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262页 > MHT4046-2017
| 标准编号 | MH/T 4046-2017 (MH/T4046-2017) | | 中文名称 | 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规范 | | 英文名称 | (Civil Airport and Ground Aviation Radio Station (Station)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Test Specification)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V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00 | | 字数估计 | 25,235 | | 发布日期 | 2017-06-06 | | 实施日期 | 2017-09-01 | | 引用标准 | 《ITU频谱监测手册》 | | 标准依据 |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告2017年第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基本要求、测试频段、测试地点及测试报告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的测试与评估。 |
MH/T 4046-2017: 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规范
MH/T 4046-2017 英文名称: (Civil Airport and Ground Aviation Radio Station (Station) Electromagnetic Environment Test Specification)
ICS 33.100
V 06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
电磁环境测试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测试基本要求、测试频段、测试地点及
测试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民用机场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的测试与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最大允许干扰场强
为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折算到天线口面处可允许的最大干扰信号场强。
3.2最大允许干扰功率
为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工作,折算到天线口面处(即各向同性天线接收的)可允许的最大干扰信号功率。
3.3测试系统灵敏度 t
测试系统接收机输出信噪比为3 dB时,系统接收天线口面处能够测量到的最小信号场强或功率。
3.4无线电台(站)址
以WGS-84坐标表示的无线电台(站)天线所在的地理位置。
4 基本要求
4.1 测试时间
4.1.1 对同一频段的测试至少应包含 7:00~19:00 时段,前后两次测试之间的间隔应不大于 2 h。
4.1.2 应避开广播和电视信号发射设备等大功率发射设备的检修时段。
4.2 测试系统
4.2.1 测试系统主要由天线、射频电缆、接收设备 (测量接收机或频谱分析仪等)及计算机、滤波器、
衰减器、放大器等辅助设备组成。系统连接如图 1 所示。系统连接应安全可靠,设备放置稳定牢固,按
要求接地,电源正确连接。
滤波器 衰减器 放大器 接收设备 计算机 天线 射频电缆
注:虚线框内设备根据测试需要选用。
4.2.2 应符合《ITU 频谱监测手册》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有效期内。
4.2.3 测试系统灵敏度应至少优于被测试频段的最大允许干扰场强(或功率)6 dB 以上。
4.3 检波方式
4.3.1 拟测频段对应的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为脉冲工作方式的,应采用峰值或准峰值检波方式对
拟测频段进行测量。
4.3.2 拟测频段对应的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为连续波工作方式的,应采用均方根或平均值检波方
式对拟测频段进行测量。
4.4 测试天线
4.4.1 测试天线的极化方式应与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实际工作的天线极化方式一致。
4.4.2 测试天线的工作频段应完全包含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所对应的无线电频段。
4.5 中频带宽或分辨率带宽
4.5.1 当使用测量接收机时,测试采用的中频带宽宜不小于附录 A 中所列基准带宽。
4.5.2 当使用频谱分析仪时,测试采用的分辨率带宽宜小于附录 A 中所列基准带宽的 1/2。
4.5.3 测试结果应换算到基准带宽。
5 测试频段
5.1 新建(迁建)民用机场,应至少测试以下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对应的无线电频段:
--通信电台:甚高频电台;
--导航台:航向信标台、下滑信标台、全向信标台、测距仪台;
--监视系统:二次雷达或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系统。
除上述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以外,拟建其他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的,应测试其对应的无线电频段。
5.2 改建(扩建)民用机场,应至少测试拟建、拟变更无线电台(站)址的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
对应的无线电频段。
5.3 新建、变更无线电台(站)址的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应测试其对应的无线电频段。
5.4 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对应的测试频段见附录 B。
6 测试地点
6.1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民用机场
6.1.1 通信频段
6.1.1.1 新建(迁建)民用机场,应视情况在塔台或航管楼拟选址处进行测试。
6.1.1.2 改建(扩建)民用机场,应在拟建、拟变更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接收天线址处进行测试。
6.1.2 导航频段
6.1.2.1 单条单向跑道
在跑道中心延长线上,在距着陆端6 000 m~8 000 m之间任意一点(最佳距离7 000 m)进行测试(见图2)。
6.1.2.2 单条双向跑道
在跑道两边中心延长线上,分别在距最近的着陆端6 000 m~8 000 m之间任意一点(最佳距离7 000m)进行测试(见图3)。
6.1.2.3 两条平行双向跑道
在任意一条跑道上,按单条双向跑道选择地点进行测试(见图4)。
6.1.2.4 多条平行双向跑道
在中间任意一条跑道上,按单条双向跑道选择地点进行测试(见图5)。
6.1.2.5 两条或多条交叉双向跑道
在两条或多条不同方向的跑道上,每个方向选择一条跑道,按单条双向跑道选择地点进行测试(见图6)。
6.1.3 监视等其他频段
6.1.3.1 在拟建、拟变更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接收天线址处进行测试。
6.1.3.2 在机场围界范围内,若拟建同一工作频率的多个航空无线电地面台(站),应根据台(站)布局情况选取 2~3个点进行测试。
6.2 新建、变更无线电台(站)址的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
6.2.1 通信、监视频段,在地面航空无线电台(站)接收天线址处进行测试。
6.2.2 机场配套建设的导航台(站)参照 6.1.2 选择测试地点,航路(线)导航台(站)在台址处进行测试。
6.3 特殊情况下的测试地点
若6.1和6.2所述各测试点不具备测试条件或不能完全反映电磁环境的真实情况,可考虑在测试点附
近地势较高的空旷处进行测试。
7 测试报告
7.1 应有编制人、审核人及批准人签字,并加盖测试单位印章或测试专用印章。
7.2 应列出必要的测试系统参数。
7.3 应明确测试报告的出具时间,测试报告有效期为 1 年。
7.4 测试结果分析与结论应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测试目的,给出明确的测试结论及建议;
--测试结果图表应标注规范、单位统一;
--最大允许干扰场强(或功率)测试频谱图应包含“参考电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