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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MT 5009-1994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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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 5009-1994 英文版 RFQ 询价 [PDF]天数 >=3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作废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MT 5009-1994 (MT5009-1994)
中文名称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shaft sinking and drifting of coal mine
行业 煤炭行业标准
字数估计 185,176
发布日期 10/12/1994
实施日期 7/1/1995
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煤炭工业生产、建设矿井的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MT 5009-1994 Standard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shaft sinking and drifting of coal m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5009-1994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994-10-12发布 1995-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发 布 目次 关于发布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煤规字(1994)第518号 Ⅲ 1 总 则 1 2 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1 3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3 4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 4 5 掘进工程 4 6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8 7 锚喷支护工程 13 8 砌块支护工程 17 9 支架支护工程 20 10 钻井井筒工程 23 11 沉井井筒工程 25 12 冻结工程 27 13 混凝土帷幕工程 29 14 防治水工程 30 15 通风安全设施工程 33 16 井下附属工程 35 17 井下铺轨工程 36 附录A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和选点标准 43 附录B 分部工程质量建议评定表 45 附录C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46 附录D 指定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验评定表 47 附录E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51 附录F 常用检验工具表 52 附录G 煤矿井巷工程常用材料检验方法和抽检数量 53 附录H 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54 附录I 井巷支护工程锚杆喷射混凝土质量检测取样方法 55 附录J 立井井筒、硐室工程建成后总漏水量及防水标准 56 附录K 名词解释 57 附录L 本标准用词说明 59 参考文献 60 关于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 煤规字(1994)第51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煤矿井巷工程 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改名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现批准《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为煤炭行业强制性标准,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原《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和《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补充规定》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二日 1 总 则 1.0.1 为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工业生产、建设矿井的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0.3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213-90)、《建筑安装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 J300-88)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J301-88)等有关规范、标准,并 参照行业有关规范、标准编制的。 1.0.4 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含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施工组 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含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保证措施。施工中应实 行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检验制度,把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1.0.5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6 本标准未包括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矿务局、公司)可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本标准编制的 原则补充临时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 质量检验评定的工程划分 2.0.1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0.2 煤矿井巷工程中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项工程主要按工序和工种划分。分部工程按井巷工程的主要部位划分。对工程量大、工期长的 井筒井身工程和平硐硐身、巷道主体工程,可以按每月实际进尺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5 通风安全设施 6 井下铺轨 道床,轨枕 基底,道床,轨枕,岔枕 轨道,道岔 轨道*,道岔* 安全防护工程 轨距杆,防爬器,防轨道滑移设施,托辊,托绳轮,安全标志 注:①分项、分部工程名称后有*符号者为指定的分项、分部工程。裸体井巷工程中,基岩掘进为指定的分项工程。 ②掘进净宽0.5m以下的水沟分部工程,只检验水沟砌筑一个分项工程。水沟盖板分项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时的观感质量项目中检验。 2.0.3 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凡不能独立发挥能力,但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构成一个施工单元的工程,即为一个单位工程。煤矿 井巷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为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和平硐,巷道,硐室,通风安全设施,井下铺轨六类。具 体单位工程名称应执行《矿井建设单位工程统一名称表》的规定。 3 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 3.0.1 本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3.0.2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 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点为合格。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 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二、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 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 良。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3.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9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3.0.3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二、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项工程的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3.0.4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指定的单位工程要有观感质量评定,其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为合格。 注:指定的单位工程指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平硐、井底车场巷道、主要运输巷道、箕斗(或胶带)装载 硐室、井下主变电所硐室、主排水泵房硐室、暗井绞车房硐室及相应的井下铺轨工程。 二、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分部工程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指定的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其中指定的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完整。 3.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为优良。 3.0.5 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 评定其质量等级: 一、经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二、经处理后,不改变结构或未造成永久缺陷,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但不 应评定为优良。 三、经处理后,改变了原有结构规格,造成永久缺陷,但不影响安全使用,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但其所在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不应评定为优良。 四、经建设单位核查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进行加固补强,其质量等级可评定为合格。 4 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组织 4.0.1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分项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应在 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4.0.2 施工班组应对其操作的每道工序,每一作业循环作为一个检查点,按本标准附录A表A.2检查 点的测点要求,自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施工检查记录。 4.0.3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负责人(区、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质量检查员核定。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A表A.1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分项工程 在中间、竣工验收检验时,应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布置测点实查。不能实查的,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4.0.4 分部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工程处、矿)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建设单位(矿务局、矿)代 表核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B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格式。 4.0.5 单位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矿务局、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检验评定(也可由 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检验评定)。最后由质量监督部门或主管部门认证。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C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的格式。 指定的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人进行检验评定。观感 质量检验评定应采用本标准附录D表D.1、D.2、D.3、D.4的统一格式。 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项目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质量保证核查表的内容执行。 4.0.6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质量检验评定时,抽查质量检验结果如与分部工程检验评定结果等级不 一致,应分析原因,研究确定工程最终质量等级。 4.0.7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以有建设(含监理)单位(矿务局、矿)和施工单位(工程处、矿)双方代 表签字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为依据。 4.0.8 宜减少重复检验和破损性检验。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其他井巷工程破损性 检验不宜超过3处。 4.0.9 施工和检验人员应使用同一精度等级的测量器具和检测仪表,并按有关规定定期校对。常用的 检验工具见本标准附录F常用检验工具表。 5 掘进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本章适用于冲积层和基岩中井巷掘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5.1.2 本章的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 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提出的。 5.2 冲积层掘进工程 5.2.1 本节适用于立井、斜井、平硐在冲积层(含冻结和混凝土帷幕冲积层)中采用掘进和明槽开挖方 法的掘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Ⅰ)保证项目 5.2.2 立井、斜井、平硐的冲积层掘进及其临时支护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Ⅱ)基本项目 5.2.3 冲积层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 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表5.2.3 冲积层掘进规格偏差 5.2.4 斜井井口和平硐硐口部分采用明槽开挖时,明槽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2.4规定。 5.3 基岩掘进工程 5.3.1 本节适用于基岩(含煤层、矿层、冻结层和坚硬冲积层)采用钻爆法施工的井巷工程及设备基础、 水沟(沟槽)和采用掘进机掘进的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Ⅰ)保证项目 5.3.2 基岩爆破法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光面爆破的施工应符 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 对照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5.3.3 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 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Ⅱ)基本项目 5.3.4 普通法基岩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5.3.5 软岩(含破碎带)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高度 优良:不小于设计的巷道宽度、高度,超挖应符合表5.3.4的合格偏差。 检查数量:按本标准附录A表A.2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5.3.6 井巷掘进坡度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5.3.7 立井壁座(支撑圈)、巷道水沟(含管线沟槽)、硐室的设备基础掘进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3.7的规定。 5.4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 5.4.1 本节适用于无支护的各种井巷掘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Ⅰ)保证项目 5.4.2 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必须采用光面爆破方法,爆破图表齐全,爆破参数选择合理。光面爆破施工 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爆破图表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Ⅱ)基本项目 5.4.3 裸体井巷工程的掘进规格偏差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5.4.4 裸体井巷掘进坡度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5.4.5 裸体巷道掘进中光面爆破周边眼的眼痕率不应小于60%。 检查数量:按附录A表A.2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实测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5.5 天井、溜井掘进工程 5.5.1 本节适用于钻井法、吊罐法和爬罐法施工的天井、溜井基岩掘进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Ⅰ)保证项目 5.5.2 天井、溜井掘进工程必须保证上、下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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