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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NB/T 47013.4-2015 (NB/T47013.4-2015) | 中文名称 |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 英文名称 |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pressure equipments - Part 4: Magnetic particle testing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中标分类 | H26 | 字数估计 | 22,268 | 发布日期 | 2015-04-02 | 实施日期 | 2015-09-01 | 旧标准 (被替代) | JB/T 4730.4-2005 | 标准依据 | 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3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6号(总第186号) |
NB/T 47013.4-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 47013.4-2015 英文名称: Nondestructive testing of pressure equipments - Part 4: Magnetic particle tes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代替 JB/T 4730.4-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
国家能源局发布
1 范围
1.1 NB/T 47013的本部分规定了承压设备焊缝及其原材料、机加工部件磁粉检测方法及质量分级要求。
1.2 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管件和锻件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以及铁磁性材料对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1.3 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磁粉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检测人员
4.1.1 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满足NB/T 47013.1的有关规定。
4.1.2 磁粉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小数)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
录值为1.0),测试方法应符合GB 11533的规定;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4.2磁粉检测程序
磁粉检测程序如下:
a)预处理;
b)磁化:
c) 施加磁粉或磁悬液;
d)磁痕的观察与记录
e)缺陷评级:
f)退磁;
g)后处理。
4.3 检测工艺文件
4.3.1 检测工艺文件包括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
4.3.2工艺规程除满足NB/T 47013.1的要求外,还应规定下列相关因素的具体范围或要求;当相关因素的一项或几项发生变化并超出规定时,应重新编制或修订工艺过程。
a) 被检测对象(形状、尺寸、材质等);
b)磁化方法;
c) 检测用仪器设备;
d)磁化电流类型及其参数;
e) 表面状态;
f) 磁粉(类型、颜色、供应商);
g)磁粉施加方法;
h)最低光照强度;
i) 非导电表面反差增强剂(使用时);
i) 黑光辐照度(使用时)。
4.3.3 应根据工艺规程的内容和被检工件的检测要求编制操作指导书,其内容除满足NB/T 47013.1的要求外,至少还应包括:
a) 检测区域和表面要求;
b)检测环境要求;
c)检测技术要求:灵敏度试片显示,磁化方法,磁化规范,磁化时间等:
d)磁粉或磁悬液的施加方法;
e)磁痕观察条件;
f) 退磁要求。
4.3.4 操作指导书在首次应用前应采用标准试件进行工艺验证,以确认是否能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4.4 安全要求
4.4.1 电流短路引起的电击或在所用相对较低电压下的大电流引起的灼伤。
4.4.2 使用荧光磁粉检测时,黑光灯激发的黑光对眼睛和皮肤产生的有害影响。
4.4.3 使用或去除多余磁粉时,尤其是干磁粉,其悬浮的颗粒物等被吸入或进入眼睛、耳朵导致的伤害。
4.4.4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有毒磁粉等材料引起的有害影响。
4.4.5 易燃易爆的场合使用通电法和触头法引发的火灾。
4.5 设备和器材
4.5.1 设备
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 8290的规定。
4.5.2 提升力
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包括整流电)磁轭或永久性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小
于等于0.5mm)。
4.5.3 断电相位控制器
采用剩磁法检测时,交流探伤机应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4.5.4黑光灯
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的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辐照强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μW/cm²,其波长应为315nm~400nm,峰值波长约为365nm。黑光源应符合GB/T 5097的规定。
4.5.5 黑光辐光照度计
黑光辐光照度计用于测量黑光的辐照度,其测量的波长范围应至少在315nm~400nm的内,峰值波长约为365nm。
4.5.6 光照度计
光照度计用于测量被检工件表面的可见光照度。
4.5.7 退磁装置
退磁装置应能保证工件退磁后表面剩磁小于或等于0.3mT(240A/m),
4.5.8 辅助器材
一般包括下列器材:
a) 磁场强度计;
b)Al型、C型、D型和M1型试片、标准试块和磁场指示器;
c) 磁悬液浓度沉淀管;
d)2倍~10倍放大镜;
e) 通电时间定时器:
f) 快速断电试验器;
g)电流表。
4.6 磁粉、载体及磁悬液
4.6.1 磁粉
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非荧光磁粉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磁粉粒度和性能等其他要求应符合JB/T 6063的规定。
4.6.2 载体
湿法应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若以水为载体时,应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油基载体的运动粘度在38℃时小于或等于3.0mm²/s,最低使用温度下
小于或等于5.0mm²/s,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无活性和无异味。
4.6.3 磁悬液
磁悬液浓度应根据磁粉种类、粒度、施加方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的搅拌。
4.7 标准试件
4.7.1 标准试片
4.7.1.1 标准试片主要用于检验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显示被检工件表面具有足够的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标准试片有A1型、C型、D型和M1型,其规格、尺寸和图形见表2。A1型、C型和D型标准试片应符合GB/T 23907的规定。
4.7.1.2磁粉检测时一般应选用A1:30/100型标准试片。当检测焊缝坡口等狭小部位,由于尺寸关系,A1型标准试片使用不便时,一般可选用C:15/50型标准试片。为了更准确地推断出被检工件表面的磁化状态,当用户需要或技术文件有规定时,可选用D型或M1型标准试片。
4.7.1.3 标准试片适用于连续磁化法,其使用要求如下:
a)标准试片表面有锈蚀、褶折或磁特性发生改变时不得继续使用;
b)试片使用前,应用溶剂清洗防锈油,如果工件表面贴试片处凹凸不平,应打磨平,并除去油污。
c)使用时,应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并保持与被检工件有良好的接触。为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并注意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的人工缺陷;
d)试片使用后,可用溶剂清洗并擦干,干燥后涂上防锈油,放回原装片袋保存;
e) 标准试片使用时,所采用的磁粉检测技术和工艺规程,应与实际应用的一致。
4.7.2 磁场指示器
磁场指示器是一种用于表示被检工件表面磁场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一种粗略的校验工具,但不能作为磁场强度及其分布的定量指示。其几何尺寸见图1。
4.7.3 中心导体磁化方法标准试块
中心导体磁化方法标准试块应符合GB/T 23906的规定。
4.8 磁化电流类型及其选用
4.8.1 电流类型
磁粉检测常用的电流类型有:交流、整流电流(全波整流、半波整流)和直流。
4.8.2 电流值
磁化规范要求的交流磁化电流值为有效值,整流电流值为平均值。磁化电流的波形、电流表指示及换算关系参见附录A。
4.9 磁化方向
磁化方向包括纵向磁化、周向磁化和复合磁化。
4.9.1 纵向磁化
4.9.3 复合磁化
复合磁化法包括交叉磁轭法(见图7)、交叉线圈法和直流线圈与交流磁轭组合等多种方法。
4.9.4 焊缝的典型磁化方法磁轭法、触头法、绕电缆法和交叉磁轭法等典型磁化方法参见附录B.
4.10 磁化规范
4.10.1 磁场强度
磁场强度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a) 用磁化电流表征的磁场强度按4.10.6.3~4.10.6.5所给出的公式计算
b)利用材料的磁特性曲线,确定合适的磁场强度,
c)用磁场强度计测量施加在工件表面的切线磁场强度。连续法检测时应达到2.4k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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