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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04-2019 (NB/T10304-2019) | | 中文名称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用双金属片式热保护器 | | 英文名称 | (Bimetallic sheet thermal protector for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 ballast)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2 | | 国际标准分类 | 97.120 | | 字数估计 | 13,187 |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04-2019: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用双金属片式热保护器
NB/T 10304-2019 英文名称: (Bimetallic sheet thermal protector for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 ballast)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用双金属片式热保护器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用双金属片式热保护器(以下简称热保护器)的
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50 Hz或60 Hz,额定电压600 V及以下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用双金属片式热保护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14536.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外观、尺寸要求:安装尺寸及产品标志清晰,内容符合制造厂相关文件要求。
5.1.2 金属零件,不得有裂纹及镀层脱落现象,绝缘材料不得有气泡、裂纹、无明显斑痕和破损等现
象。
5.1.3 对安装方式有规定或热保护器性能受到安装条件影响的,应在产品文件中明确规定安装条件或
与使用方协议确定安装条件。
5.1.4 对有浸漆过程防漏要求时,应能保证其良好的防漏能力,必要时应与使用方协议验证方法,比
如与镇流器一起进行浸漆处理。
5.1.5 引出部件的结构(导线、端子、焊接片等)应能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载流能力,并能承受相应
的机械应力,其要求与使用方协议确定。
5.1.6 热保护器绝缘材料应能承受如下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要求:
a) 耐热:热保护器最高工作环境温度 Tmax+40℃的球压试验;
注:陶瓷材料不进行本试验。
b) 耐燃:650℃±10℃灼热丝顶端的试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 30s±1s;
c) 耐漏电起痕:PTI不小于 175 V。
5.2 性能要求
5.2.1 动作温度
热保护器动作温度在60℃~150℃之间每5℃一档,其动作温度的允许偏差为±5℃。
5.2.2 复位温度
热保护器的通断温度差应在制造商声明的范围内,优选(5~25)K、(10~40)K。
注:可根据用户需要设定其它的动作温度、复位温度及其偏差。
5.2.3 电流-温度特性
热保护器制造商应以图表或曲线的形式反映热保护器的电流-温度特性的资料,其要求由制造商与
用户协议确定。
5.2.4 内电阻
一般情况下热保护器产品两引出部件间的内电阻应不大于50 mΩ。
注:可根据产品结构特点与顾客设定其它的内阻值。
5.2.5 绝缘电阻
热保护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热保护器在触头热分断状态下,两引出部件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 MΩ;
b) 热保护器引出部件与外壳绝缘层表面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 MΩ。
5.2.6 电气强度
在热保护器绝缘或断开处应能经受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按表1、表2中的试验电压(有
效值)历时1min无闪络和击穿现象,试验时其泄漏电流脱扣值设定不得超过10 mA。
5.2.7 过载
热保护器在额定电压、功率因数为0.4~0.5条件下,通以4倍的额定电流通断1 000周期,试验后其
动作温度变化不超过初始值的±5K。
5.2.8 耐久性
热保护器在额定电压、功率因数为0.4~0.5条件下,通以2倍的额定电流通断10 000周期,试验后
应满足:
a) 动作温度变化不超过初始值的±5K;
b) 电气强度符合 5.2.6的规定;
c) 触头不得误动作;
d) 触头不发生熔焊。
5.2.9 限定短路性能
热保护器应承受预期电流为200 A的限定短路性能试验,而不引发着火危险,允许热保护器触头熔
焊或破碎。
5.2.10 耐高温性能
热保护器应能经受150℃持续时间96 h的高温试验要求,试验后热保护器动作温度的变化不超过初
始值的±5K。
5.2.11 耐温度变化性能
热保护器在严酷等级按60℃持续时间4 h和低温-40℃持续时间2 h温度变化要求循环10周期,试验后
动作温度的变化不超过初始值的±5K。
5.2.12 耐振动性能
热保护器应能承受振动频率50 Hz、振幅0.35mm,历时30min的定频试验,试验后其动作温度的变化
不超过初始值±5K。
5.2.13 耐冲击性能
热保护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50 gn±7.5 gn,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1ms的后峰锯齿半正弦波加
速度冲击试验,试验后其动作温度的变化不超过初始值±5K。
5.2.14 耐湿热性能
热保护器应能承严酷等级按GB/T 2423.3-2016中的温度25℃±2℃,相对湿度91%~95%,持续时
间7 d的耐湿热试验,试验后在触头热分断状态下,引出部件与外壳绝缘层表面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 M
Ω,并能承受5.2.6电气强度性能试验,试验电压降至原有的80%。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 10℃~30℃,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变化应不超过 10℃;
b) 试验仪器、仪表的精度:出厂检验不低于 1.0级,型式试验不低于 0.5级;
c) 湿度要求:相对湿度 45%~75%;
d) 测温仪表精度:出厂检验不低于 0.5℃,型式试验不低于 0.2℃。
6.2 一般项检查
6.2.1 外观、尺寸检查
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检查尺寸、目视检查外观是否符合5.1.1和5.1.2条的规定。
6.2.2 绝缘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验
绝缘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验按5.1.6和GB/T 14536.1-2008中的第21章规定进行试验。
注:必要时用塑料样块进行绝缘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验。
6.3 性能试验
6.3.1 动作温度试验
将热保护器置于强对流的干燥箱内进行试验。
测量方法采用热电偶或温度计,热电偶或温度计应置于热保护器试样上或尽可能靠近热保护器。
在试验中升高空气温度,在空气温度大约低于动作温度下限温度10K时的温度变化率不超过1 K/min
至热保护器动作,检查动作温度是否符合5.2.1的规定。
用指示灯或其他的方法指示通断状态,允许通过热保护器的电流不超过0.01 A。
6.3.2 复位温度试验
对于自动复位式热保护器采用6.3.1规定的方法进行复位温度试验,降低空气温度,在大约高于复
位温度上限温度10K时的温度变化率不超过1K/min至热保护器复位时,检查复位温度是否符合5.2.2的规
定。
6.3.3 电流-温度特性试验
将热保护器置于温度波动为±2℃相对静止的空气中进行试验。
在试验中,让其环境温度保持在低于断开温度的任意温度点上,并通以该温度下热保护器的不动作
电流,持续1h,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规定。
6.3.4 内电阻试验
用电阻测量仪测量热保护器两引出部件间的电阻,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4的规定。
6.3.5 绝缘电阻试验
按下列方法用 500 V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检测热保护器绝缘电阻,检查结果是否符合 5.2.5的规定。
触点间的绝缘电阻性能试验,应将热保护器置于大约高于试品断开温度上限温度 10K 的空气介质
中,在触头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热保护器引出部件与外壳绝缘表层之间的绝缘电阻性能试验在室温下进行。
6.3.6 电气强度试验
电气强度性能试验,其试验电源容量不小于0.5 kVA,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其最大泄
漏电流脱扣值设定为10 mA。
在5.2.6所述部位从二分之一试验电压开始,逐步升至规定值,持续1 min观察是否有击穿或闪络现
象。
注1:两触头间的电气强度性能试验,是将热保护器置于大约高于试品断开温度上限温度 10 K 的空气介质中,在触
头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注2:载流部件与绝缘件外表层之间的电气强度性能试验在室温下进行。
注3:出厂检验允许提高试验电压 20%,缩短施压时间为 1 s。
6.3.7 过载试验
将热保护器产品接入额定电压,功率因素为0.4~0.5的电路中,通以4倍的额定电流,其电流的允
差为±5%,操作频率(接通-分断-接通时间)5周期/min~7周期/min,周期率依赖于控制周围的介质
温度,如此循环1 000周期后,查看结果是否符合5.2.7的规定。
6.3.8 耐久性试验
将热保护器产品接入额定电压、功率因素为0.4~0.5的电路中,通以2倍的额定电流,其电流允差
为±5%的电路中,操作频率(接通-分断-接通时间)5周期/min~7周期/min,周期率依赖于控制周围
的介质温度,如此循环10 000周期后,查看结果是否符合5.2.8的规定。
6.3.9 限定短路性能试验
将热保护器与20 A快速熔断体串联(该熔断器通40 A电流时12 s内不得断开),用脱脂棉絮包绕热
保护器的外壳后,接入200 A的预期电流、功率因数为0.9~1.0的电路中,试验期间允许热保护器重复
动作,试验应进行至热保护器永久断开回路或熔断体熔断为止,查看结果是否符合5.2.9的规定。
6.3.10 耐高温性能试验
将热保护器放入150℃±3℃测试箱内,并保持96 h后,取出在室温中保持1 h后进行动作温度测试,
查看结果是否符合5.2.10的规定。
6.3.11 耐温度变化性能试验
将热保护器置于-40℃±3℃环境下,保持2 h取出置于空气中保持30 min,再置于温度为60℃±3℃
干燥箱内,保持4 h后取出置于环境温度下保持30 min,如此循环10个周期后进行动作温度测试,检查结
果是否符合5.2.11的规定。
6.3.12 耐振动性能试验
将热保护器固定在试验台上,分别在X、Y、Z 3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按5.2.12的要求在每个方向上
进行10 min的振动试验,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12的规定。
6.3.13 耐冲击性能试验
将热保护器固定在试验台上,分别在X、Y、Z 3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按5.2.13的要求在每个方向上
连续施加3次冲击,共18次的冲击试验,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13的规定。
6.3.14 耐湿热性能试验
本试验采用Cab试验方法,有关试验箱的要求见GB/T 2423.3-2016第2部分试验方法,按5.2.14规
定的严酷等级及GB/T 2423.3-2006中第7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14的规定。
关于试品检测,在试验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引出部位与绝缘外表层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试验,此时
为正常大气压条件下,并避免在试品上有凝露出现。
在1 h~2 h内再将试品置于高于断开温度上限温度10K空气介质中,且在触头断开的情况下,先用500
V兆欧表测引出部件间绝缘电阻,然后再进行引出部件间的电气强度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2种。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适用情况
热保护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e) 产品标准更新换版且内容有重大变化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规则
用作型式检验的热保护器,应是主要制造工艺装备齐全的正式试品,每个试验项目应不少于3个试
样,所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才被认为热保护器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应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包括
改进技术、工艺、工装等,重新进行直到型式检验合格为止。
7.2.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分为3组,每组3个试样,详见表3。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分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二种。
7.3.2 全数检验
7.3.2.1 全数检验规则
全数检验作为热保护器生产的工序,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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