 的恢复时间。
正式试验过程中,在骨柱位置处的顶部辅助加载梁上施加垂直荷载,并应维持垂直荷载在整个试验
阶段保持不变,至少变化范围在±10%以内。
开始施加水平横向荷载后,水平横向荷载应逐步增加,直至达到最大荷载 Fmax。水平横向荷载的施
加程序见图 14 所示。水平横向荷载的加载速率应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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