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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MT/T 716-2019 (MT/T716-2019) | 中文名称 |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delivery requirements of steel wire ropes for coal mine hoisting | 行业 | 煤炭行业标准 (推荐) | 国际标准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MT/T 716-2005 | 标准依据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MT/T 716-2019: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
MT/T 716-2019 英文版: Technical delivery requirements of steel wire ropes for coal mine hois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 716-2019
代替 MT/T 716-2005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悬挂前检验的要求、检查与试验、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
量证明书及安全标志标识等。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包括:立井提升钢丝绳、斜井提升钢丝绳、悬挂吊盘用钢丝绳、用于运送人员的
倾斜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及倾斜元极绳绞车的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用的钢丝绳。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重要用途各种圆股钢丝绳、异形股钢丝绳及压实股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平衡用扁钢丝绳及密封钢丝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8 金属材料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 239.1 金属材料线材第 1 部分:单项扭转试验方法
GB/T 1839 钢产品镀镑层质量试验方法
GB/T 2104 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8358 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T 8706 钢丝绳术语、标记和分类
GB/T 8918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 8919 制绳用钢丝
GB/T 15030 剑麻钢丝绳芯
GB/T 21965 钢丝绳验收及缺陷术语
AQ 1043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YB/T 5343 制绳用钢丝
YB/T 5359 压实股钢丝绳
NB/SHIT 0387 钢丝绳用润滑脂
煤矿安全规程(2016 年版〉
3 钢丝绳材料
3.1 制绳用钢丝
制绳用钢丝应符合 GB/T 8919 中重要用途钢丝的规定,压实股钢丝绳钢丝应符合 YB/T 5343 中
重要用途钢丝的规定。
3.2 绳芯
3.2.1 纤维芯
纤维芯应符合 GB/T 15030 的规定或用黄麻、合成纤维及其他能符合要求的纤维制成。除需方另
有要求,纤维芯应用具有防腐、防锈性能的润滑油脂浸透。
3.2.2 钢芯
钢芯分为独立的钢丝绳芯[IWR 、IWRC ,IWRC(K)]、压实股平行捻钢丝绳芯[PWRC(K)]和钢丝
股芯CIWS 、 WSC)。对于压实股钢丝绳,如果需方没有特殊要求,由供方确定钢芯是否为压实股芯。
3.3 油脂
除非需方另有要求,钢丝绳表面应均匀连续地涂敷防锈润滑油脂。需方要求钢丝绳有增摩性能时,
钢丝绳应涂增摩油脂,不应有漏涂。
钢丝绳用油脂、麻芯脂应符合 NB/SH/T 0387 或其他有关要求的规定。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钢丝绳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1.2 钢丝绳应其有质量证明书,其中钢丝绳的要求应符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执行标准和要求的
规定。
4.1.3 新钢丝绳到货后应按本标准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备用。
4.1.4 存放时间超过 1 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应再次按本标准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1.5 各种用途的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实测的合格钢丝破断拉力总和与其所承受的最大静拉力
之比)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2 对钢丝绳的要求
4.2.1 直径
4.2.1.1 公称直径
公称直径应符合 GB/T 8918 、 YB/T 5359 的规定,否则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公称直径应在钢丝绳
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4.2.1.2 直径偏差和不圆度
直径偏差和不圆度见表 1 。
4.2.2 长度
4.2.2.1 公称长度
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所有试样都应包括在订货长度内。
4.2.2.2 实测长度
钢丝绳的实测长度在无负荷状态下允许与订货长度有如下偏差:
4.2.3 重量
4.2.3.1 参考重量
以 kg/100 m 为单位,应符合 GB/T 8918 和 YB/T 5359 的规定,否则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
中注明。
4.2.3.2 实测重量
以 kg/100 m 为单位,应不小于参考重量的 98%和不大于参考重量的 105% ,否则应经供、需双方商
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2.4 表面质量和捻制质量
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4.2.5 不松散性
钢丝绳应是不松散的〈多层股、四股扇形股及编结使用的钢丝绳除外〉。
4.2.6 伸长
在使用中的永久伸长应双方协议。
4.2.7 公称抗拉强度与破断拉力
4.2.7.1 公称抗拉强度
钢丝绳和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2.7.2 破断拉力
4.2.7.2.1 方法 1 ,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实测钢丝破断拉力总和应不低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与 GB/T 8918 中相应的最小钢丝破断拉力
总和与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的换算系数或与 YB/T 5359 力学性能表中相应的最小破断拉力总和的换
算系数的乘积。
注:钢丝绳的典型结构与 GB/T 8918 或 YB/T 5359 不一致时,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确认的最小钢丝破断拉力总和
执行。
4.2.7.2.2 方法 2,钢丝绳破断拉力
实测钢丝绳破断拉力应不低于 GB/T 8918 力学性能表或 YB/T 5359 力学性能表中与钢丝绳公称
抗拉强度相对应的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
注:钢丝绳公称直径、公称抗拉强度与 GB/T 8918 或 YB/T 5359 力学性能表不一致时,其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按
GB/T 8918 或 YB/T 5359 的方法计算;当钢丝绳的典型结构与 GB/T 8918 或 YB/T 5359 不一致、经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确认的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大于计算值时,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确认的钢丝绳最小破断拉力执行。
4.3 对拆股钢丝的要求
4.3.1 总则
从钢丝绳试样中拆取钢丝。钢丝的抗拉强度及钢丝破断拉力、反复弯曲和扭转按钢丝的公称抗拉
强度和公称直径考核。或相同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压实股钢丝绳用捻制前钢丝的公称直径〉以其实
测平均抗拉强度值下靠表 2 中的公称抗拉强度,作为该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考核钢丝各项试验结果。
当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与表 2 不一致时,以其为公称抗拉强度考核钢丝的抗拉强度。反复弯曲和
扭转按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下靠表 2 中的公称抗拉强度进行考核。
4.3.2 直径
4.3.2.1 公称直径
应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4.3.2.2 直径允许偏差
光面钢丝和 B 级镀镑、AB 级镀铮、A 级镀镑钢丝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4.3.3 抗拉强度及钢丝破断拉力
4.3.3.1 公称抗拉强度
4.3.3.2 强度允差
强度允差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4.3.3.3 钢丝破断拉力
对于压实股钢丝绳,相同直径钢丝的破断拉力应不低于该直径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 92% 。允许有
少数钢丝的实测破断拉力低于该直径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 92% ,而不低于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 75%,
计算结果按 GB/T 8170 规定修约到 1% ,这种少数钢丝为低值钢丝。
4.3.4 反复弯曲
直径大于或等于 0.50 mm 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对于压实股钢丝绳,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应符合表 6 的规定。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低
于表 6 规定而不低于表 6 规定的 75% ,计算结果按 GB/T 8170 规定修约成整数,这种少数钢丝为低值
钢丝。
4.3.7 打结拉伸
直径小于 0.50 mm 的钢丝以打结拉伸试验代替扭转和反复弯曲试验,打结拉力值应大于公称抗拉
强度对应拉力值的 50% 。
4.3.8 镀铸层
4.3.8.1 级别
镀镑层级别分为三个级别:B 级、AB 级和 A 级。
4.3.8.2 铸层重量
如果需方要求,镀铸钢丝还应进行镀钵质量试验(异型股除外〉。镀钵层重量应用单位表面积的镀
铮层平均重量表示,单位 g/m2 o 镀钵层重量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异形股除外〉。压实股钢丝绳应符合
表 11 的规定。
5 检查与试验
5.1 钢丝绳的检查与试验
5.1.1 直径的测量
5.1.2 长度的测量
钢丝绳长度测量方法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钢丝绳长度测量以米为单位,量具的精度应不低于士2.5% 。
5.1.3 重量的测量
以 kg 为单位测量钢丝绳总重量(包括卷轴、链钩和包装材料)。从总重量中减去卷轴、链钩和包装
材料的重量,除以钢丝绳的实测长度(以百米为单位),所得的商即为钢丝绳的实际单位重量,用 kg/100 m
表示。
钢丝绳总重量应用衡器测量。
5.1.4 外观检查
钢丝绳及其股外观,用手感和目测检查。
5.1.5 不松散性检查
将钢丝绳的一端解开相对称的两个股,约有两个捻距长,当这两个股重新恢复到原位后,不应自行
再散开(多层股、四股扇形股的钢丝绳除外)。检查确定为松散的钢丝绳为捻制质量不合格钢丝绳。
5.1.6 伸长的测量
钢丝绳伸长的测量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5.1.7 钢丝绳中钢丝破断拉力总和的测定
钢丝破断拉力总和是全部钢丝的实测破断拉力之和。
5.1.8 钢丝绳破断拉力试验
钢丝绳破断拉力按 GB/T 8358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 拆股钢丝试验
5.2.1 直径的测量
应在钢丝同一截面相互垂直方向上测得两个直径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作为钢丝的实测直径。
5.2.2 拉力试验
按 GB/T 228.1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3 反复弯曲试验
按 GB/T 238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4 扭转试验
按 GB/T 239.1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5 铸层重量试验
按 GB/T 1839 规定的方法进行。
5.2.6 合格条件
5.2.6.1 方法 1
5.2.6.1.1 圆股钢丝绳和异形股钢丝绳应满足下列条件:
a) 钢丝直径超过允许偏差值的钢丝数不得大于 3%;
b) 比抗拉强度下限低 50 MPa 的钢丝数不得大于 3%;
c) 低于最小弯曲值、最小扭转值(打结拉伸不合格)的钢丝数之和不得大于 5%;
cl) 所有上述不合格钢丝的总数不得大于 10%;
e) 抗拉强度、反复弯曲和扭转三项试验以不合格钢丝的总断面积与试验钢丝的总断面积之比计
算。用作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应小于 6% ;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应小
于 10%;
f) 镀钵层重量低于最小钵层重量的钢丝数不得大于 5% 。
同一根钢丝有多项不合格时,只按 1 根计算。镀钵层重量所计算的不合格钢丝数不足 1 根时,允许
有 1 根。
5.2.6.1.2 压实股钢丝绳应满足下列条件:
a) 低值钢丝根数不应超过表 9 的规定;
b) 钢丝破断拉力、反复弯曲和扭转三项试验允许的低值钢丝总数,以低值钢丝的总断面积与试
验钢丝的总断面积之比计算。用作升降人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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