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NB > 第35页 > NBSHT0174-2015
| 标准编号 | NB/SH/T 0174-2015 (NB/SH/T0174-2015) | | 中文名称 | 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检验 博士试验法 | | 英文名称 | Petroleum products and hydrocarbon solvents – Detection of thiols and other sulfur species - Doctor test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E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08 | | 字数估计 | 8,819 | | 发布日期 | 2015-10-27 | | 实施日期 | 2016-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H/T 0174-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4756; GB/T 6682-2008; GB/T 27867 | | 采用标准 | ISO 5275-2003,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6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12号(总第192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用博士试剂定性检测硫醇、硫化氢和元素硫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烃类溶剂和石油馏分(包括中间产物和产品)。本标准的初步试验还能检测到过氧化物和酚类物质的存在, 但过氧化物和酚类物质大于痕最的情况不适用。当二硫化碳含量过高(其硫含量质童分数大于0.4%)时会引起水相变暗对本试验产生干扰。 |
NB/SH/T 0174-2015: 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硫化物的检验 博士试验法
NB/SH/T 0174-2015 英文名称: Petroleum products and hydrocarbon solvents – Detection of thiols and other sulfur species - Doctor test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NB/ SH/T 0174-2015
代替 SH/T 0174-1992
石油产晶和短类溶剂中硫醇和其他
硫化物的检测 博士试验法
国家能源局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博士试剂定性检测硫醇、硫化氢和元素硫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烃类溶剂和石油馏分(包括中间产物和产品)。本标准的初步试验还能检测到过氧化物和酚类物质的存在,但过氧化物和酚类物质大于痕量的情况不适用。当二硫化碳含量过高(其硫含
量质量分数大于0.4%)时会引起水相变暗对本试验产生干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方法概要
振荡加有亚铅酸钠溶液的试样,并观察混合溶液,从外观来推断是否存在硫醇、硫化氢、元素硫或过氧化物。再通过添加硫磺粉,振荡并观察最终混合溶液外观的变化来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硫醇。
4方法应用
本标准是一种以硫醇浓度的检测临界值来确定通过或不通过的试验方法,其中检测临界值因不同待测试样而异。通常作为硫醇定量测定法的一种替代方法。
5试剂和材料
5.1 概述
除非另有规定,均应使用分析纯试剂。水应符合GB/T 6682—2008中三级水的要求。
5.2三水合乙酸铅(CH₃COO)₂Pb·3H₂O
分析纯,用于配制亚铅酸钠溶液。
5.3氢氧化钠(NaOH)
分析纯,用于配制质量分数为10%的氢氧化钠溶液。
5.4亚铅酸钠溶液(博士试剂)
5.4.1将25g三水合乙酸铅溶解于200mL水中,过滤并将滤液加到溶有60g氢氧化钠的100mL水溶液中。在沸水浴中加热此混合溶液30 min±5 min,冷却后用水稀释到1000mL。
5.4.2此溶液应贮存密闭容器中。如不澄清,使用前应进行过滤。
5.5氯化镉(CdCl₂)
分析纯。警告;氯化镉有毒,应按环境有毒废弃物处理。
5.6盐酸(HCI)
质量分数约为36%。
5.7氯化镉溶液
5.7.1将100g氯化镉溶解于水中,加入10mL盐酸,然后稀释到1000mL。
5.7.2常规分析可以用50g/L的碳酸氢钠水溶液来代替氯化镉溶液。但是由于碳酸氢钠与硫化氢反应产物硫化钠为无色,所以需用乙酸铅试纸来验证是否除去了硫化氢。
5.8硫磺(升华硫)
升华、干燥的硫磺粉。应贮存于密闭容器中。
5.9 碘化钾溶液(KI)
将1g碘化钾溶于10mL水中,配制成100g/L的碘化钾溶液,应每天使用前制备。
5.10乙酸溶液(CH,COOH)
将1mL冰醋酸溶于10mL水中,配制成100g/L的乙酸溶液,应每天使用前制备。
5.11 淀粉溶液
将0.05g淀粉溶于10mL水中,配制成5g/L的淀粉溶液,应每天使用前制备。
5.12碳酸氢钠(NaHCO₃)
分析纯,用于配制50g/L的碳酸氢钠溶液。
5.13乙酸铅试纸
6仪器
6.1 混合量筒:玻璃、具塞,容量为50mL,用于试验过程中混合溶液。
6.2量筒:玻璃,容量分别为5mL和10mL,用于量取试剂。
6.3分液漏斗:玻璃、具塞,容量为50mL。
7 样品和取样
7.1 除非另有规定,取样应按照GB/T 4756或GB/T27867的规定,用于分析的待测样品应有代表性。
7.2试验前应彻底振荡使样品充分混合,在室温下如果样品的蒸气压超过30 kPa,为保证安全应经常释放压力:
8 试验步骤
8.1 初步试验
8.1.1 酚类物质——如果怀疑被测试样中含有用作氧化抑制剂的酚类物质,可能会干扰试验结果的水相颜色,可用混合量筒(6.1)取10mL试样加入5mL质量分数为10%氢氧化钠溶液(5.3),剧烈振荡混合量筒15 s。然后观察其显色情况,如未出现有意义的显色,则按8.1.2的规定继续试验。若出现有意义的显色,则停止试验。
注:任何深于浅黄色的显色都是有意义的显色。如果产生黄色,依据显色情况表1中第4种可能会有修改。
8.1.2硫化物和过氧化物——将10mL试样和5mL亚铅酸钠溶液(5.4)置于混合量筒(6.1)中,剧烈振荡混合量筒15s。然后观察混合溶液,按表1的规定进行判断。
8.2 过氧化物
重新取10mL试样置于混合量筒(6.1)中,加入2mL碘化钾溶液(5.9)、几滴乙酸溶液
(5.10)和几滴淀粉溶液(5.11)。剧烈振荡混合量筒15 s,待混合溶液澄清后观察水层颜色。如果水层出现蓝色,证明存在足以使试验结果无效的过氧化物。
8.3硫化氢
8.3.1 如果执行完8.1.2步骤后形成黑色沉淀,用分液漏斗(6.3)重新取20mL试样,加入1mL氯
化镉溶液(5.7),并剧烈振荡15s。待分层稳定后,慢慢倒出10mL非水层置于混合量筒(6.1)中,
重复8.1.2的操作步骤。如果经第一次洗涤后无黑色沉淀,将洗涤后的试样加入亚铅酸钠溶液(5.4),
继续进行8.4条操作步骤;如果还有黑色沉淀,则取出分液漏斗中的水层,再加入0.5 mL.氯化镉溶液
(5.7),进行重复洗涤和试验。如果使用碳酸氢钠溶液脱除硫化氢具体要求详见5.7.2。
8.3.2通常经过两次洗涤后试样不会再生成黑色沉淀,如仍有沉淀生成,则应继续进行硫化氢的脱洗步骤,直至试样不再生成黑色沉淀为止。但要保证试样的最终体积大于10mL,能够按照8.1.2和8.4条的操作步骤完成试验。
8.4硫醇
向按照8.1.2或8.3条得到的试样和亚铅酸钠的混合溶液中加入少量硫磺(5.8),加入的量不要太多,刚好能覆盖试样和亚铅酸钠混合溶液的界面即可。剧烈振荡混合量筒15 s,静置60 s±5 s。观察混合溶液有无褐色或黑色沉淀。如果形成沉淀,则认为存在高于本标准硫醇检测临界值的硫醇。
9结果表示
9.1如果按8.1.1步骤确定存在干扰物质试验不能继续进行,则报告为“试验无效——存在干扰物质"。
9.2如果按8.2条步骤确定存在过氧化物,则报告为“试验无效——存在过氧化物”。
9.3如果按8.1.2规定进行试验后,试样和亚铅酸钠溶液混合振荡后立即出现黑色沉淀的,则报告为“不通过(阳性)——存在硫化氢”。如果脱除硫化氢后,按照8.4条的规定加入硫磺后产生黑色或褐色沉淀,则报告为“阳性(不通过)——存在硫化氢和硫醇”。
9.4如果按8.1.2的规定,试样和亚铅酸钠混合溶液振荡后变成乳白色,然后颜色逐渐变深,则报告为"阳性(不通过)——存在硫醇和/或元素硫"。
9.5如果按8.1.2的规定,试样和亚铅酸钠混合溶液振荡后变成乳白色,且按8.4条的规定加入硫磺后混合溶液内形成褐色或黑色沉淀,则报告为“阳性(不通过)——存在硫醇”。
9.6如果按8.1.2的规定,试样和亚铅酸钠混合溶液振荡后无沉淀、颜色不发生变化或只是变成浅黄
色,且按照8.4条的规定加入硫磺后混合溶液不产生沉淀,则报告为“阴性(通过)”;如混合溶液产生沉淀则报告为“阳性(不通过)——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