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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Q/BQB 610-2023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Q/BQB 6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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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610-2023 英文版 349 Q/BQB 610-2023 [PDF]天数 <=3 结构用厚钢板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Q/BQB 610-2023 (Q/BQB610-2023)
中文名称 结构用厚钢板
英文名称 Steel plates for structure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中标分类 QBQ
字数估计 10,167
发布日期 2023-04-09
实施日期 2023-07-01

Q/BQB 610-2023: 结构用厚钢板 Q/BQB 610-2023 英文名称: Steel plates for structure 代替Q/BQB 610-2018 结构用厚钢板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参照 JIS G3101:2020 和 EN10025-2:2019,并结合宝钢实际情况制定。 本文件代替 Q/BQB 610-2018《结构用厚钢板》,与 Q/BQB 610-2018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 GB/T 228.1 的年号,更改了 GB/T 2975 的年号; --增加了第 3 章“术语和定义”; --更改了 GB/T 228.1 中 P14 试样为 P17 试样。 本文件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610-2004,Q/BQB 610-2009,Q/BQB 610-2013, Q/BQB 610-2018。 结构用厚钢板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结构用厚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和检验、标志及检验文件等。本文件适 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结构用厚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适用部分)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201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Q/BQB 600 厚钢板一般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一般技术要求 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按本文件供货的钢板应符合 Q/BQB 600 的相应要求。 5 分类和代号 钢板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 1 所示。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和表 3 的规定。 6.1.2 表 3 中牌号的成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4 的规定,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成品分析。 6.1.2 表 3 中除 S185 外各牌号的碳当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6.2 力学和工艺性能 6.2.1 钢板的力学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表 6、表 7的规定。 6.2.2 弯曲试验后,试样的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供方如能保证试验合格,可不进行试验。 6.2.3 冲击吸收能量为一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小于规定值,但 不得小于规定值的 70%。 6.2.4 冲击试验仅适用于厚度大于等于 6mm 的钢板。对厚度大于等于 12mm 的钢板进行冲击试验时,应 采用 10mm×10mm×55mm 标准试样,其试验结果应满足表列的规定值;对厚度大于等于 6mm 且小于 12mm 的钢板进行冲击试验时,应采用 7.5mm×10mm×55mm 或 5mm×10mm×55mm 小尺寸试样,其试验结果分别 不小于表列规定值的 75%或 50%。 6.2.5 如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另取三个试样进行试验,这时,前后六个 试样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值,并且其中低于规定值的试样最多只能有二个,只允许其中一个值小于规 定值的 70%。 c 供方如能保证可不进行冲击试验。 7 检验和试验 7.1 检验文件类型在选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时,应符合 7.2~7.4 条款规定。 7.2 每批钢板所需检验项目的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7.3 取样频率 7.3.1 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频率 按炉对化学成分进行熔炼分析。 7.3.2 拉伸性能和弯曲性能的取样频率 每批应由重量不大于 50 吨的同炉号、同牌号、最大厚度不大于最小厚度 2 倍、同交货状态的钢板 组成。当批重量大于 50 吨时,取两个试样。当批由单张钢板组成时,取一个试样。 7.3.3 冲击性能的取样频率 每批应由同炉号、同牌号......