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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290-2019 (NB/T10290-2019) | | 中文名称 |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 | 英文名称 | (Electronic switch with centralized control)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20.40 | | 字数估计 | 10,180 |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290-2019: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NB/T 10290-2019 英文名称: (Electronic switch with centralized control)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惠州祺瑞电工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美的贵雅照明有限公司、
天基电气(深圳)有限公司、飞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广东红
禾朗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涛、蔡军、王鹤、谢先群、郑伟、周先才、何均匀、李细琴、田涛。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应急照明系统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这些电子开关的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
注:相关电子开关的例子:人体感应开关、声光控开关、触摸延时开关等。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在下列使用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额定电压的:85%~110%。
--使用环境温度:-20 ℃~45 ℃。
--使用环境湿度: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915.1-2014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6915.2-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2-1部分:电子开关的特殊要求
JB/T 8593 电器附件用面板、调整板和安装盒尺寸要求
JB/T 1189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开关 性能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915.2-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
4.1 按起动方式分类:
--触摸开关;
--接近开关;
--光控开关;
--声控开关;
--人体红外感应开关;
--多普勒效应开关;
--其它外部感应开关。
4.2 按是否延时分类:
--延时开关;
--非延时开关。
4.3 按集中总控的结构分类:
--“方案一”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方案二”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方案三”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4.4 按是否需要接入中性线分类:
--两线制;
--三线制。
5 结构类型
5.1 集中总控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实现
5.1.1 “方案一”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实现方法
主回路开关元件采用单刀双掷继电器的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其公共端与负载相连,另外两端分
别与“L端”及“应急电源端子”相连,在控制电路的控制下,负载端通过继电器动触点在“L端”及“应
急电源端子”之间切换。(实施集中总控时,应急电源端子被接入与原供电电源(L端)相同的电源相
线,集中总控线被作为负载电源相线使用,与原供电电源(L端)一同保障相应负载的持续开启(此时
无论动触点停在“L端”还是“应急电源端子”负载都将持续开启)。
“方案一”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连接示意图见图1。
5.1.2 “方案二“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实现方法
此类电子开关,负载仅由电源(L端)供电,在实施应急集控时,虽然应急电源端子被接入电源相
线,但集中总控线只被作为信号线使用,电子开关检测到应急电源端子接入相线后,会通过控制电路开
启主回路,从而实现集中应急开启。
此类型开关不适用消防场所。
“方案二”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连接示意图见图2。
5.1.3 “方案三“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实现方法
除5.1.1和5.1.2中规定,其它集中总控的实现方式为“方案三”。
此类型开关不适用消防场所。
6 技术要求
在本标准中,除另有规定者外,凡用“电压”或“电流”一词之处均指其r.m.s值(方均根值);凡
用“功率”者或类似的词均指其有功功率。
6.1 安全要求
电子开关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 16915.2-2012的规定。
6.2 尺寸
电子开关的面板和安装盒尺寸应符合JB/T 8593或制造商声明的规定。
6.3 性能要求
6.3.1 概述
电子开关性能应符合 JB/T 11899的要求。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除了满足以上电子开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满足6.3.2和6.3.3的特殊要
求。
6.3.2 “方案一”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当应急照明系统启动,“L端”和“应急电源端子”接入电源时,除非主回路的开关元件发生永久
性断路(烧毁),电子开关应能正常接通用电电路(不受电压高低以及电子电路是否正常工作的影响)。
6.3.3 “方案二”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
当应急照明系统启动,“L端”和“应急电源端子”接入电压符合电子开关使用条件的电源时,正
常工作的电子开关能通过控制电路接通用电电路,对于B类开关因电压不足或控制电路发生损坏导致集
中总控失效是允许的。
6.4 接线容错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当应急电源端子与火线L端之间接入不同相线(线电压)的情况下,电子开
关不能出现影响安全的损坏。
6.5 应急电源端子兼容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当应急电源端子与零线N之间并联任何负载,电子开关应能正常工作。
6.6 集中总控规模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电子开关,在应急电源端子连接上集中总控线后,当该集中总控线同时并接不超
过2 000 W阻性负载,或不超过500 W容性负载,或不超过500 W感性负载时,该电子开关应能正常工作。
连接示意图见图4。
阻性负载指钨丝灯负载。
6.7 标志
除了其它标准规定的标志外,对于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集中总控端子应有识别标记“C”;对
于“方案二”和“方案三”可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产品最小包装上应有警示标贴“此类型开关不适用
消防场所”的标识。
7 试验方法
7.1 概述
集中总控的电子开关除了满足电子开关相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和要求外,还应满足 7.2、7.3的
特殊要求。
试验负载需满足GB/T 16915.1-2014中19.2的要求。
7.2 接线容错试验
L端与C端之间接入不同相线(线电压)的情况下,电子开关应正常工作。用三个新的样品进行试验,
方法如下:
准备:试样按正常使用方法安装,并连接额定功率的负载,电子开关的C端与零线之间分别并接2 000
W阻性负载、500 W容性负载、500 W感性负载,包括样品开关在内的所有负载通过一个开关SC与电源的
另一相线连接,通过闭合开关SC,可以在L端与C端之间施加线电压,SC初始状态为断开。
以下针对电子开关起始状态为断开进行试验:
电子开关起始状态为断开状态(负载熄灭);
a) 对受试样品进行起控操作,开启负载;
b) 闭合 SC并持续 120 min,在试验期间施加开启及断开操作 10次,这些操作应平均分布在整个
试验期间;
c) 断开 SC控制开关。
整个试验期间电子开关不能出现影响安全的损坏,电子开关表面温升应符合JB/T 11899的要求。
接线容错试验连接示意图见图5。
7.3 集中总控规模及应急电源端子兼容性试验
针对方案一开关,用三个新的样品进行试验,方法如下:
试样按正常使用方法安装,并连接额定功率的负载,三个产品的应急电源端子与零线之间,分别并
接2 000 W阻性负载、500 W容性负载、500 W感性负载,电子开关应能正常工作并达到5 000次的寿命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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