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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QB 402-2009 (Q/BQB402-2009) | | 中文名称 | 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 | 英文名称 | Cold-rolled carbon steel and steel strip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6,638 |
Q/BQB 402-2009: 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Q/BQB 402-2009 英文名称: Cold-rolled carbon steel and steel strip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代替 Q/BQB 402-2003、BZJ 491-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碳素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检验和
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 0.17mm~3.5mm 的冷连轧碳素钢板
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0.1-2004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第 1部分:试验方法(A、B、C、D、
E、F、G、H、K、N、T标尺)
GB/T 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523-2008 冷轧金属薄板(带)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 1部分: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
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
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 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
烧后红外吸收法
Q/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Q/BQB 401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区分应符合表 1的规定。
3.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 2的规定。
3.3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区分应符合表 3的规定。
3.4 钢板及钢带按热处理种类区分应符合表 4的规定。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产品标准号
c) 牌号
d) 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f) 热处理种类
g) 表面结构
h) 表面质量级别
i) 包装方式
j) 用途
k) 其他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热处理种类、表面结构、表面质量级别、边缘
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热处理种类为退火及平整、表
面结构为麻面、FB级表面质量的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401的规定,其中 SPCC的厚
度、不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401中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260MPa时的相应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化学成分
6.1.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5的规定。
a 允许添加其它合金元素。
6.1.2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的规定。
6.1.3 当生产 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时,表 5中规定的化学成分不适用。
6.2 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6.3 交货状态
6.3.1 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供货,热处理种类应符合表 4的规定。
6.3.2 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
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个月内,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根据
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6.4 力学性能
6.4.1 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6的规定。
6.4.2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
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
使用
6.4.3 硬度
对于 1/8硬质、1/4硬质及硬质的钢板及钢带,其硬度(HRB或 HV)应符合表 7的规定。
6.5 弯曲试验
6.5.1 钢板及钢带应按表 8 的规定的弯心直径进行弯曲试验。弯曲试验后,试样外表面不
得出现肉眼可见裂纹。仲裁时弯曲试样宽度(b)为 20mm。
6.5.2 对于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如供方能保证其弯曲性能,可不进行该试验。
6.6 拉伸应变痕
室温储存条件下,对于表面质量级别为 FC和 FD,并以退火及平整状态交货的钢板及钢带,
拉伸应变痕应符合表 9的规定。
6.7 表面质量
6.7.1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结疤、裂纹、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
层。
6.7.2 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10的规定。
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 6%。
6.8 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 Ra 按 0.6μm<Ra≤1.9μm 控制,表面结构为光亮
表面(B)时,平均粗糙度 Ra按 Ra≤0.9μm控制。
7 检验和试验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r值是在 15%应变时计算得到的,当均匀延伸小于 15%时,按均匀延伸结束时的应变
值进行计算。
7.4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 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
同热处理制度的钢板及钢带组成。
7.5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和取样方向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7.6 对于拉伸、塑性应变比(r 值)、硬度和弯曲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
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
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
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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