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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MT/T 1078-2008 (MT/T1078-2008) | 中文名称 |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 英文名称 | Direct current power supply with intrinsically safe output for a coal mine | 行业 | 煤炭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D98 | 国际标准分类 | 73.100.99 | 字数估计 | 16,181 | 发布日期 | 2008-11-19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 起草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归口单位 | 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标准依据 | 国家安监总局公告2008年第23号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以下简称直流电源)。 |
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MT/T 1078-2008 英文名称: Direct current power supply with intrinsically safe output for a coal mine
备案号 :25344-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以下简称直流电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造用于本标准。
3 产晶分类
3.1 型号
产品型号应符合 MT/T 286 的规定。
3.2 分类
3.2.1 按防爆型式分为:
a)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b) 地面普通兼矿用本质安全型;
c) 矿用一般兼本质安全型;
d) 矿用浇封兼本质安全型。
3.2.2 按工作原理分为:
a) 线性直流电摞;
b) 开关型直流电源;
c) 复合型直流电摞(线性与开关复合型)。
3.2.3 按输出功能分为
a) 单路输出;
b) 多路输出。
3.2.4 按备用电池分为:
a) 具有备用电摞
b) 无备用电源。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直流电源应符合本标准和 MT/T 1004 、AQ 6201 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
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环境条件
4.2.1 直流电源一般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 z见表 1 ;
b) 湿度 z见表 1 ;
c) 大气压力 :80 kPa~106 kPa;
d) 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
4.2.2 直流电源应能承受表 2 规定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4.3 电源额定条件
4.4.1 交流额定输入电压
宜同时满足交流 127 V 和 220 V 输入,也可在 36 V 、 127 V 、 220 V 、 380 V、 660 V、 1 140 V 等中
选取。
4.4.2 最小输出电压
应能满足远端受电设备正常工作的需要,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4.3 慧定工作电捷
应能满足受电设备正常工作的需要,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4.4 周期与随机偏移(峰·峰值)
不大于 250 mV。
4.4.5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及转换时间
具有备用电池的直流电源,其备用电掠工作时间应不小于 2 h。其转换时间应不影响受电设备正
常工作,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5 主要功能
4.5.1 应具有输入、输出电源指示功能。
4.5.2 应具有限流、限压和短路保护功能,故障撤消后宜自动恢复。
4.5.3 具有备用电池的直流电源
a) 应具有备用电源指示
b) 应采用浮充充电方式,并具有防过充、过放保护。
4.6 结掏
4.6.1 紧固件应有防止自动松脱的措施。
4.6.2 金属零件应进行防锈、防蚀处理。
4.6.3 其他结构要求应符合 GB 3836.l~GB 3836.4 、GB 3836.9 、 GB 12173 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
规定。
4.7 外现
4.7.1 直流电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和变形;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和
脱落。
4.7.2 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和其他机械损伤。
4.7.3 开关、按键应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元松动,插接的活动部件应插接自如。
4.7.4 不同功能的指示灯应色彩分明,说明功能的符号文字及直流电源的所有标志应清晰端正、安装
牢固。
4.7.5 其他外观要求应符合 GB 3836.1 ~GB 3836.4 、 GB 3836.9 、GB 12173 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
规定。
4.8 外壳防护性能
外壳防护性能应符合 GB 3836.l~GB 3836.4 、 GB 3836.9 、 GB 12173 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
规定。
4.9 电气安全
4.9.1 直流电源带电回路与接地(或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表 4 的规定。测量部位应在相关标准
中明确规定。
4.9.2 直流电源应能承受历时 1 min 的交流 50 Hz 正弦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见表 4。试验期间泄
漏电流不大于 5 mA.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试验部位应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10 表面温度
防爆型直流电源应符合 GB 3836.1 ~GB 3836.4 、GB 3836.9 的有关规定。矿用一般型直流电源应
符合 GB 12173 的有关规定。
4.12 抗干扰性能
4.12.1 直流电源宜能通过 GB/T 17626.3-2006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1 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
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功能不得低于本标准要求。
4.12.2 直流电源宜能通过 GB/T 17626.4-1998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2 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试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功能不得低于本标准要求。
4.12.3 直流电源宜能通过 GB/T 17626.5-1999 规定的严酷等级为 1 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其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功能不得低于本标准要求。
4.13 可靠性
直流电源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宜不小于 1000 h 。
4.14 环境适应性
4.14.1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高温工作试验,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4.14.2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低温工作试验,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4.14.3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高温贮存试验,恢复后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
要求。
4.14.4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低温贮存试验萝恢复后其主要技术指挥、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
要求。
4.14.5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湿热试验,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电气安全和外现不得低于本标准的
要求。
4.14.6 直流电源应能通过振动试验,试验后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4.14.7 直流电摞应能通过冲击试验萝试验后其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和外观不得低于本挥准的
要求。
4.15 防爆性能
防爆型直流电源应符合 GB 3836.1 ~GB 3836.4 、GB 3836.9 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双重化或多重化
限流、限压和短路保护功能。
4.16 矿用-融型性能
矿用一般型性能应符合 GB 12173 的规定。
4.17 本安参数
4.17.1 最高输出电压 z应能满足本质安全防爆要求,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17.2 最大输出电流 z应能满足本质安全防爆要求,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17.3 最大外部电容 z应能满足本质安全防爆要求,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4.17.4 最大外部电感:应能满足本质安全防爆要求,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
a) 温度 :150C~35OC;
b) 相对湿度 :45%~75% ;
c) 大气压力 :86 kPa~106 kPa。
5.2 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功能试验
5.2.1 测量仪器和设备
5.2.1.1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一般要求
5.2.i.i.i 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翻量范围应保证所割指标的要求。
5.2.1.1.2 测量仪器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所测的特性。
5.2.1.2 主要测量仪器和设备
5.2.1.2.1 交流稳压器
a) 稳定度1%;
b) 波形失真:~5%;
c) 频率变化 :50 Hz 1 Hz。
5.2.1.2.2 电压表及电流表 z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级,推荐采用数字电压表和电流表。
5.2.1.2.3 模拟负载:调节此负载,能使直流电源输出试验所需的负载电流、最大输出电流及短路电
流等。
5.2.1.2.4 调压器 z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2.1.2.5 示波器、记忆示波器及视频毫伏表 z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2.2 试验线路
按图 1 连接试验设备,图中 SI 、马为单相开关。
固 1 试验线路
5.2.3 过验步囔
5.2.3.1 最小输出电压和额定工作电流
将源电压设置为规定的最小值,调节模拟负载,使负载电流由小逐步增大至额定值,测量直流电源
的输出电压,即为最小输出电压。
对于多路输出直流电源,其他各路应与被测一路同时加至额定值负载。
5.2.3.2 周期与随机偏移
将源电压分别设置为规定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测量负载电流为额定值和零值时的周期与髓机偏移
(PARD) ,取所测值中的最大值。
对于多路输出直流电源,其他各路应与被测一路同时加至额定值和零值负载。
5.2.3.3 输入、输出电露指示功能
在按 5.2.3.1 进行试验的过程中,观察直流电源的输入、输出指示是否正常。
5.2.3.4 限压功能
将直流电源的输出端开路,源电压由最小僵逐渐增大至最大值,观察直流电压表 V,其最大值即为
最大输出电压。试验应连续进行 5 次。
对于多路输出直流电源,其他各路输出均应为开路。
5.2.3.5 限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将源电压设置为规定的最大值,调节模拟负载,使负载电流逐步变大至输出短路,观察电流表 A,其
最大电流示值即为直流电摞的最大输出电流,最终示值为直流电源的短路电流。撤消过流和短路故障,
检查直流电源是否能自动恢复。试验应连续进行 5 次。
对于多路输出直流电源,其他各路输出均应为额定负载。
5.2.3.6 备用电源功能
保证备用电池充电完毕。将源电压设置为额定值,并调节模拟负载使负载电流为额定值。断开交
流电源,用示波器观察输出电压的波形是否间断,其间断时间即为转换时间。同时从备用电池投入起开
始计时,直至直流电源的输出电压小于最小输出电压停止计时,上述时间的 80%即为工作时间。
5.3 结构检查
采用目力和量具进行栓查。对与防爆和矿用一般型性能有关的零部件、元件及结构按 GB 3836.1.---,
GB 3836.4 、 GB 3836.9 和 GB 12173 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5.4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采用目力检查法。
5.5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
外亮防护性能试验按 GB 4208 的有关规定进行。
5.6 绝缘电阻测量
绝缘电阻测量按 MT 210 的有关规定进行。
5.7 工频耐压试验
工频耐压试验按 GB 3836.4 的有关规定进行。
5.8 表面温度测量
表面温度割量按 GB 3836.1 ~GB 3836.4 、GB 3836.9 和 GB 12173 中有关温度试验的规定进行。
5.9 工作稳定性试验
按图 1 连接试验设备。源电压设置为标称值,负载电流为额定值,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 48 h。每隔
24 h 测量主要技术指标和主要功能。
对多路直流电源,其他各路输出应与被测一路同时处于额定输出状态。
5.iû 抗干扰试验
抗干扰试验按 GB/T 17626.3-2006 、GB/T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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