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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3187-2020 (LY/T3187-2020) | | 中文名称 |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ological regulation for preservation of germplasm resources of wild plant with extremely small population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7,721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14072; LY/T 2192-2013; LY/T 2417-201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6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范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采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种质资源保存的原则与方法、核心种质资源的筛选、种质资源保存成效评价、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其他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
LY/T 3187-2020: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
LY/T 3187-2020 英文名称: Technological regulation for preservation of germplasm resources of wild plant with extremely small population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林 业 行 业 标 准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
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臧润国、黄继红、丁易、许玥、路兴慧、邱德有、邵芬娟。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源选择,种质资源的采集方式、保存方法,核心种质资源的筛选、
检测以及种质资源的适应性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极小种群野生植物,其他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工作可以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072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
LY/T 2192--2013 林木种质资源共性描述规范
LY/T 2417--2015 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营建技术规程
4 种质资源采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4.1 采集的原则
4.1.1 不能影响原生母树生长、繁殖和更新,不能破坏其生境。
4.1.2 根据不同物种的特性采用相应的采集方法。
4.1.3 在上述前提下,采集物种的所有不同种群及生境中的种质资源。
4.1.4 首采种子;当种子数量不足时,采集营养组织。
4.2 采集的要求
4.2.1 采集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或是经过培训合格的野生植物保护员。
严格记录每一次采集活动及其调查信息,建立谱系信息系统,定时更新和追踪记录。其中调查信息
表参考GB/T 14072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表执行。
5 种质资源保存的原则与方法
5.1 保存原则
5.1.1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不灭绝并得以适当发展,物种的遗传基因不丢失。
5.1.2 根据不同物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种源分布状况,制定相应的保存程序和保存方法。
5.1.3 在制定种质资源的保存规划前,要做好物种的种质资源状况调查和遗传多样性检测。
5.2 保存方法
5.2.1 原地保存
5.2.1.1 根据物种和其生境特点,设立种质资源原地保存(保护)区,应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地方已建
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如自然保护区。
5.2.1.2 对分布于自然保护地之外的物种,可以设立原地保存(保护)小区。每个物种要有 3个以上
的原地保存(保护)小区。野外种群数量在 3个以下或仅有零星个体分布的物种,设立原地保存(保护)
点。
5.2.1.3 对原地保存(保护)地、小区和点内的每个物种的所有野生个体进行挂牌标记和定位。
5.2.1.4 对设立的原地保存(保护)小区(点)采取封禁为主,人工抚育为辅的管护措施。
5.2.1.5 依据植物种群的生态和遗传组成稳定性,确定原地保存区的面积应不低于 25 ha;当种群覆
盖面积不足 25 ha时,以种群分布的区域为核心,设置宽度不低于 300米的缓冲带,依此确定原地保存
(保护)小区或点的面积。
5.2.2 异地保存
5.2.2.1 针对原地保存无法有效保护的物种进行异地保存。
5.2.2.2 根据物种原生地的生物气候特征和生态分布区,选择建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
的异地保存地点,并根据不同种质资源生存繁衍所需要的小生境(或生态条件),选择适宜的立地条件
(包括土壤、地形、小气候及可能影响其生长的生物因素等)。
5.2.2.3 异地保存地点的建设应尽可能考虑国家和地方已建立的种质资源库、植物园、树木园、温室
等,也可以结合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迁地保护基地,在基地内进一步细分不同物种的种质资源保存小区。
5.2.2.4 可收集种子、花粉、穗条、根、芽等进行繁殖或贮藏,选择经人工辅助繁育出来的健壮苗移
栽至异地保存地点。
5.2.2.5 尽量避免对野生植株的移栽,只有当野外的种质资源植株受威胁严重必须移栽到异地时,才
能直接将野生植株移植到异地保存地。
5.2.2.6 尽可能考虑交通和管理设施等基础条件,确保所选的地点有利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生存、
繁衍及相应的人为辅助保护与救助管理。
5.2.2.7 保存数量
a.1个物种至少5个种群;不足5个,保存所有种群。
b.1个种群至少10个家系;不足10个,保存所有家系。
c.1个家系至少10个个体;不足10个,保存所有个体。
d.1个无性系至少5株;不足5株,保存所有无性系株。
5.2.3 离体保存
5.2.3.1 保存物种
a.对在原地、异地保存有一定困难的物种;
b.为了集中扩繁、研究和可持续利用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物种。
5.2.3.2 保存设施
a.在已建立种质资源库的地方,以贮藏库的方式进行保存;
b.在没有种质资源库的地方,可利用已建立的实验室、温室、大棚;
c.专门建立的种质资源保存设备。
5.2.3.3 保存材料及采集
a.自然生长的植株上的种子;
b.对于种子数量不足的物种,可采集花粉、穗条、根、芽等组织和器官;
c.通过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的组织、器官、植株或人工种子;
d.保存材料的采集应尽可能在健壮无病虫害的个体上进行;
e.穗条、根和芽等保存材料的采集应在个体休眠期进行;
f.在不影响原有植株生长发育的条件下,应尽可能多地采集有关繁殖材料进行保存。
5.2.3.4 离体保存方式
a.对于采集的材料直接进行相应的繁殖;
b.对于采集的材料进行常温、低温或超低温贮藏;
c.对于少数特别珍贵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采用低温库保存DNA(核酸)的方式保存其基因资源。
5.2.3.5 保存数量
a.种子千粒重为100 g以上的,保存数量不少于1000 g;千粒重50-100 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00 g;
千粒重5-50 g的,保存数量不少于250 g;千粒重5 g以下的,保存数量不少于50 g。
b.穗条、根、芽等不少于50条。
c.花粉不少于50 g。
5.3 保存的期限
5.3.1 原地保存应在永久基地长期保存。
5.3.2 异地保存根据植物的生长周期、更新期来确定保存期限,也应该按照永久长期的基地进行建设
和运转。
5.3.3 离体保存可以根据物种保存材料特性和保存条件以及扩繁利用的目标和条件等决定更新期限。
5.4 种质资源的更新
5.4.1 原地保存的种质资源以天然更新为主,辅以人工措施,保持其自然的世代演替。
5.4.2 异地保存的种质资源以人工更新为主,进行人工繁殖栽培,保存其优良的性状;当条件具备时,
应该促进其自然更新并完成生活史过程。
5.4.3 离体保存材料达到更新期限时应重新收集,及时利用,不可浪费。
6 核心种质资源的筛选
6.1 筛选方法
a.从叶片或种子中提取基因组DNA;
b.采用简化基因组方法及高通量测序技术等对细胞核和细胞器进行基因组测序;
c.分析物种的遗传变异特征;
d.比较各种群遗传贡献率;
e.确定核心种质资源。
6.2 筛选标准
根据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大小以及遗传多样性特征确定核心种质资源的数量。
7 种质资源保存成效评价
7.1 评价原则
7.1.1 完整地保留了其来源种群或母株的遗传特性。
7.1.2 所保存或繁殖的植株能够产生健康和可自然繁育的后代。
7.2 评价指标
7.2.1 不同种质资源的种群遗传多样性得以保存并长期维持。
7.2.2 原地保存个体能自然更新,并维持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7.2.3 迁地保存个体能产生健康的种子,并且在回归自然生境后有关个体仍然能够产生可育的后代。
7.2.4 离体保存组织可用于繁殖,且产生的个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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